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按照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地沟油”治理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非食品原料管理制度,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大餐厨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投入、研发、培育和推广力度,大力积极推进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以及省级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实现对“地沟油”和相关产业链的全程监管;要强化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遵纪守法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