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档案资料,真实地记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发展和演变的历程。但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有些尚未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零星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资料流失现象。另一方面,保护措施不够完善,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虽以政府为主,但遗产的传承、挖掘和资料整理却侧重于传承人个人行为,而一些遗产项目传承后继乏人,尤其是依靠祖辈口传身教传承的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急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保护、人员培养以及档案管理的资金和设施难以保证,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时断时续,无法正常开展。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部门单位由于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使得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更是亟待抢救。
综上所述,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已经刻不容缓。如何加强,笔者认为有以下工作要做:
一是积极营造各方合作的良好环境。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不仅仅是档案、文化部门的事,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领导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还要聘请专家指导,培养乡土民间艺术人才,加强民间文化宣传和青少年民间艺术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挖掘整理。
二是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实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时,要把档案管理列为重要的子项目,贯穿始终。要进行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发展现状等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后,分轻重缓急,对以口头和行为传承为主的处于濒危状态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民俗民间文化门类进行优先抢救,收集好相关文件、活动记录、音像光盘等资料,并按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曲艺、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门类分别建立档案;对濒危门类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技艺,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传承性记录。县档案馆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并有重点地接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进馆,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可有偿征集,并颁发捐赠、征集证书。
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一方面,对已接收进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行专库存放、专室展览、专人管理,另一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确立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具体任务,细化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并形成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框架;对各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深入挖掘,对遗产的传承历史、具体内容、艺术流派、艺人组成、技艺演变、代表作品、经济价值、发展趋势等进行研究整理,分期编写出版专集;尽可能将遗产档案编辑制作成音像制品和电子文档,创建数据库,加强保护和管理,为社会各界查阅利用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刊登于《浙江档案》2012年第三期,作者为宁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吴宗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