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99 年 3 月 28 日在衢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品逸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 1998 年的全市检察工作和 1999 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1998 年,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积极查办食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开放兴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查办食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和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 76 件,内有经济犯罪大要案 64 件,比上年增长 25 . 5 %。通过办案,为国家技回经济损失 1260 余万元。

  l 、突出查办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领导干部犯罪的虽是权少数,但危害大、影响大。为了及时打击这类犯罪,确保办案质量,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犯罪大要案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及时依法进行查办。共查办科级干部犯罪案件 18 件、县处级干部犯罪案件 2 件,两项合计占所立经济犯罪大要案的 31 . 3 %。内有江山市原政协主席羌悟成受贿案、开化县原计经委副主任兼矿产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方高仓受贿案等。

  2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大犯罪案件的查办。 共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经济犯罪案件 24 件,占立案总数的 33 . 3 %。这些案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特征明显。严肃查处重点部位的案件,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坚决反腐败的决心,又对国家工作人员起到了警醒作用。针对当前贪污贿赂案件数额增大的状况,我们又把加强对这二类大要案的查办,作为惩治腐败的重点来抓,共查办 60 件,比上年上升 3 . 5 %,内有 5 万元以上的案件 23 件。工作中,我们既抓受贿的,又查行贿的,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 4 件。

  3 、重视对直接危害改革建设措施实施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办。 一是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强对企业转制等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的打击,共立案查办 32 件。内有浙江光华器材厂原厂长钱华生及财务科长、供应科长、基建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贪污受贿 30 余万元的窝案。二是围绕金融等体制的改革,加强对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查办,共立案查办 9 件。内有涉案金额百万元的农行衢州市分行原会计处正副处长徐雪贵、张其林特大贪污案件。

   4 、加强对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 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执法不公、执法犯法已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加大查处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力度是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受理并初查各类法纪案件线索 27 件,其中,江山、开化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江山市公安局民警姜建强、开化县公安局马金派出所原所长汪家富等徇私舞弊案共 3 件。

    5 、加强群众举报工作。 1998 年是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成立十周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播发举报宣传稿件 27 篇,有 11 名正、副检察长带领 90 余名干部在 9 个宣传点进行举报咨询,共接待群众 243 人,提供宣传资料 3500 余份。同时,通过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对举报线索的查证处理、开展文明接待室评比和为方便群众举报,将举报电话号码末四位数统一改为“ 2000 ”等,不断改进和加强群众举报工作,使群众举报继续发挥了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共受理群众举报 1324 件,同比增长 46 %,内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线索 501 件,经初查,依法立案侦查 45 件,占立案总数的 59 . 2 %。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努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共受理侦查部门提请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l006 人,依法批准逮捕 913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 1163 人,依法提起公诉 1057 人。其中,市院直接受理并批准逮捕 7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143 人,依法提起公诉 130 人,比上年上升 5 . 7 %。

  1 、突出重点,依法快捕快诉。 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恶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我们始终把这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采取提前介入、集中力量从快办理等有力措施,依法快捕快诉。共从快批捕各类重特大罪案犯罪嫌疑人 308 人,起诉 359 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数的 33 . 7 %和 33 . 9 %。对 1998 年 2 月 19 日劳教释放人员胡小兵窜入常山县天马镇文峰小学,将 2 名年仅 12 岁的无辜学生从四楼抛下,造成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的故意杀人案和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毛双梅、毛天生投毒杀人、破坏生产经营案及龙游县李炳炎等 6 人用银环蛇毒液杀死伊梅云案,案发后,市县两级检察院都及时介入,审查证据,提出补证建议,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批捕决定和提起公诉。

2 、坚持经常性斗争和专项性集中打击相结合,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治理。 在“夏季严打整治行动”和“禁毒宣传月”等活动中,我们不仅制订实施方案,而且做到认识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 月 11 日,市检察院受理了张志平、卜玉英、程宏民等 5 人贩卖毒品案,院领导即对审理工作作了部署,承办人加班加点迅速审查,要 7 天内就将案件提起公诉,以实际行动配合了“禁毒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注意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特别是敏感时期社会治安动态的了解掌握,积极做好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先后多次对刑事案件升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并参与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31 起,对构成儿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

3 、立足职能,加强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 共批捕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嫌疑人 38 人,起诉 40 人。其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批捕 28 人,起诉 25 人;危害税收征管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批捕 5 人,起诉 6 人。对姚建林、徐伟华及原中国银行龙游县支行溪口办事处主任程波等 7 人涉案金额达 3000 余万元的票据诈骗、伪造金融票证案和杨志文诈骗贷款 1300 万元的特大案件,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法及时批捕、起诉,终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并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三、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诉讼活动约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市检察机关以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违法办案为重点,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不断加大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

