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2004年3月30日在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鸿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04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和基层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市、县两级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970件1359人,批准逮捕911件127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52件2247人,提起公诉1367件1934人。对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了打击力度,如衢江“5.18”挟持人质案、巨化百货大楼“5.23”抢劫杀人案、市区三衢路“6.25”杀人案和柯城“8.13”绑架案等重特大恶性案件发生后,市、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查和处置,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公安机关将有关案件移送审查批捕、起诉后,迅速作出批捕、起诉决定,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打击时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制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和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38人。
注重抓好案件质量。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同时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人员,执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全年共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37人。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措施。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创平安县(市、区),创满意司法环境”活动,主动帮助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创安工作的各项措施。市检察院制定了“创满意司法环境”九条意见和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龙游、衢江、江山、常山等地检察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水库工程移民、房屋拆迁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平息工作。继续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加强对涉案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两级检察院派出中层干部担任各级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信访告知制,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加强检察职能和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共发表检察宣传稿件821篇。组织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市广播电台《法制经纬》栏目介绍检察职能与检察工作,解答听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二、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预防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独立办案,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同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重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继续把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统一调配侦查力量,增强了侦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内有处级干部犯罪案件1件,科局级干部犯罪案件15件,大案3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0余万元。市检察院查办了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黄承良受贿案,并分别指导江山市院、开化县院查办了江山市粮食局原局长严继文和开化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吴维新两起有影响的受贿案件,龙游县院在浙江亚伦集团有限公司查办了包括原总经理徐喜中在内的7件贪污贿赂案件。
大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继续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共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其中柯城、衢江、江山、龙游等检察院分别立案查办的4起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损失数额均超过了一百万元。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契机,细致梳理过去几年中因主体问题不明确而没有立案查处的案件线索,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新领域查处了3件渎职犯罪案件。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立足检察职能,在电力等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在医药卫生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全市金融部门150余名干部旁听一起银行员工特大贪污案件的庭审活动。市检察院和常山县院分别协助市委、县委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共商防范措施。龙游县院在两个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开化县院在全县26个乡镇和11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通过上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手段,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诉讼监督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工作中,通过走访、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宣传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职能,拓展了监督工作的渠道,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8件,监督成案43件,有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衢江区院对一起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监督纠正。市检察院对2000年以来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对立案后久侦未结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抓紧侦查终结。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6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以办好抗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为重点,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件,提请上级院抗诉45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改判、调解纠正8件,采纳检察建议5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严重侵害社会公益案件的监督,龙游、开化县院均对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分别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万余元和50万余元。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意维护司法的权威,劝解当事人服判息诉33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纠正刑罚执行中的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检察刑罚执行机关呈报减刑、假释人犯7344人次,建议暂缓呈报或取消呈报153人次,并对超期羁押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把惩办司法腐败与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紧密结合,共立案查处监管场所司法腐败案件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案件10件。对监管场所防治非典工作进行全面检察,增派人员对监区封闭管理实行同步监督。积极开展驻监(所)检察室规范化达标升级工作,全市9个检察室均达到省二、三级检察室标准。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机构承办,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同时,实行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侦查活动的制度,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外部监督。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检察院和龙游县院共聘请了22位市、县两级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
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不断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
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一方面,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对三年来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法院判无罪的案件,逐件分析,以案查事、以案反思,深入查找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认真整改;另一方面,为了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让检察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检察”专题活动,先后派出干警237人次,走访乡镇、企业和社区73个,召开座谈会1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征求意见函近万份,广泛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检察职能,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为干警作专题报告,帮助检察机关查摆问题,邀请廉政监督员对市检察院各部门的查摆情况进行测评。通过教育活动,广大干警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公正执法、服务大局的观念进一步确立,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推动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公诉、自侦、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为重点,开展诉坛新秀评比、自侦精品案件评选、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等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二是加强学历教育。组织了32名干警参加电大法律专业本科班的学习,与浙江大学合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顺利结业。至去年底,全市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7.5%,其中市检察院达71.2%,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加强培训工作。组织150名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对全市复合型人才和业务尖子的培养计划作了调整充实。四是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干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检察调研,市检察院申报的省检察院重点课题顺利通过验收,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活动二等奖。举办了全市首次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推动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
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各县(市、区)院围绕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认真查找在领导班子、检察业绩、队伍素质、管理保障机制和社会形象五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加强对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的领导,督促基层院改进工作,并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经严格考核,常山县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市检察院继续开展争创“五好”处室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机关自身建设。
积极做好干部制度改革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工作。市检察院首次面向全市开展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有55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参加竞争。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和考察,从中选拔任用了10名中层干部,其中从基层院选拔3名。着眼于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主动与各地组织部门沟通,共调整充实基层院班子领导成员18人。
夯实检察发展基础。一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和科技强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江山市院新办公综合楼已投入使用,龙游、开化县院新建办公综合楼工程进展顺利,市检察院和常山县院新建办公综合楼已正式立项。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之间的二级综合信息专线网投入使用,实现了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侦查办案所需装备也得到逐步改善。
五、主动服务工作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局意识和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高。
主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委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积极做好联系“六个一”工作和开展“创业富民”活动,广大干警深入乡村,走访企业,宣讲十六大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办理涉及企业的犯罪案件时,注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并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如去年4月,市检察院在得知浙江开关厂一名业务员因涉嫌行贿犯罪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可能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后,迅速派员与当地检察机关联系协调,在确保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取得了理解和支持,使该业务员及时被取保候审,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市委号召,想方设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市检察院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共引进资金3000余万元,被评为2003年度招商引资先进集体。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列入了审议计划,市检察院以此作为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契机,主动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认真客观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后,市检察院及时提出了实行监督案件跟踪制度、完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备案审查制度和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等贯彻意见,并在工作中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办好《检察工作要况》,定期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主要是:1、部分干警对办案有畏难情绪,自侦案件案源少,在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时还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难。2、两级院编制偏紧,一些基层院缺编较多;人员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3、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均需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基层院干警的职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4、检察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程度地存在办案经费不足、基建资金缺口大、装备落后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克服困难,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继续得到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各位代表,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局。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1、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大局水平。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摒弃特权思想,消除等级观念,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我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打造平安衢州。健全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纠正裁判不公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深化创平安县(市、区)和创满意司法环境活动。建立控告申诉快速受理分流查处机制,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3、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健全完善预防机制。继续推进依法独立办案,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因渎职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查办和预防的有机结合,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把创建活动向业务工作、检察管理和干警生活领域深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业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市办案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办案质量。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结合检察实践开展理论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推动基层院建设向规范化目标迈进。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和科技装备建设,完成市检察院与基层院之间的三级专线网建设任务。改善检务保障机制,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积极创新各项机制,推进检察业务改革。创新办案领导机制,健全完善侦查指挥中心,强化市检察院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参办、提办。创新办案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办案保障机制,深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加强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力量。广泛开展创特色工作,创建一二个市级示范院,使每个院、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立足创新,勇于争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