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4.12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为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和要求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为原则,切实保障局正常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会计核算,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严格遵守市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经费预决算管理
(一)强化预算管理
局全部经费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市财政总体预算的统一部署,并结合上年度经费绩效情况,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定额经费预算编制由办公室按照市财政统一制定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执行;项目经费和政府采购预算由各处室根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能的需要提交经费预算方案,同时,提供每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如有新增项目预算另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电子政务类项目应按规定报市经信委等部门预审);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编制预算草案后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审定;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议审定意见,经修改后报送市财政局年度预算一经批复,即通报各处室,原则上不再追加。
(二)用款计划申报
   办公室应根据年度经费预算,结合本处室业务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报每月用款计划,于每月15日前将下一个月的用款计划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批后方可执行。各处室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批的用款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报用款计划的,不得使用相关经费。
(三)预算执行管理
1.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申请,经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拟订预算调整方案,经局长批准,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需经局党组会议讨论批准,报市财税局审批后执行。
2.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处室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处室预算执行情况。
3.办公室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报局领导决策参考。
4.会计年度结束,办公室要做好年度决算编制工作,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局年度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批准。
三、财务审批管理
(一)本局一切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管理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统一审批。要求报销原始凭证齐全,各种报销事先由当事人按财务规定填报并签名,并经分管领导审核,财务人员进行核算,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再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二)1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经费支出,需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凡购置设备、维修设备,公用设施的建设、大型修缮,重要会议以及其他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业务活动经费,由承办各处室事先拟订经费预算方案和合同文本,承办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该处室的局领导审核,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合同后,再按财务审批程序审批。
(三)局支出的劳务费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办人报局长同意后,填写现金报销单,需附明细清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金额、本人签名),经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财务审批程序审批。
(四)会议经费。召开各种会议,应由处室事先拟编会议预算,报局领导审批,由局办公室备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凡需购买办公用品和专用设备等,包括到本局服务部购买物品,各处室人员要先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申报、局长批准、统一购置。
(八)其他经费开支管理。一般情况下,看望本局因病住院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慰问金一般不超过500元。元旦、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品(金)不超过500元。
 四、财务报销手续     
(一)工作人员公务消费,原则上须使用公务卡。如确实无法使用公务卡的,报销时以转账方式打入报销人卡内。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等无法使用公务卡的,实行一事一报,报销时以转账方式打入报销人卡内。
(二)报销人所提供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发票须有日期,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报销时,经办人填写现金报销单,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会计审核后,再按财务审批程序审批,报销时以转账方式打入报销人卡内。
(三)根据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详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知),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方可支付。
(四)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应予退回,经更正、补充达到要求后方予报销;对一些费用较大项目应注意此费用是否列入预算计划,视审核情况作出合理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
1.不合法和报销手续不完备的;
2.报销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
3.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和违反规定超标住宿费、超标杂费;
4.出差人员绕道探亲访友、参观旅游的;
5.其他不属报销范围的费用。
(五)具体报销程序
1.办公用品、日用品等日常消耗品,原则上必须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报销时,必须附发票、物品明细清单并在票据背面注明购置物品、用途、经手人等信息。
2.印刷费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报销时,必须附有出版社(印刷厂)的正式发票、政府采购确认书及合同(详列印刷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构成、单价、金额等)。10万元以下的印刷项目,由各责任处室负责询标,报党组会议确定。报销时,必须附有印刷厂的正式发票、合同(详列印刷品名、规格、质量、数量、单价、价格构成、金额等明细清单)。
3.公务接待费需填写《衢州市档案局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报销实行一餐一报,填写好现金报销单,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再按财务审批程序审批。具体办法按《衢州市档案局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执行。
4.差旅费开支按照《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执行。出差人员一般应在返局一周内报销,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须附衢州市档案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和领导批示的会议、培训书面通知,再按财务审批程序审批。
5.会议、培训严格按照《衢州市市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地点由办公室在定点单位中统一安排,各承办处室必须提前15日向办公室提交会议、培训方案及预算方案。报销时,需附通知、批准的会议或培训经费预算和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人员清单等。
6.公务用车费用按照《衢州市档案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7.子女入托保育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按省市财政规定的标准和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现金、支票管理
(一)现金的支取、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二)收支现钞必须当面清点、办妥手续,并及时入账,每日终了应结出当日余额。财务室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日库存现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天的日用量,超过限定额度要及时交纳银行;每月终了要清点库存现金,发现长短款要查明情况,按规定调整账目。
(三)公款不得私借,工作人员因公借款要办借款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原则上一借一清,前账未清,不得再借。一般情况下,借款额不超过1000元。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办理储蓄。
(四)出纳付款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补充;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严禁“白条” 抵库,“白条”列支。
(五)支票管理。在不能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等情况下,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均须用支票(外地电汇)支付(劳务费除外)。各部门领用支票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财务审批后由财务室签发。签发的支票必须填明签发日期、用途,收款单位和用款额度。支票使用后,经办人员要及时向财务室结账,财务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发票和支票存根,并认真加以审核。支票不得转让、涂改,不得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六)银行账户。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不准出借给任何单位使用,收取的支票要及时交入银行,银行票箱中的单据要及时取回。银行存款应定期与银行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要及时查询,做到账实相符。
六、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等手续,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办理,具体按照《衢州市档案局固定资产配置与管理办法》执行。
七、往来款管理
每项往来款的发生应及时、详细记载;要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一般一个季度清理一次,年终大清理一次。到期的债务、债权该退的退,该收的收,应经常督促有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及时结清往来账目,谨防呆账以致造成损失。
八、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来源要正当、合法,并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划分预算内外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挤占。
九、票据管理
票据由专人管理,领用应登记造册,开具的发票应按时入账,交回的发票存根应逐张检查核对,防止差错,堵塞漏洞。
十、收费管理
凡有收费收入的处室,应指定专人收费,专人管理,由局财务统一负责提供单据。所有收费一律由局财务统一入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处室不得截留收费。
十一、财务人员职责?
财务人员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廉洁奉公。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予以抵制。正确、及时、完整地做好记账、报账和财务分析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活动的情况。
十一、凭证管理
(一)记账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时要仔细复核原始单据的准确性,然后进行填制,填制凭证时要做到摘要简明,运用科目准确,所附单据数量详细登记,并打印记账凭证。
(二)总账、日记账、明细账
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要根据原始凭证顺序逐笔登账,摘要明了,书写规范,分清资金类别,防止串户,做到日结月清,账实相符,并打印装订成册。
(三)报表
每月终了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制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表、表账、表实相符,月报一式三份,一份送市财税局、一份送局长、一份留存归档。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材料应随时进行收集和整理,剔除凭证中的金属物,做到原始凭证粘贴整齐,会计凭证装订整齐美观。年度终了要对当年的会计材料(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发票本存根、账本、数据备份磁盘、银行对账单等)进行整理和立卷,保管1年后,移交办公室存档。
十三、会计检查
会计检查不定期进行,分管领导每半年检查1次,办公室负责人每季度检查1次,主要检查财务制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票据管理、账务处理、库存现金、档案管理以及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查的内容。
十四、附则
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局备案。根据财务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每季度接受局财务监督和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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