 1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究现象。对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立案侦查。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 12 件、立案通知 1 件,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11 件。其中,已被判处刑罚 3 人,正在审查起诉 5 人。衢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蓝水泉强奸案,被告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

 2 、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严格按照批捕和起诉的法定条件,既注意发现遗罪漏犯,又注意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共依法追捕 25 人、追诉 20 人,决定不批准逮捕 87 人,决定不起诉 26 人。依法提出抗诉 5 件。同时,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检察,依法检察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 4182 件;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 11 份、口头建议 170 余次。此外,还组织了对看守所超期羁押、监管部门向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乱收费和经济罪犯刑罚执行活动的专项检察。

 3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进一步健全了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增加了力量,按照“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和“多受理、细审查、审查准”的要求;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裁判的申诉 l09 件,依法立案审查 25 件,受理数和立案数分别比上年上升 26 . 7 %、 66 . 7 %。其中,依法提请上级院审查抗诉 8 件,市院直接抗诉 5 件,依法提出再审等检察建议 5 件,经劝解,当事人已息诉 7 件。法院经再审,已改判纠正 5 件。

4 、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制约监督。对自行侦查的案件,立案侦查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复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办理,实行多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规范了侦查权的行使;建立自行侦查案件线索由集体审查把关的机制,防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成立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做好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立案复查的 4 件都已办结。

  四、狠抓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了对办案质量的认识,坚持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相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实际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把好案件的定性处理关;认真执行刑诉法和高检院的“九条办案纪律”规定,依法办事,文明办案,确保案件质量。起诉案件中,被判无罪的由上年的 4 件 7 人降为 l 件 2 人 ( 已提出抗诉 ) 。一是进一步发挥了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市院检委会共研究处理基层检察院难以定夺的请示案件 44 件。二是加强个案指导。对基层院立案侦查、审查批捕、起诉的科局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和案值 5 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有影响、有震动、有难度的案件,市院均派员及时指导帮助。三是做好检察技术工作,为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共受理司法会计、文痕检、法医检验鉴定案件 338 件,出具鉴定书、检验报告等文书 277 份,其中,市院受案 160 件,出具各类检验鉴定文书 101 份。四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为了提高检察干部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各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知识和开展法律理论研究。市院还汇编了疑难复杂案例,进行专题研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综台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在依法打击冬类犯罪的同时,注意抓好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检察环节的落实。一是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注意对犯罪成因、特点、规律的研究,探索预防犯罪的途径,共提出检察建议 447 件,经督查,已落实 258 件。柯城区检察院通过办理省第一监狱一干部的受贿案,针对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了检察建议书,该单位高度重视,专门作了转发,组织全监干部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并督促各部门整改堵漏,切实预防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共被各级报刊、广播台站采用检察宣传稿件 249 篇,被电视台采用检察宣传专题片 9 部、新闻 61 条 65IJ 机关、学校、企业上法制课 35 场次。三是认真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的问题,依法查处告急案件,消除不安定因素。四是进一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感化、挽救与防范工作。五是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六是加强对狱内重新犯罪的打击和对监外执行五种罪犯执行情况的检察监督。对 22 名入监后重新犯罪的人员依法提起公诉,维护监管秩序。对 524 名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检察,督促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犯罪。

   六、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组织保证,也是关系到把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带到 21 世纪的大事。根据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和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教育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检察干部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服务意识,群众观念,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思想更加明确和端正;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纠正;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检察长“两手抓”、中层骨干“一岗双责”的自觉性提高;规范执法和干部行为的制度更加健全,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省政法系统“双十佳”先进个人汪太云等先进个人和集体。

   l 、自查自纠与开门整顿相结台,落实措施,务求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作为检察工作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的重要契机和推动力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建立了由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期间,市院先后召开 4 次基层院检察长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组织对各基层院的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教育整顿中,两级检察院坚持眼睛向内,自觉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采用主动征求和听取当地党委和人大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设立干部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及廉政监督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对检察队伍建设与执法办案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实行开门整顿。共发出征求意见函 1959 份,召开各类座谈会 55 次,上门走访 18 个单位,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 86 条,促进了集中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

