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日在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英富

 

各位代表:

我受卢锦良院长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1992年的工作和今年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1992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政府的支持下,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忠实执行法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审判活动,共依法办结各类案件9853件,比上年上升9.2%,其中,市中院办结各类案件4068件, 比上年上升22.13%。同时,全市法院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前提下,做了大量的向前、向后的延伸服务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较好的法制环境。

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指示,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法律标准的统一,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共办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028件, 判处罪犯1112人, 较好地发挥了专政职能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 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全市法院把打击的锋芒着重指向对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危害严重的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及惯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这些犯罪分子,两级法院做到严惩不贷,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直至处以死刑。全年全市法院共判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56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34人,占41.3%,无期徒刑以上的15人。同时,各法院对民愤极大、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在主要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扎实的前提下,力求从快。如郑鑫岳杀害计划生育干部一案,市中院依法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从受理起诉至一审宣判罪犯死刑,仅用了三天时间。针对我市公路上的车匪路霸犯罪猖獗的实际情况,全市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如祝来七等四人,多次在205国道线等交通要道,结伙持枪对过往车辆施暴抢劫, 情节十分严重。市中院一审判处二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名十五年有期徒刑,社会反响很大。一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7l件,判处罪犯22l人,巩固了公路运输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保障了经济的发展。

2、坚持以“准”为核心, 坚决、慎重地打击经济犯罪。

一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慎重地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共依法审结经济犯罪案件l26件, 判处被告人l68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08万元。

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贯彻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的方针,把贪污、受贿作为打击重点,及时审理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假冒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 以维护廉政形象和经济秩序。判处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4人,占27.3%。如柯城区风动工具厂(私营)厂长王某,用劣质零配件假冒“开山”商标自行组装了279台凿岩机,非法经营额达21.8万元,使市凿岩机厂蒙受重大损失。 同时、王还采用销售不开发票等方法,偷逃各类税款近2万元,柯城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偷税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其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同时,各法院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特别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依法的前提下, 坚持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判断、衡量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年来,因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经审理被宣告无罪的有6人。

如余根旺受贿一案,市中院经审理认为, 余向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而收受的钱物,属劳动所得, 不应认定是犯罪, 遂宣告其无罪。

在从严惩处的同时,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坚持依法有条件地适当多适用些缓刑,特别是对那些为经济建设所急需或者是有一技之长、能够为发展经济有所作为、所犯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的,尽量给予宣告缓刑,促使这些罪犯在受到法制教育的同时,到社会上戴罪立功,为经济发展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判处缓刑223人,占全部案犯的20.2%。其中,对经济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分的69人, 占全部经济罪犯的34.8%。

3、注重审判质量

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全市法院在坚持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十分重视审判质量,强调一个“准”字, 努力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做到不枉不纵,保证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体现罚当其罪的刑事原则。全年全市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中,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有73件,商请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有113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的l0件,驳回抗诉8件,发回重审1件,未结l件。宣告无罪的7人。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以审判各类案件为主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宣判,就案讲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召开宣判大会22次,宣判罪犯99人,旁听群众6.8万人次,张贴布告8千份。在办案中注意发现有关单位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防范建议,全年共提出司法建议29份。全市法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采取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工作方法,立足于教育、感化和挽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一年来,全市法院共依法判处少年犯71人,其中,25人被宣告缓刑,1人被免予刑事处分。为鼓励、敦促犯人积极改造,促使那些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又有一技之长的罪犯早日回到社会, 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全市法院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共依法给3107名犯人减了刑,给399名犯人核准了假释。市中院还组织干警对30名假释犯进行回访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假释犯考察制度。实践证明,去年减刑、假释工作的效果是良好的,没有发现被假释的犯人重新犯罪,在押劳改犯的思想改造和劳动生产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脱逃率也大幅度下降,对劳改场所持续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 同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指导调解组织,调处诉讼外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防止矛盾激化。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努力将经济、民事等社会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架桥铺路。

