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2002年4月16日在衢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文观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1年工作和2002年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住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案件15077件,审结14616件,结案率96.9%,涉及诉讼标的额14.9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案件1066件,审结1027件,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强化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严打”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决策后,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迅速投入这场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84件,审结185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6.4%和17.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04件,审结204件。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严打”以来,审结上述“三类”刑事案件770件,判处罪犯1072人。对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全市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22人。为扩大“严打”声威,在市、县召开集中宣判大会28场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法轮功”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惩处。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贪污、贿赂等犯罪。加大对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审理上述案件51件,判处罪犯73人。继续抓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的审判,严惩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4件,判处罪犯64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努力维护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对经济犯罪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共判处罚金刑89件132人,判处罚金322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38万元。

      二、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审判原则,积极做好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民事、行政案件12743件,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我市金融监管工作的不断规范,全市法院注重运用法律规范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全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4853件,审结4703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3.6%和13.4%,涉及诉讼标的额14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288件,审结269件。全市法院注重抓好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涉农案件及企业改制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108件。审结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587件,优化了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涉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30件,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法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受理破产案件97件,审结66件,涉及破产债务总额9.3亿元,为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民事审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8041件,审结7798件,比上年分别上升5.3%和4.9%,涉及诉讼标的额8700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430件,审结421件。认真审理离婚、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2364件,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民事赔偿案件1717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劳动报酬案件186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295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16件,审结10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0.7%和16.9%,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1件,比上年上升47.6%。对一些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行政案件,认真做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5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依法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肃执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坚持严肃执法,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法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教育三整顿”、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活动,诚恳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对全市两级法院工作的视察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努力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为妥善审理轻伤害案件,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衢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司法监督联席会议纪要〉的实施意见》,并切实贯彻执行。通过接受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司法,提高了司法水平。

  强化执法执纪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个人办案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对检察机关抗诉及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检查监督。通过审级监督和审判监督,共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19件和49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8%和0.3%。对这些差错案件与个人考核奖惩挂钩,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对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训诫、责令整改,并查处1件违法审判案件,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积极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严格案件的审限管理。通过这些措施,对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7333件次,接待来访4538人次。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并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同时,广泛征求案件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努力改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收执行案件9516件,执结8525件,执结率达89.6%,超过了省高院考核指标。在抓好经常性执行工作的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执行和集中执行。2月份,全市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1件,执结标的额1097万元。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案件”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方法得当,"执行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共执结案件880件,执结标的额3721万元。同时,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加大制裁力度,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配合,严肃查处3起严重暴力抗法事件。通过强化执行工作,初步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推进法院改革,继续完善审判机制

  全市法院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以公正司法和人民满意为标准,本着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的精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完善公开、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探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开庭、结案等环节实现全面跟踪监督,基本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监督的机制。市中级法院按照改革的要求,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初步形成了大民事审判格局。全面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得到加强。加快审判方式改革的步伐,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庭审功能,提高了公开开庭率、当庭宣判率。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行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积极探索裁判文书改革,突出认证、说理,裁判文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建立统一管理、协调的执行机制。全市法院积极创新执行体制,均成立执行局,形成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运行机制,并积极探索以分权制衡为原则的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离制度,执行秩序逐步规范。继续实行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采取指定执行、交叉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媒体曝光等措施和方法,有效地执结了一批难案,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严把进人质量关,继续推行“凡进必考”制度。加强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监督管理。市中级法院在审判长选任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市人大、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监督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同时,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健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改革,优化了中层干部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坚持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以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素质。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在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以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为重点内容的廉政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年中,共有2名基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被查处,比上年下降了60%,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认真抓好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和整顿审判作风为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及“公正与效率”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建章立制等,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工作作风和司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进,涌现出一批廉洁执法、勤政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共有10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立功表彰。

  大力加强法官教育培训。认真贯彻《法官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市法院有63名干警参加市中级法院与浙江大学联办的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有117人参加法律专业专升本学历教育,有158名法官到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学习培训。同时,举办各类培训班24期,培训法官300余人次,还组织WTO法律知识等专题讲座。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4%,市中级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达40%。法官的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取得较大进展。

      六、参与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基层基础

  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抓延伸服务,到重点骨干企业调研,主动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帮助企业上网、“优化治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大排查等活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在抓好“严打”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共办结减刑案件5458件,假释案件333件。认真审理少年被告人刑事案件,组织回访考察,落实帮教措施。努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全年共减、缓、免交诉讼费24.5万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市法院把两庭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人民法院、法庭的硬件建设有了新的改善。柯城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已经启用,市中级法院及其他5个基层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正在抓紧建造。为加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继续深化争创“五好法庭”活动,推广“院领导驻法庭工作周”制度,加强人民法庭的调研工作,强化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955件,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甚至出现了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情况仍然存在,监督管理还有薄弱环节,一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没有完全到位。四是法院审判体制还不够完善,改革深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五是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有的案件审判和执行遇到干扰、阻力大,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六是执法条件与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两庭”建设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我们将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能取得一些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作出一定的贡献,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依法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政法各部门大力配合,以及全市法院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02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突出“严打”整治斗争,全面抓好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以创新的精神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为契机,继续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少数干警作风不正的问题,使审判工作更加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

  二、以依法治国为目标,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严惩职务犯罪;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打造“信用衢州”,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破产案件;根据WTO规则的要求,积极做好入世后的相关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认真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以司法公正为准则,继续深化法院改革。认真实施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用人制度,调整和精减人员,实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完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考核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改进、完善诉讼证据制度,规范再审立案、改判标准,深化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文明,维护司法公正。

  四、以两庭建设为契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继续抓好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努力改善审判条件;深化“五好法庭”争创工作,推进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把人民法庭建设成符合公正司法要求的基层审判机构;积极投入“创平安年”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立足审判,主动参与市委中心工作,搞好招商引资,继续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五、以监督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继续深化“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严明法纪,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违纪尤其是枉法裁判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把法官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力争五年内使全市法院四十岁以下法官全部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精通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法官,以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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