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3〕18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
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
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衢州市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
排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四减两提高”,引导工业企业以最少的土地、能源、排污等社会资源消耗,实现最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占地、排污的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排序目的
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通过对工业企业的单位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占用和所产生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核算排序,综合应用于供地、有序用电、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和污染物排放容量等要素资源的配置,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各类企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科学发展之路。通过排序和资源要素配置,有利于破解要素制约,推进集约发展;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低碳发展;有利于提高质量效益,推进科学发展。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工业企业平均单位产出效益在2012年基础上翻一番。
二、排序范围
全市除公用工程之外的所有规上企业及上年度年耗电3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下企业(含以个人名义用电工业个体户),企业在某一年度被纳入排序名单后,除因关停并转原因外,不因用电量减少等原因从名单中删除。
三、评价内容及核算办法
(一)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单位能耗(其中规下企业为电耗、下同)综合经济效益、单位占地综合经济效益、单位排污综合经济效益三项指标。
综合经济效益包括: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国地税税收、企业为职工所缴五大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其中享受国家减免退税政策企业所减免退税额视同缴纳。
能耗包括:电、汽、煤、焦炭、天然气等,不包括水、压缩空气等。
用地包括: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及临时占(租)用土地等。
排污包括:二氧化硫、COD、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
(二)数据核算。
(三)数据提供。企业税收数据由税务部门分别提供(国税收入由国税局提供,地税收入由地税局提供);社保费用数据由社会保险部门提供;公积金数据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能耗数据由统计部门提供;用电数据由电力部门提供;占地数据由国土部门提供;排污数据由环保部门提供,并将四类排污数据按一定方式折算成可比较数据;综合排序由经信部门汇总核算。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提供本区域纳入排序范围内的企业数据,并由对应市级部门统一数据计算口径,统一收集后报市经信委。
(四)排序榜单。排序分规上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榜、规下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榜,按得分高低进行分别排序。
四、排序结果应用
(一)结果发布。试行排序第一、二年,将排序结果通报企业和各县(市、区),从试行排序第三年起排序结果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告并在《衢州日报》、衢州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企业分级。根据核算结果,建立企业排序档案,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排序企业分为四级:A级为重点保障类企业,对象是规上和规下综合排序中除零产出的企业外(下同),分别排名前30%的企业;B级为一般保障类企业,对象是综合排序中排名在31%-75%企业;C级为一般限制类企业,对象是综合排序中规上企业排名在76%-99%、规下企业排名在76%-97%企业;D级为重点限制类企业,对象是综合排序中规上企业排名最后1%、规下最后3%的企业及零产出企业。
(三)构建资源配置导向机制。坚持“保高效、限高耗”的原则,把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结果广泛应用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逐步建立企业资源环境产出效益与能源(电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分配相挂钩,制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及差别化土地税收减免奖励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与污染减排指标相挂钩,与激励奖惩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向优秀企业倾斜。经评价为A级的企业,优先保障用电,在扩大投资、新上项目时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申报各类资金补助、评优争先活动时优先考虑;对C级的企业,当年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对D级企业不得参评当年度各项先进,并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2年以上列入D级的企业,全面清理取消对其原有的优惠政策,同时将排序结果通报金融部门。从2014年开始,综合考虑前2年综合经济效益排序情况排定有序用电方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排序工作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把落实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工作列入工业考核内容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成立衢州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排序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把四级分级管理指导落实到每家企业,汇总报送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建立考评、公示、督查等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经信、财政(地税)、国税、人力社保、公积金、国土、环保、统计、电力等核算部门要强化协作联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进行数据核算汇总。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职能,宣传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先进区域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排序的指导作用,经信、发改、财税、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物价、金融、电力等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有序用电、淘汰落后产能、财政扶持、土地保障、能耗排污指标分配、资金信贷等分档管理办法细则,切实把排序作为要素供给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3年起试行。
附件:衢州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排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衢州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排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仲明(市政府)
副组长:占 珺(市政府)
童炜鑫(市经信委)
成 员:蒋建平(市经信委)
余月明(市人力社保局)
徐洪水(市国土局)
杨 继(市环保局)
颜 文(市统计局)
刘建平(市公积金中心)
叶旭泉(市地税局)
姜国光(市国税局)
黄宏和(市电力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蒋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