  2 、坚持原则,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违纪违规线索的查处力度。对自查自纠、开门纳谏中排摸出来的问题,逐条梳理,确定 10 件可查性线索,进行认真调查,经查证后,分别作出处理:对反映内容失实或误解造成的问题,向本人和有关单位说明情况,消除顾虑和误会;对反映内容基本属实或部分属实,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会议上进行批评教育,个别的还被调离岗位。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解决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对 1997 年办理的案件普遍进行“回头看”,共检查 1938 件;对省院确定的三类重点案件共 22 件,复查后还逐案写出报告。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赃款赃物,上交、移送有关单位或返还当事人暂扣款 141 . 66 万元、物品 29 件。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撤销 2 个侦查职业点。四是严肃办案纪律,严格执行最高检察院的“九条规定”,坚决刹住不文明办案的现象。

  3 、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在党委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和市检察院分别对市院和各基层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反贪局正副局长进行了一次全面考察,进一步掌握了班子的情况,既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也发现了一批德才兼备干部,同时经过民主推荐和考察,充实了一批后备干部。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对部分检察院领导班子还作了调整、充实,推动了领导班子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4 、认真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对执法思想进行回顾、反思和清理,纠正错误认识,澄清模糊观念,树立新的执法观念。结合“解放思想,开放兴衢”大讨论和学习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树立了高举旗帜,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观念。二是加强约束干部行为,规范执法办案的规章制度建设。两级检察院共新立规章制度 28 个,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60 个。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推行了检察工作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自侦案件执行程序法工作监督制约制度和执行高检院九条办案纪律规定监督检查制度等。三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第四季度起,检察机关把教育整顿的重点转到了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上。总体要求是: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促工作,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市展开。

5 、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为了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了“检务公开”制度。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程序和办案纪律,以及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采用上墙公布、当面告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把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以促进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的管理和建设。

  结合教育整顿,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开展“争创文明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在省检察院表彰的首批 8 个文明检察院和 8 名优秀检察宫中,柯城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名列其中;组织开展了“我是人民检察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在省检察院组织的演讲比赛中,我市两名同志双双获奖,市检察院获得了组织奖。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既重视抓好学历教育,更注重岗位培训,提高实际执法办案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七、自党接受和依靠人大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的监督,是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国家宪法的重要体现,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密切了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积极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认真地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们不仅认真汇总研究整改措施,而且形成正式文件连同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印发到基层院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市院还将落实的情况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在集中教育整顿期间,两级检察院共收到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回信 442 件,对其中有批评意见和建议的信件认真加以梳理,交有关部门和个人作为整改内容,加以对照和克服,并将处理结果逐一反馈,其中市院反馈了 24 封。为使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做得更好,龙游县院制订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得到了该县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转发。人大及其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既切实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又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认真审议检察机关的报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对 1997 年全市不起诉案件进行了专题调查,逐件检查,提出了监督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 1998 年不诉案件由上年的 41 件 49 人降至 24 件 26 人,件数人数分别下降 41 . 5 %和 46 . 9 %。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和关心检察机关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这项工作的专题汇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该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龙游、衢县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及检察员以上干部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在党委、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一定的改善。检察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重视和加强,衢县、常山、开化、江山检察院档案工作已达到省二级标准。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是:①部分干部的执法思想与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还不适应,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畏难、消极情绪。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增多,但主动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够。市院对工作指导还处于一般化。②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发展不平衡,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尚有差距。④执法监督工作虽在立案监督、民行检察等方面有较大进展,但仍有薄弱环节,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应进一步加大。⑤集中教育整顿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估计不能过高,对干部队伍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仍有很多工作要做。⑥有的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严格执法尚不相适应,个别案件质量不高。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⑦技术装备落后,部分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经费紧缺等困难制约了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1999 年是我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建国五十周年,迎来澳门的回归,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根据本次大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大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开放兴衢,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着重要抓以下工作:

  1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与公安、安全机关等密切配合,及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坚持经常性斗争和专项集中打击相结合,密切协同其他司法机关,加强对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依法严惩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同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2 、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继续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查办,严惩严重危害政权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职务犯罪。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公正执法,使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结合办案,认真做好协助发案单位查漏整改等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3 、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重点抓执法不公、枉法裁判问题的监督纠正,坚决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等渎职犯罪,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紧密结合起来,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全市两级检察院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兄弟司法机关的制约,进一步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带头公正执法。

  4 、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好的队伍,建立一套好的机制,创造好的工作业绩,树立一个好的形象”为目标的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以此为抓手和动力,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巩固和发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同时,要认真接受人民代表对检察机关司法工作的评议。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检察机关的重视与支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检察机关的物质装备建设。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下原则: (1) 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 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3) 必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4) 必须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这一执法指导思想; (5) 必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   的生命线; (6) 必须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 (7)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是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统一执法思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8)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9) 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 10 )必须坚持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体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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