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7.06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发〔201526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428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51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档案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档案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涉及的领域更加广阔、内容更加丰富、需求更加多样,其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保障不力,依法治档意识和能力不强,档案管理手段与服务机制创新不足,档案干部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进衢州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发展方向,以“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根本要求,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以建设法治档案、智慧档案、民生档案、平安档案、活力档案为主抓手,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档案事业体系,为建设幸福衢州和创造美好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二、坚持依法治档,加强档案法治体系建设

 

 

(三)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自觉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对本机关、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做好对本系统、行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档案工作机构或人员、经费、制度到位。完善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功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主体地位,专业(门)档案馆接受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强化乡镇(街道)档案管理服务和监督指导职能,村、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加强档案馆(室)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市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县(市、区)综合档案馆达到省一级以上水平,县直机关以上单位全部建立规范化综合档案室。  

 

 

(四)强化档案行政监管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提供条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档案执法监督能力。要根据我市档案馆馆藏总量增长和档案工作范围拓展的需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配备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保证其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处罚等法定职责。监察、人事、档案部门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协调配合,严肃查处各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档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档案监管到位。

 

 

(五)推进档案治理机制创新。根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机关档案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探索建立机关档案中心的新模式,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构建有效平台,依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鼓励并规范建立民间档案馆。积极稳妥推广政府购买档案事务服务,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引导开展家庭建档工作。支持个人保管、展示其收藏的档案,并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寄存档案。对寄存重要、珍贵档案的,给予免费保管;寄存普通档案的,保管费用适度减免。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六)加大档案收集整理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以及新领域、新专业、新机构、新社会组织等,要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建立档案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七)完善归档制度。各单位档案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传统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要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对损毁、丢失档案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积极予以补救。

 

 

(八)重视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民生档案的收集归档。各单位档案机构要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管理、提供利用和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要积极接收各类民生档案,把民生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

 

 

(九)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在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会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规范档案流向,妥善处置,严防流失。未按规定完成档案移交的,档案处置工作班子和人员一律不准撤岗。对处置不善、造成档案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支持和鼓励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的档案资源格局,统筹整合各类档案资源,推动档案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

 

 

(十)深入开展档案征集活动。建立健全档案社会征集工作机制,完善档案社会征集网络,加大档案征集经费的投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征集活动。加强衢州历史档案文献的征集与保护,开展境外档案征集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档案,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坚持服务为先,加强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善档案利用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各级档案部门要拓宽服务领域和途径,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能力。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档案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功能,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服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实施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逐步实现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在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上的全覆盖,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依法建立功能完备、方便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需求。

 

 

(十二)推进档案文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县)建设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档案文化在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宣传部门要把乡村记忆基地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容。深化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构建集记史、存史、展史于一体的档案文化建设体系。推进档案文化精品建设,融合运用传统与新兴媒体等形式,通过编辑出版档案选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布档案等多种形式,提供深层次、高质量、多样化的档案信息产品和服务,提升档案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十三)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把档案工作纳入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内容,确保档案信息化工作与区域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并争创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县(市、区)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加快推进规范化数字档案馆、示范数字档案室建设,依法推进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备份、移交、管理工作,逐步构建覆盖广泛、内容丰富、检索方便、利用快捷的档案信息资源全社会远程共享网络和平台,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做好电子政务数据和电子档案的存档、监管和信息服务工作,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档案管理形态和服务智慧城市有机统一的智慧档案。

 

 

五、坚持安全第一,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十四)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是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主体,要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加强市、县两级档案馆建设,按照现代化档案馆要求配置、更新和升级必要的设施设备,提升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市消除“无库馆”、“危库馆”,全面建成布局科学、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便民高效、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

 

 

(十五)强化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是档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将档案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平安衢州”建设内容,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档案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覆盖全面、制度健全、手段先进、保障有力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档案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各单位要依法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档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演练,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十六)提高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加强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末,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全部建成省级规范化档案登记备份中心。积极推进重要及涉民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与专业档案业务数据的登记备份工作。加强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对上网电子文件和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制度,严防失泄密。

 

 

 六、坚持统筹协调,加大档案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十七)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要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列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分管领导,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八)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科学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建立档案事业与当地国民经济统筹发展的经费增长机制,切实把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预算,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标准,每年足额安排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保管保护专项经费,确保档案安全保管的基本需要。要将档案馆在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服务利用、档案编研、档案文化建设、档案科研、教育培训、档案宣传、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新馆建设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九)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地要重视和加强档案专业人才培养。把档案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档案专业人才。加强基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配备与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专业人员并保持适度稳定,档案员如有变动,要在调整前及时报告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做好档案管理交接工作。乡镇(街道)要设置档案管理岗位,明确档案工作人员,村(社区)要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所有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参加上岗前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档案管理教育培训。从事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行政人员应取得执法证件。

 

(二十)营造档案事业发展有利环境。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教育,把档案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整体计划,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公务员培训内容,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档案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档案意识,形成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档案工作对外交流与交往,积极开展档案工作与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档案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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