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衢州市档案局党组自身建设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02   来源:超级管理员

 

本局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中共衢州市档案局党组自身建设措施》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中共衢州市档案局党组

2015821

 

 

 

中共衢州市档案局党组自身建设措施 

市档案局党组是市档案局议事决策机构,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团结型、廉洁型的坚强领导集体,实现纪律更严、风气更正、业务更精、工作更实的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党组研究,就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局党组及成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1.带头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学习重点,结合法律、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以提高政治敏锐性、洞察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进一步落实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在认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等集体学习的同时,抓好个人自学。制订自学计划,落实自学内容和时间,撰写学习笔记和研讨文章。

2.带头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化学习效果。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按照“勤学、善思、致用”的要求,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上下功夫,在掌握科学方法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同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推进档案工作重要部署、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针对不同形势和任务要求,确定研究课题,在实践中探索新思路,掌握新方法。要更加注重向基层和群众学习,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研究对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档案工作的新发展,推动幸福衢州建设。

3.带头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思想共识。局党组会议定期分析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根据倾向性的思想反映和不同的思想状况,采取集中学习教育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组织讨论与思想互助相结合,领导讲评与群众帮促相结合等方法,进行教育引导,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关心、了解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重视和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把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机关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4. 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坚持组织原则。局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局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局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认真执行会议制度

5.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6.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由办公室协调成熟并形成书面材料,一般在会前1-2天印发局党组各位成员,未成熟的议题不上会。局党组会议应当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

7.局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8.局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局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9.局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0.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涉及重大任务落实、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1万元以上)及关系全市档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等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增强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整体合力,对相互交叉的工作,要主动通气,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集体研究决定,避免相近工作多头布置和造成重大失误。

11 .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局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局党组成员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把民主生活会作为沟通思想、交流工作、增进团结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做到坦诚相见,相互促进。平时,思想上相互信任,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感情融洽,心齐气顺,形成整体合力。

1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相互沟通。谈心谈话包括局党组成员之间的相互“谈心”,办公会议成员与机关其他干部的谈心谈话。局党组成员之间的相互谈心每半年至少一次,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沟通感情,启发思路,做到以诚相待,共谋事业。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局党组及成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3.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局党组成员每年不少于60天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措施,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随行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每年至少牵头完成一个重点研究课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

14.开辟多种渠道,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局党组成员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采用下基层调研、蹲点、走村入户等方式,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在感情上接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加强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查处工作,认真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5.求真务实,率先垂范,在机关作风建设中作表率。倡导和践行雷厉风行、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真理,愿听真话,敢讲真话,不提没有实际意义的空口号,不搞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摆形式主义的花架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整个机关形成道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氛围。进一步改进文风和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倾向。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拓,勇于创新,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及其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落实有效措施,形成“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局面。局党组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自身及机关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廉政建设中的问题。

17.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班子党性观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坚持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牢记“两个务必”,正确运用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带头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八条禁令”,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规定,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和政绩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18.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和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及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查审批、诚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局党组成员每年向机关干部报告本人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结合党员民主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述职测评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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