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文件
衢市民〔2014〕62号
关于开展市本级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试点工作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民政局,太保衢州中支公司市本级团险部:
根据《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衢政发〔2012〕37号)和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老工委办〔2013〕6号)精神,结合衢州实际,决定在柯城区、衢江区开展市本级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开展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一项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惠老工程。通过开展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二、试点主题
这次试点工作的主题是:福彩牵手.银发无忧。
三、参保对象
2014年市本级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的参保对象为柯城区、衢江区户籍人口、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四、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五、保障范围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所导致的死亡、残疾和骨折医疗。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车祸、磕碰、摔跤、高空坠物、电击、溺水、食物中毒、空难、动物咬伤、锐器割伤等。
六、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40元,其中:试点期间太平洋寿险公司资助20元,衢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20元,参保对象免费享受保险。
七、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其中意外骨折门诊保险金额1000元。
八、赔付方式
1、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1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因意外导致残疾,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残疾鉴定等级1-10级分别对应比例赔付,最高可赔付10000元。
2、因意外伤害骨折导致住院或门诊的,产生的符合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赔付后的不足部分,由太平洋寿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骨折门诊累计给付的保险金额1000元,骨折门诊、住院累计保险金额达10000元,相应的保险责任终止。费用包括:门急诊费用、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
九、工作安排
1、办理投保手续(6月底前)。由区老龄办具体牵头,会同太保衢州中支公司市本级团险部,落实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形成电子清单,制作好相应的投保资料统一到市民政局办理投保手续。
2、发放保险凭证(7月底前)。投保成功后,太保衢州中支公司将印有保险责任、保障内容的被保险人凭证及时发放至区老龄办,并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发放至参保高龄老人手中。
3、做好售后服务(保险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根据服务提示的报案方式和理赔申请手续,致电或到太保衢州中支公司报案,治疗结束后办理理赔手续。太保衢州中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核对案情,对申请的理赔及时给付赔款。
十、工作要求
1、柯城区、衢江区民政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特别是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认真调查、核实参保对象情况,认真落实参保人员,投保资料要做到准确、全面、真实。
2、太保衢州中支公司要指定具体的部门,派出精干力量负责试点工作,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及时发放投保凭证,及时办理理赔申请,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确保提供最及时、最优质的保险服务。
3、要做好对参保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
4、要广泛宣传开展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的意义、参保条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赔付方式、理赔程序等,让老年人清楚明白,积极支持、参与试点工作。
衢州市民政局 太平洋寿保衢州中心支公司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