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克服“重刑事, 轻民经”的旧观念,将依法调节经济、民事等社会关系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放在同等重要地位, 积极发挥调节职能,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纠纷,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l、充分发挥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审判各类经济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为经济建设服务最直接的途径和形式。全市法院始终把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组织上作为重点保证,保持了较强的审判力量。一年来,共审结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l225件, 诉讼标的额达3019.55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7.3%和l5.6%。在具体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对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骨干企业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 坚决依法保护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上半年, 市中院制订了《全市法院为国有大中型企业、骨干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一年来,全市共审结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督干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136件, 诉讼标的额达1509.2万元。 同时, 也注意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各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2、及时、公正地办理各类民事案件。

民事权利是公民、法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任务。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从保护合法权益,消除不安定因素入手,翻山越岭不畏难,苦口婆心不嫌烦,悉心为民排难解忧。全年共依法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3395件, 比上年上升1.1%。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对于矛盾易激化的如山林、水利、婚姻等案件,做到急事急办,妥善处理;对于涉及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影响相互和睦共处的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做到及时审理, 及时调处;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市法院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债务、劳动纠纷等与发展市场经济关系密切的案件的审理;加强了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大量民事案件的依法办理,对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加强行政审判和告诉申诉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密切党和政府闻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6件,撤销、变更的7件,撤诉或裁定不予受理的50件。告诉申诉审判工作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市法院共妥善处理来信5908件,接待来访3930人次,审查处理申请再审案件82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了l3件。同时,各基层法院(含部分人民法庭)实行“统一立案,立审分离”的制度,从内部机制上,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解除了不少不安定隐患。

4、大力加强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直接体现。全市法院十分重视执行工作。 一年来, 共收各类执行案件2271件,通过努力,共执行1992件,执行标的额1082.55万元。在工作方法上,各法院紧抓“结合”与“兼顾”,在前两年执行大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立足于建立制度,审执兼顾,常抓不懈,“平”“战”结合,取得了执行工作的主动权。各法院普遍从立案开始就考虑执行问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先予执行和诉前保全的,都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审后执行。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对56个案件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在审理中,对有给什内容的案件,力争做到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即时给什完毕,不留尾巴。全年当庭给付的棠件有905件,占有给付内容案件的23.5%。

三、利用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案外服务。

全市法院在立足审判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向前、向后的延伸服务工作。去年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发表后,各法院结合本地实际,从“三个有利于”出发, 大胆实践,大胆改革,正确处理立足审判与主动服务、扩大服务领域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常山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十佳单位之一,龙游法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江山市峡口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诉前催款先进单位。在案外服务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1、积极开展诉前催款。

去年7月份,全市法院根据省法院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诉前催款专项服务活动。 实践证明,这项活动的成效是明显的,社会效果是好的。全市法院共收到诉前催款申请l901件,申请的企业和组织511家。全市法院共发出催款函824份,标的金额1819.1万元, 已实际收回431.4万元。

这次诉前催款活动,一是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六月底,省法院部署后,全市两级法院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认真传达贯彻,研究实施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同时加强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单位的宣传,对企业应收未收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领导重视,干警积极努力。在这次活动中, 两级法院领导站在第一线亲自组织实施,把诉前催款活动作为帮助企业回笼资金,启动生产,加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广大干警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将催款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其他争议、有管辖权的经济纠纷。达到了“快、省、和”的目的。

