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衢州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l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l36件。其中:政治、法律方面20件,财政经济方面l04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12件。这些议案,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建议: 7件议案(见附件一),交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另有129件议案,其中政法方面19件,财政经济方面99件,教科文卫方面11件(见附件二), 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负责答复代表,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此外截止4月23日, 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交有关机关、组织负责办理,并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衢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