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97 年4 月10 日在衢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品逸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1996 年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1996 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市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我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党风廉改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 务必搞准”的原则,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 134 件,比上年上升 1.5%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74 件,挪用公款案件 12 件;非国家工作人员侵占、商业受贿、挪用资金案件 39 件;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9 件。在查办的案件中,案值在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 11 件, 10 万元至 50 万元的 20 件, 50 万元以上的 3 件。结合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1100 余万元。
l 、突出查办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的经济犯罪案件。 共立案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等四个重点部位的食污贿赂案件 42 件,占 56.8% ,比上年查办 19 件增加 23 件,上升一倍多。查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 2l 件,比上年查办 12 件增加 9 件,内有县处级干部犯罪案件 2 件。
2 、积极查办基层站所和重点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 近年来,有些基层站所和部分行业的经济犯罪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较多。为此,市县两级检察院认真分析,续密部署,选准突破。,加大查办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衢县检察院在该县土管系统查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15 件,案值 46 万元.涉及乡镇土管所长 8 人。常山县院查办了工商行政系统科所长受贿、挪用公款案 5 件,涉案金额 38 万元。开化县院查办了发生在建筑领域的贿赂案件 12 件,涉案总额 32 万元。江山市院查办了金融系统基层单位负责人商业受贿、挪用资金案件 5 件,案值 30 余万元。
3 、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有了加强。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共立案查办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骗税案件和假冒专利、假冒商标、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9 件;查办企业管理人员贪污、侵占、贿赂、挪用等案件 39 件。对那些“富了方丈穷了庙”的单位,不仅注意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还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从管理上堵塞漏洞。在查获的这类案件中,有亏损 1900 余万元的江山毛巾厂厂长祝前友等 3 人侵占公款 77.5 万元,挪用公款 20 万元的案件等。此外,市院和各基层院还会同工商、烟草等部门查处了违法销售卷烟和开展“打假”等活动。
4 、群众举报工作健康发展。 通过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及领导阅办群众信访等举报工作制度,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的群众举报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926 件次,其中举报经济违法犯罪线索 1055 件次,经认真的筛选,对有价值的线索全面进行初查,从中立案侦查犯罪案件 68 件,占立案数的一半以上。各院还对举报有功人员落实了奖励措施。
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感召下,在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强大声威的震慑下,全市共有 13 名经济违法犯罪人员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二、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加强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 l049 件 1657 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 1546 人,办结数比上年上升 18.4%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312 件 1981 人,依法提起公诉 11 59 件 1811 人,结案数比上年上升 32.7% 。其中,市检察院直接受理审查起诉重特大刑事案件 125 件 238 人,件数比上年上升 47.7% ,依法提起公诉 93 件 240 人,结案数同比上升 47.9% 。
1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 对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涉枪涉毒等现行重特大刑事犯罪和暴力恶性案件,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共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杀人等七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嫌疑人 653 人,依法提起公诉 809 人。对于重特大案件,我们坚持提前介入,保证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常山“ 3 · 14 ”特大持枪抢劫案发案后,该县检察院不但立即派出 12 名干警会同公安机关围捕歹徒,而且随时关注案件进程,当 5 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后,都即派员提审,审核证据,在收到公安机关报捕材料的当天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市检察院也及时派员提前审查材料,核实证据,于受案的 24 小时内就依法提起了公诉,社会效果好。柯城、龙游、衢县等院还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到公安派出所了解情况,为快捕快诉作好准备。据统计,提前介入批捕七类重特大案件 171 次。
2 、积极参加“严打”斗争 。去年 4 月,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严打”集中统一行动的重大部署后,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围绕“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保证了“严打”统一行动的落实。市院除从重从快办理重特大案件作出表率和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布置、下发文件、信息进行面上指导外,院领导还带队深入到各县 ( 市、区 ) 检察院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在“严打”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业务处室也加强了具体指导,答复请示案件 60 余件。由于全市检察机关在“严打”中做到思想到位、方案到位、工作到位,加之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使我市“严打”斗争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据统计,在 4 月 25 日至 9 月底,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和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 37.8% 和 47.1% 。
三、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重从严两个方针的贯彻落实,以办案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执法,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l 、查办询私舞弊、“侵权”、渎职犯罪案件有新的突破。 共初查这三大类法纪案件 190 件,对其中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2 件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立案数同比上升 28% 。工作中,一是突出查办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案件,维护执法的公正性。开化、常山检察院立案查办了 2 件执法人员彻私舞弊案。全市依法查办了非法拘禁案 7 件,其中 2 件系公安干警、镇联防队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案件。二是积极查办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共立案查办了因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极端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 4 件、重大责任事故案 14 件。在查办这二类案件中,市院和各基层院还结合办案,针对公有资产流失和我市矿山开采中事故较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遏制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矿山安全的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
2 、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发挥。 一是以防错防漏为重点加强了侦查监督,共依法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 76 名,对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逮捕和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作出了不捕和不起诉的决定。二是审判监督在解决敢抗的基础上,着力在善抗上下功夫,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的案件,坚持原则,依法抗诉,共提出抗诉和提请上级检察院审查抗诉 5 件。三是强化了刑罚执行监督,根据监所检察的职责和《监狱法》的规定,对违法监管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14 次,进行监所安全检察 307 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286 次,协助消除事故隐患 69 次,对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进一步加强了检察监督。查办监管场所干警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 8 件 9 人,内有科级干部 4 人。受理了 21 件 25 名罪犯狱内重新犯罪案件,均已依法起诉。此外还认真办理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四是控告申诉检察在重点抓好举报工作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做好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共立案复查 7 件,经审查后作出变更决定 3 件,维持 4 件。
