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9.19 来源:超级管理员
记者 巫少飞
近日,市区一位收藏爱好者告诉记者,他收藏了许多旧时的由单、地契等,其中有五张民国年间的“执照”。
过去的执照不等同于现在营业执照,而更接近于现在的“收据”。记者在这些收藏中看见,有五张执照、租票涉及了衢州的孔氏南宗家庙。而这批执照、租票的发现,为研究三衢孔氏南宗家庙的内部管理及日常经济收支等提供了的实物依据。
记者看见,一张标为“孔氏先宗佃户承揽执照”的纸张,长、宽约26厘米,雕版填写。全文自右至左为:
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府为填给承租执照事,兹据龙游县北乡管村地方佃户管炳生承租三十七都三图竸字号田壹亩三分七厘五毫,凭中议定,依照本省新法,每年缴纳燥谷租(市秤)壹百拾伍斛整,约定秋收后挑至收租处所,一次交足,取得收据为凭。除将佃户签字揽约掣留存照外,特给承揽执照为证。
今将承种田亩字号开列于左
计开
竸字九百二十二号红泥塘下田五斗五升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廿六日给
佃户管炳生(画押)收执
中人管樟森(管樟森印)
在执照右侧有“龙字第贰贰叁号”及骑缝章“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关防”篆书印。落款处也盖有篆书印“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关防”。
其余四张均为“租票”,也就是佃户管炳生向“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府”交粮的收据。其中一份内容如下:
执照
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府租票
今收到佃户管炳生名下三十七都三图竸字九百二十二号红泥凸塘下田壹亩三分七厘半租谷壹担零斗零升正。
龙局祠租经收员(印)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租票执照
孔氏先宗佃户承揽执照。
作为天下第一家的孔氏家族,朝廷赐田产于孔府,可追溯到汉代。只是那时袭封者并不直接占有土地,而是享有大约800户的租赋收益。南宋绍兴六年(1136),高宗“诏权以州学为家庙,计口量赐田亩,除蒸尝外,均赡族人,并免租税。”这是衢州孔氏南宗第一次获赐田产。两年后的1138年,皇帝又赐衍圣公孔玠祭田5顷,以供祠祀。祭田作为孔氏南宗家庙的经济来源,历代对祭田的管理甚严。如明代《钦定孔氏家规》第六条就规定“守祀田”,“严禁子孙庶免盗卖”等。
据《衢州孔氏南宗家庙志》,民国时期,衢州有孔氏田4240亩、孔氏地1108亩、孔氏山356亩、孔氏塘161亩、祭田495亩。根据现有材料统计,孔氏南宗于民国年间在原衢县、龙游两地的田产达万亩左右。
这批执照的年代是1937年至1941年,反映的正是民国年间龙游北乡佃户管炳生一家承揽孔府田地并向孔府交租的情况。当时的南宗奉祀官正是孔子第七十四世孙孔繁豪。相对而言,这算是在民国年间向孔府交租最低的。据1948年《重修浙江通志初稿·田赋》载,孔氏祭田正税为浙江省最低,仅为全省一般田亩平均正税税率的二十分之一,每亩仅收2分7厘。如此看来,“敛从其薄”不但是孔子思想,在孔府的经济生活中亦有体现。 至于龙游北乡佃户管炳生一家,按民国余绍宋编撰的《龙游县志》看,龙游北乡有枫林管氏,于明弘治年间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