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散装汽油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中石化浙江衢州销售分公司、中石油浙江衢州销售分公司,有关成品油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维稳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密切配合做好散装汽油销售管控。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散装汽油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日常经营行为的核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加强购销散装汽油管控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82号)要求,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完善散装汽油购销管控协调工作机制,督促销售企业严格执行“公安备案、实名登记、专机加油、监控覆盖”管控标准,落实散装汽油购销管控措施和各项制度。发现可疑人员、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加强对销售企业的备案管理。要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管控的紧急通知》(浙商务发[2015]139号)、衢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加油站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衢商务〔2016〕127号)要求,加强对属地散装汽油销售企业的备案管理。从严控制散装汽油销售网点,对不符合散装汽油销售管控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销售散装汽油,且销售数量要与购买用途相匹配。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工作,对供应散装汽油的民营加油站网点及部分中石化、中石油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辖区内供应网点备案情况于11月29日前报市商务局商发处。联系人:童闻,8350652。

衢州市商务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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