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男子威胁交警,“我可以找出你家人”,结果被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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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吕婧近日,中山市三乡镇一男子庞某威胁阻碍交警执法,还声称可以找出交警的家人信息,恐吓交警外出“小心点”。日前,庞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肇事逃逸还不配合交警执法

2019年12月17日18时许,朱女士与家人吃过晚饭后驾车回家,在途经三乡城桂路河生酒楼信号灯路段时,突然被一辆从右侧车道插入行驶的小轿车碰撞。“砰!”突如其来的碰撞声吓得朱女士忍不住惊呼。让朱女士意想不到的是,肇事车辆没有停下来,而是扬长而去。惊魂未定的朱女士在家人的安抚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三乡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同时调取朱女士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核查。经过核查,交警发现并锁定了肇事逃逸的车辆,于是传唤该车车主林女士到交警大队协助调查。当天19时许,林女士驾驶小车来到三乡交警大队。在现场,交警发现林女士的小车有明显碰撞痕迹,并与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肇事逃逸车辆一致,于是询问当时是否由林女士驾驶车辆。

在确定是林女士后,交警按照执法程序要求林女士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但是林女士并不配合,还表示对碰撞朱女士的小车不知情,与同行的男子一起指责交警态度不好。由于林女士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交警说明需要立案处理和暂扣车辆调查。但是林女士不理解,认为交警是赌气执法,不让其和朱女士私了,声称要投诉,甚至扬言“要抓就抓,判死刑就判死刑”,态度极其恶劣。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一旁陪同林女士的男子扬言,可以找出交警的家人信息,恐吓交警外出小心点。在受到交警的警告后,还有恃无恐道:“告我啊!”

该男子被拘留10日并处罚款

由于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2019年12月24日22时许,三乡警方通过侦查掌握了该男子相关信息,并在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某房屋将该男子庞某抓获。经审查,庞某交代,因为认为交警执法时态度不好,心生不满,便谎称通过手机查询了交警的个人信息,扬言威胁交警人身安全,阻碍交警执行职务。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庞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对交警的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复议,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任何人不得以无理纠缠、使用侮辱性语言、甚至肢体暴力的方式对抗交警执法。否则,将受到法律惩罚。

编辑:侯玉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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