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3   来源:超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应坚持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等情况,可适时调整学法次数。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学。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国家和省市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
  四、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对象范围: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固定列席人员。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按年度制定学习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法制办提出,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学习计划的,应报市政府领导同意。
  六、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本地本部门学法制度。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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