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3   来源:超级管理员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7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和新一届政府履职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两山”实践,全力开创“衢时代”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之路,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努力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
  2017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其中:一产增长1%左右,二产和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三产增加值增长8.5%左右。高端装备制造业(含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健康产业、旅游产业、信息经济核心产业、金融产业、时尚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投资分别增长15%,重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到40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网络零售额增长50%;
  ——外贸出口总额确保占全国的份额保持稳定,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增长4.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幅、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幅、污染物减排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浙商回归”到位资金、个转企以及“三改一拆”面积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出境水水质指标达到Ⅲ类水以上,衢州市区空气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内。
  附件:2017年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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