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2017年度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0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2017年度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衢州市2017年度
  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柑桔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办发〔2016〕2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依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柑桔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办发〔2016〕20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市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指标完成三个方面情况,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
  (一)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引导,出台考核办法,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二)政策扶持。制定出台扶持柑桔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采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柑桔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破解投资主体的融资难题,对桔园流转予以适当补贴,对大棚设施建设和推广优良品种实行奖补,对低效桔园改造给予适当补助。
  (三)指标完成。全面完成流转桔园、新建大棚设施栽培桔园、改造低产低效桔园、发展优新品种、培育柑桔家庭农场等5个方面的指标。
  四、计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年度实绩达到要求的得基本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超额完成的酌情加分。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对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进行自查自评,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并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二)现场考核。在各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地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初评意见。
  (三)综合评定。市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定会,根据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和现场考核初评意见,对各县(市、区)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在考核得分75分以上的县(市、区)中,评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六、其他
  将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以目标责任书形式纳入对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工作内容,未完成的按照比例扣分,最多扣3分。同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按二十分制进行折算,作为新农村建设考核该项工作的得分。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衢州市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考核评价表
              2.2017年县(市、区)柑桔产业转型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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