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监局关于举办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6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安监〔201496 
各县(市、区)安监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安全监管执法等四类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事权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14〕)1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衢州市所辖县(市、区)内乡镇(街道、园区)非在编安全监管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修订版)宣讲;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见》精神宣讲;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演练组织;职业健康监管。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3日-9月24。9月23日上午8:00-8:40报到。
培训地点:衢州市金凯大酒店,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519号,联系电话:8877999。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集聚区管委会按名单(附件1)通知和组织好所属人员参训,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训,需提出书面请假,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于9月19日前交至市安监局科教处。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集聚区管委会将参训人员《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小2寸,白色背景,尺寸为:32 mm×42mm,以人员姓名命名)于9月19日前发送至市安监局科教处。
(三)参训人员认真填写《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申请表》,贴彩色免冠白底2寸照片,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到时一并上交。
(四)参训人员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协管员证》。
(五)柯城区、衢江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其它市县人员食宿费用由市安监局支付。
(六)联系人及电话:
市安监局科教处:孙伟,电话:13059782320,3080981。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2.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申请表
 
 
                             2014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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