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前的 水利禁碑

发布时间: 2017.02.03   来源:超级管理员

胡江丰

  衢江区樟潭街道沈家村的文化礼堂里,保管着一块200年前的水利禁碑。碑额大字书“奉宪(奉行法令、命令)禁东迹堰筑坝抢水等弊碑”。

  该碑于清朝嘉庆二十一年(1816)十二月初一日,由西安县(衢江区)县衙所立,时任知县为吴鼎辅。

  据沈家村支书叶雪良介绍,该碑原立于沈家智光寺前。后由樟潭街道水利员叶生标抬回家保管。3年前,叶生标去世后,叶雪良叫人将该碑抬至村文化礼堂保管。

200年前的水利禁记载了车迹堰开闸、关闸的规矩。

  该碑为青石材质,高180厘米,宽75厘米,厚5厘米,右下角缺损。碑文以楷体字阴刻。碑上半部的局部字迹可辨,下半部字迹磨蚀模糊,基本不可辨认。整块碑上可辨认的文字,断断续续约有500字左右。

  东迹堰与石室堰、杨赖堰均为乌溪江古水利工程,史称衢州“三堰”。据衢县志载,东迹堰创建于南宋时期,相传由南宋西安(衢县)县丞张应麟倡导修筑。它除了灌溉农田,还有水运之利。每年春夏之交的丰水季节,乌溪江上游的柴、炭、靛青、茶叶、竹木制品等山货装船外运,木排、竹筏沿江而下,均需经东迹堰运至樟树潭码头,然后转运外地销售。但因灌溉需要而封堰,往往影响船只、木排通航。历史上曾因灌溉和船筏通航抢水,多次发生水利纠纷。

  据《衢县水利志》载,为调处农田灌溉与船筏通航的用水矛盾,当时的官府多次对东迹堰等堰,明确规定了封堰、开堰日期。如旧制规定,每年农历四月初一封堰,九月初一开堰。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县令陈鹏年改为每年六月初一封堰,八月初一开堰。康熙四十四年(1705),经省院批复,仍定四月初一封堰,九月初一开堰。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及嘉庆二十一年(1816),府、县衙门两次立碑,限定每五日闸水一日。笔者推测,该碑即是嘉庆二十一年(1816)所立,“限定每五日闸水一日”之碑。 经仔细辨认碑上文字,结合文献资料考证,碑文大意为,东迹堰“乃四十四、五、六、八庄二十余村(今樟潭街道三口畈一带)之水利命脉”,“养活数万生灵”,灌区“计完国课(税)三千余两。”为东迹堰制定用水规矩,事关国计民生。碑文历陈以前定规,指出“不法地棍”对规矩的种种破坏行径,重申了东迹堰开闸、关闸的规矩。最后强调,“种种不法事情,一经查出或被告发,立即严挐尽法究办,绝不宽恕”。

东迹堰筑坝抢水碑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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