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06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委办通〔2017〕65号)相关要求,为做好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地下空间、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领域和场所消防安全严管严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属地管理
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通过集中约谈、排查整治、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等方式,督促辖区单位和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火灾隐患存量实施“清零”管控,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搬离人员、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不予停产停业的,要采取减产限产、局部停用、控制人数、强化巡查、专人看护、增设消防设施等应急防范措施。
二、加强部门监管
各部门要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综治、民政、住建、安监、发改、经信等部门要按照《衢州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公通字〔2017〕72号)要求,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督促高层建筑及城市大型综合体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等级,对消防设施进行抽查测试,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消防装备器材,24小时轮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提高初起火灾快速处置能力。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确保十九大期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在岗在位。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从严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并真正投入使用,加强防火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经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督促属地政府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全面清查厂房车间违规住人、违规存放可燃物、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增派人员,加大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及时整改消除动态火灾隐患。督促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预警响应、快速疏散水平,督促单位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明确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石化企业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生产工艺流程、DCS控制系统、管道阀门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生产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查找因生产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准确研判分析、提前堵塞漏洞,严格火种管理,严禁违章动火,严防火灾发生。
公安部门要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消防机构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各地微型消防站进行拉动测试,提升微型消防站的实战能力,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 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安保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通过钉钉等形式将本地、本部门消防安保工作情况报市消安委办公室郑一维(联系电话:3080617,18857041550)。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