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6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市司〔2013〕67号
 
关于转发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属分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现将《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供你们根据实际在工作中学习借鉴。希各县局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研究和政策完善,推动我市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发展。
      
                              衢州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29日
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完善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司发〔2013〕12号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浙司〔2010〕137号)、衢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委办〔2012〕64号),建立法律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通过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今年5月底之前,通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对应的村民委员会签订《村法律顾问合同》,将原来的“农村法律指导员制度”过渡到“村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覆盖全市各行政村的法律顾问网络,并按要求、按协议正常开展村法律顾问工作。
三、担任村法律顾问的主体及服务对象
担任村法律顾问的主体: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村法律顾问服务对象: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
四、村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
(一)原有的行政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合同)按双方约定继续履行。
(二)原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村委会签订的《聘请法律指导员协议书》改签为《聘请村法律顾问合同》。
(三)原来由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处与村委会签订的《聘请法律指导员协议书》终止,由律师事务所与村委会补签《聘请村法律顾问合同》。
五、村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为村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协助村委会开展村民法制宣传教育;
(三)协助村委会引导村民依法维权;
(四)协助司法所指导村委会调处重大疑难的民事纠纷;
(五)指导村委会依法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七)指导村委会为经济困难的村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八)指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办理公证事宜;
(九)开展村务和村集体经济经营状况“法律体检”;
(十)为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或起草重要的合同、协议;
(十一)承办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业务;
(十二)指导、协助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六、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一)制定、实施《江山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加强对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规范村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制定、实施《江山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成立局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组,负责对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年度检查考评,督促和鼓励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高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三)律师事务所参照本实施意见开展本市街道的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心尽责。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尤其是所主任和业务骨干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发扬奉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地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层层落实,强化考核。局相关科室、各司法所要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行政村对接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便利;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将村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列入执业人员年度考核范围。从今年开始,局将村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检查、考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联系,发挥作用。村“两委”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在村务工作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宣扬典型,总结提高。局相关科室、司法所要积极收集村法律顾问服务热情周到、作用发挥明显的典型事例,利用各种媒体广为宣传,扩大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影响。村法律顾问要认真记录日常工作的情况,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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