3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一定的进展。 这项工作起步较晚,至去年有 5 个院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处 ( 科 ) ,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40 件,从中立案审查 13 件,比上年上升 91 %。办结的案件中,市院直接提出抗诉 1 件 ( 已由市中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提请省检察院审查抗诉 1 件,建议重审 3 件,做好工作息诉 3 件。通过工作,对拓宽检察业务领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有益的尝试。
四、积极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积极准备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 3 月 17 日,修改刑诉法的决定通过后,第二天市院就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学习和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 8 月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又专门作出部署,确定了公诉方式改革和审查批捕工作的试点单位。嗣后,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对刑诉法修改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干部思想状况作了调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 12 月份,市院再次与各基层院检察长统一认识,检查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共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在“学懂、弄通、会用”上下功夫。 市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先后对全市刑检、反贪、法纪、监所、控申等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短期培训,各院也分别采取了知识竞赛、论辩对抗赛、模拟庭等形式进行练兵。在组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全市有 313 名干警参加了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修改后刑诉法知识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91.5 分。 三是抓好试点,摸索经验。 8 月初,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在龙游组织了全市试点观摩庭,市院领导到庭观摩,并组织评议,使之不断完善。各地本着“抓早、抓紧、抓实”的精神,大胆实践和探索,从点到面有步骤地开展公诉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至年底,全市已试普通程序庭 35 个。审查批捕的试点工作从十月份开始,会同公安机关在柯城区进行,取得一定经验后,于十二月份在全市各检察院交流推广。按修改后的刑诉法进行侦查工作,各院也开始作了一些摸索。 四是抓好人员配备,完善工作制度。 为了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需要,各地加强了刑事检察和侦查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力量。各院还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之符合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并与之相配套。
五、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确保案件质量,既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方针的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打击犯罪。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保证办案质量的规章制度,制订了错案追究责任制。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办案人员在各个环节都注意把好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关,不仅仔细审阅案卷,而且有的还进一步勘验现场、补充证据。审查批捕、起诉部门共补查 1176 次,取证 3522 份。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长的责任制和检察委员会在案件质量上的把关作用。通过强化检察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发挥了检委会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定案上的把关作用。去年,市院检委会共讨论研究处理此类案件 50 件。三是加强了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对基层院查处的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和贪污、贿赂 5 万元以上的大案,以及基层院要求派员帮助指导的案件,市检察院都派员逐件进行指导,以保证案件质量。四是发挥检察技术在确保案件质量上的作用。共受理法医、文检、痕检、司法会计等各类鉴定案 299 件,出具鉴定书、检验报告或分析意见 277 份,其中市院受理 8l 件,出具鉴定类文书 62 份。五是加强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促进了严格执法。共撰写调研文章 77 篇,被理论刊物或上级检察院业务会议采用 27 篇,其中省级以上单位采用 17 篇。
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综合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在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认真抓好综合治理措施在检察环节的落实。一是把预防犯罪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结合办案,以案释法,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被新闻媒体采用检察宣传稿件 390 篇,其中省级以上采用 89 篇;针对办案中揭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614 件,在已反馈的 377 件中,落实的有 335 件;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还协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建立和健全防范机制;加强了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分析犯罪原因和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衢县、开化县院分别对土地批租转让和工程建筑中的此类分析在有关会议中通报后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在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坚持了专人审理制度,并做好向前了解其犯罪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续后做好教育、感化、挽救的两个延伸工作。二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对各地发生的 11 件突发性治安事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平息。三是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是与一些厂矿、企业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法律服务。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共商解决办法。五是加强对被免诉人员及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执行情况的检察,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犯罪。共对 186 名监外罪犯、 66 名被免诉人员、 56 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了检察监督。
七、自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是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也是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和观念,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民代表大会联系的通知》。 一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我们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直接听取意见,会后又将人民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干警传达,还整理成文,提出改进措施连同落实大会《决议》的意见印发到各基层院,并将此列入全年检查督促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院还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市检察机关实施《检察官法》的情况。去年,全市法纪检察工作有一定的突破,是与认真贯彻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 1995 年下半年对该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密不可分的。 二是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 在一年一次的检察机关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各院都注意听取人民代表的监督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和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吸收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在整改中予以落实。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事项。 两级检察机关将此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内容来抓,抓紧办理,及时反馈。去年 5 月 13 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关于我市久押不决重特大刑事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督办意见后,市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提出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克服困难,终于将督办的 19 件积案于 9 月底全部办结,依法提起公诉后,所有被告人均受到刑罚处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社会反响较大。
