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2005年4月26日在衢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金连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带领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453人,提起公诉10330人,其中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105人、起诉555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爆炸、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嫌疑人1441人,起诉1597人。针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扫黄打非”、“打黑除恶”、查禁赌博等专项斗争。在查禁“六合彩”活动中,批准逮捕赌博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95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犯罪,批准逮捕破坏法律实施的“法轮功”、“呼喊派”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10人。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00人,起诉248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规范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此类案件25件。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开展“创平安县(市、区),创满意司法环境”、建设“平安衢州”等活动。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平息群体性事件。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办结信访案件5888件。对突出的涉法上访问题进行集中处理,采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妥善处理了一批久诉不息的上访案件。市人民检察院和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与新闻媒体联办法制栏目以案释法,在街道、社区设立检察服务点,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检校共建”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选派骨干力量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突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全市有4个检察院被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落实治本措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加强。五年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08件,其中市人民检察院立案23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890万余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发挥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作用与检察机关的整体优势,整合侦查资源,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在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在10万元以上的大案162件;立案查办科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8人。其中有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的龙游县原副县长吴新星受贿案,衢州市供销社原主任陈维鹏受贿、挪用公款案,市建设局原副局长杭松受贿案等。立案查办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1人,已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4人。
    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建立以市级检察院为龙头、基层检察院为基础的办案体制,对影响大、关系复杂的案件,由上级检察院参办、督办和提办,突破了一批案件。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9件,其中徇私舞弊案件21件,滥用职权案件10件,玩忽职守案件13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案件5件。内有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协警张志军、魏栋非法拘禁等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靠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和法制化,市、县(市、区)党委分别召开会议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龙游、常山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行业预防、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和法制宣传警示预防。在全市推行了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试点工作,与金融、国土资源管理、医药卫生、电力、城乡建设等8个行业和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对康庄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有34份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同时采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两级检察院领导为干部培训班和有关单位上法制课107次。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举办了《衢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巡回展》,观看展览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有2万余人。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措施,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5件,撤销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件。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有17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审查把关,防错防漏。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3人,同时决定不批准逮捕336人,不起诉206人。以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4件,法院已改判6件,发回重审4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强对监管场所执行和执法活动的监督,先后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建议暂缓呈报或取消呈报减刑、假释272人。在集中清理超期羁押问题的基础上,建立预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超期羁押现象在我市已基本杜绝。把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与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结合起来,依法立案查办监管干警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案件20件。加强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全市9个派驻监狱、看守所的检察室,均达到省二、三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和建议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274件,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提出抗诉79件。经法院审理,以改判或调解方式纠正原判决的77件。向审判机关提出纠正错误裁判的检察建议42件,已被采纳12件。积极探索保护国有资产新途径,对原龙游县中粮发糕有限公司、开化县液化石油气公司等企业在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万余元。同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劝解当事人服判息诉221件。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了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更有效地接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经中央批准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从2003年来先后开展了该项试点工作。经市、县(市、区)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推荐,4个试点检察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人民监督员已对4件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案件进行了监督。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促进了公正执法。
    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在公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工作。推行民事行政案件抗诉书说理改革,提高检察监督的质量。在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实行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12小时同步录音录像、重大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办案行为。建立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行为的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实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开展“让检察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检察”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贯彻检察官法,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严把进人关,共招考录用检察工作人员28名。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市人民检察院两次面向基层检察院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共选拔任用了5名来自基层检察院的干部。
    五、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以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有了新的面貌,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的有23个集体和37名个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干警执法观念的转变。广泛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市人民检察院两次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进行巡回报告,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
    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顺利完成了全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换届工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坚持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究“四位一体”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素质。加强干部的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自考、电大和远程教育,市人民检察院与浙江大学合办了一期法律研究生进修班,全市检察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已提高到59.2%。加强业务培训,全市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受训327人次。开展以庭审观摩,优秀侦查员、公诉人评选以及个案总结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岗位技能。有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员,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2人入选省级专家型人才库,7人入选市级复合型人才库。以课题制研究为抓手,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两次检察理论研讨会,承担的重点调研课题《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制度设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二等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检察队伍的廉政建设,促进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执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促进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强制度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制订了17项办案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上述措施,有效防止了干警违法违纪的发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纲要》,抓基层,打基础,促工作。全市有2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1个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队伍建设示范院。以改善办案条件、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有3个检察院的办案和技术用房已投入使用,3个检察院的“两房”正在建设中,1个检察院的“两房”已批准立项。各检察院普遍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三级检察综合信息网在我市已建成开通。
    六、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和落实服务的新举措。同时,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带领人员组织开展“‘八八战略’与检察工作”调研,召开由党政部门、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13个,发放了500余份“衢州市法治环境调查评估问卷”,广泛征求对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交流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服务中心工作的措施。认真做好联系“六个一”、挂钩扶贫和招商引资工作,定期走访联系单位,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挂钩扶贫和招商引资先进集体。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向两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6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调研,在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后,及时提出了贯彻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采取邀请代表视察、向代表发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听取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每季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检察工作要况》,使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加强支持的结果,是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帮助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相结合,检察工作就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为大局服务是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大局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执法、强化监督,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自觉为发展服务,这样检察机关才能有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是加强检察工作的必要保证,必须坚持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一起抓,检察工作才能健康深入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能力还不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仍有待加大;少数干警的执法观念和业务素质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还不能相适应,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检务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地方经费保障较为困难,科技装备较为落后;检察宣传仍需加强;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有待改进和加强。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确定了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衢州”,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着重要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自觉为大局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大局,公正执法,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善于从衢州的实际出发来组织开展检察工作,积极顺应民主法治的要求,推进检察事业的新发展。
    2、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治社会治安的专项行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落实在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这个重点,依法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三个更加”:更加重视办案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在办准案件的同时,使办案有好的社会效果;更加重视人权的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化解矛盾的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结合办案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3、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广大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增强检察机关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坚持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多管齐下,大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采用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改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队伍的活力和发展后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为重点,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严明执法纪律,促进队伍的廉洁自律。坚持从严治检与关心爱护干警相结合,重视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和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我市的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为党和人民群众所信赖的队伍。
    4、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点,深化检察改革,完善诉讼监督机制,进一步实施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检务公开等改革措施。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和“示范检察院”活动,以公正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同时,加强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装备应用水平,改善检务保障,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5、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倾听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检察机关承担的任务繁重,肩负的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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