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4.08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换角色、真体验”活动工作安排,经衢州市档案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份起建立局(馆)领导接待日制度,由局馆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档案查阅大厅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查档及有关业务咨询。为确保接待工作取得实效,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衢州市档案局(馆)领导班子成员。
二、接待时间
每月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
三、接待地点
衢州市档案局(馆)二楼查档室(荷花三路28号)
四、接待安排
局领导依次轮流接待来访及查档人员。若值班领导因故不能到场接待,由其他在局的局领导代为接待。具体安排由办公室负责衔接。
五、接待要求
接待人员必须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按时到场,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耐心听取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接谈记录。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哪位领导接待群众首次来访,哪位领导负责落实处理。
六、接待程序
1了解来访者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填写《来访登记表》;
2将反映的主要问题复述给来访者,并告之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来访者表明由本单位受理或由本单位转请有关单位处理;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应即可给予解答和办理;对不属于职责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引导来访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重复来访者,应认真听取其陈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或建议、要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及信访原则,及时给予恰当处理,办理结果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答复来访群众,做到件件有落实,处理意见报局办公室备案。
4接待时应注重四个结合:随即接待与预约接待相结合,接待与下访相结合,接待与调解相结合,接待答复与上门回访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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