八、认真实施检察官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工作,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广大检察干部在任务重、困难多、条件相对比较艰苦的情况下,保持了旺盛的斗志,涌现出一批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了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院的表彰。其中,柯城区院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院刑二处和江山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个人受表彰中有一人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领导干部,有一人被最高检察院评为驻监所检察室先进个人,有五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三等功和授予优秀侦查员称号。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1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讲政治”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使广大检察干警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全局观念,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各院都加强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促进领导成员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的提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院协助党委对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调整充实了基层院的领导班子成员。 3 、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讲座和办好检察电大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经过一年半检察专业证书教育的 48 名干警已在去年结业,另有 31 名同志在检察电大法律大专班学习,还有一批同志参加“专升本”学习。在加强学历教育的同时,我们重视了岗位技能的训练,舍得化力气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4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在从严治检上下功夫。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根据“立检德、正检风、树检威、兴检业”的内涵要求,开展了“创佳绩、树形象,评选优秀检察官”活动,围绕这项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的勤政廉政规章制度,使之更系统化、规范化。制度一旦制定,我们下决心严格执行。去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检察院和市委部署,我们又进行了以整顿办案纪律为重点的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 自查互查,落实整改,增强了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整改阶段,我们又出台了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上述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不断的加强。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有进步,有发展,这是党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对检察工作重视、支持,广大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但在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①查办大要案工作虽有加强,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与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右不少差距;②执法监督的广度和力度都还不够大, 尚存在薄弱环节;②队伍的政治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纪津作风应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的形象欠佳;①队伍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⑤办案力量不足、技术装备比较落后等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并依靠自身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历史发展上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衢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抓好查办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全市检察机关要突出抓好查办大案要案深入反腐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排除一切可能导致不稳定的因素。一是要狠抓贪污贿赂等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办,促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继续把重点放在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大案要案上。同时要认真查分发生在重点行业和领域中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犯罪案件。根据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把查办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渎职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查办大要案的另一重点来抓。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和流氓恶势力及重大盗窃犯罪。要坚持经常性斗争和专项斗争打击、集中治理相结合,积极开展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三是要改进和强化执法监督。以保证依法从重从严和依法从重从快两个方针的贯彻落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要重视运用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的权力和手段、措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全面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四是要继续十分重视案件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注意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地把案件办好。要文明执法,坚决反对和纠正不依法办案的做法。五是要重视加强预防犯罪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检察环节上的落实。
二、认真执行好修改后的“两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
刑法、刑诉法这两部基本法的修改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大事。尽快适应并实施修改后的“两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做好今年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增强自觉性,认真贯彻实施好。在执行初期,新情况较多,将会遇到一些矛盾和困难。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增长才干,提高水平。另一方面市院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在带头实践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对贯彻“两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法律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检察院报告。
三、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又有现实的紧迫性。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对干部进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教育,增强广大干警政治上的坚定性。要以讲政治为核心,加强各级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明年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准备工作。要以适应修改后的“两法”实施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争创文明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大力倡导“严格执法, 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敬业奉献,严守纪津,请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检察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要继续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物质技术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条件。
各位代表, 1997 年检察工作任务繁重。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继续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检察事业的发展,以出色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的胜利召开,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