2、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催收拖欠款。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基础。全市法院急集体经济所急,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帮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回收各种拖欠款,壮大集体经济。市中院专门制定了《全市法院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的若干措施》。一年来,全市法院共为19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各种拖欠款78.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生产经营。在“请欠”工作中,广大干警严格掌握政策法律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宣传工作,向欠款人讲明欠款的违法性、对集体经济的危害性。对个别“钉子户”,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坚决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与企业联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坚持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各类案件审判任务的同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全市法院共在148个企业设立了司法联络员,并及时对这些联络员进行了以提高法律业务素质为主的培训。二是“走出去”、 “请进来”。各法院派员深入企业, 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接受法律咨询。 两级法院普遍召开了厂长经理座谈会,共商经济审判为发展经济服务之大计,并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各种服务措施,如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的18条措施.全市法院共派出241人次到企业进行法律咨询98次。同时,各法院还邀请部分厂长经理及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到法院, 向广大干警介绍企业界的情况,使广大干警在为企业服务时更有针对性。 三是建立联系点。全市法院普遍推行了联系企业的制度,共在l44家企业建立了联系点,主动帮助这些企业解.决一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法律的实际问题,帮助企业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发现漏洞及时补救,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能力。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任务越来越重。全市法院从立足内部挖潜、提高队伍素质入手,采取措施,不断增强为发展经济服务的能力。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抓思想,增强干警为发展经济服务的自觉性。去年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十四大会议文件发表后,全市法院普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学习个,结合审判实际就如何开展服务展开讨论。侧重于教育干警”转换脑筋”,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产大干警通过学习和教育,解放了思想,工作上放开了手脚,大胆地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和案外服

务,为发展经济服务。

2、抓业务,提高干警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水平。各法院在抓好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正规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干警知识的更新和审判经验的总结,特别是由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深入发展,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的法律和政策不断制定和完善,各级法院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吃透其精神。同时要求干警在办案中不死扣滞后的法律条文,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审判职权.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法院还对内部机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岗位轮换等方式进行干部交流。一年中,共对21名中层干部和60名干警进行了交流,其中,20名干警从法院机关走到了法庭的岗位上。通过以上措施;全市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

3、抓严格执法和廉政建设,提高法院为发展经济服务的质量。

一年中,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廉政建设,针对各自实际,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定期进行执法执纪大检查,完善各种监督机制,自觉将廉政建设和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各法院注重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他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同时,加强了严肃执法工作,把廉政建设作为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市中院、常山法院先后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在审判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抓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处理大量民事、经济、刑事自诉案件的前沿阵地。

一年来,全市法院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法庭建设。在组织上,坚持“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原则,选派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JL务水平高的同志到法庭任职;在业务上,经常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在内务管理上,健全了法庭的各项制度,使法庭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在生活上, 切实帮助法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广大法庭干部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全市33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3061件,刑事自诉案件76件,经济纠纷案件446件,协助乡、村组织处理了各种矛盾易激化的民间纠纷249件,同时,各人民法庭加强了对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共举办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培训50次,受训人员达l058人次。在去年省法院进行的“五好法庭”评比活动中,柯城的城北法庭、龙游的溪口法庭、江山的贺村法庭被评为省级“五好法庭”。

总之,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指示,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尽了自己的努力上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有力,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与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同志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廉改建设仍有薄弱环节; 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拔高,少数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有的审判人员审判方式还比较陈旧;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还相对薄弱,业务指导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人、财、物与办案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工作个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一九九三年,全市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实践,积极开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继续开展各种案外服务活动;严格执法,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一、提高认识,强化审判工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审判观念。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等价有偿的法律意识以及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审判观念,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克服和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流通,活跃市场,树立和强化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审判观念,更充分地运用审判职能调整市场经济,为市场经济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抢劫犯罪活动的决议》,积极参加围歼“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打击经济犯罪,加强对制假造劣、偷税抗税、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的审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要继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特别注意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同时,运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采取实事求是的慎重态度。 同时要充分运用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三、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要通过审判工作, 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调节、保障、促进经济运行,调处经济纠纷,保障合同履行。要审理好企业承包租赁、股份经营纠纷、破产、转让等案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把企业推向市场;积极审理干预、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 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审理涉及第三产业纠纷案件,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加强对商品生产、 经营、流通、 分配环节各类案件的审理,促进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妥善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和乡镇企业经济纠纷以及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等案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新情况、 新问题。

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正确、及时地处理好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告诉申诉审判和执行工作要重点解决好“告状难”和“执行难”问题。要继续充分发挥告诉申诉审判工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和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平时执行工作,做到审执兼顾,注重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和完善各种案外服务工作制度。各种案外服务的质量,要进一步提高。 诉前催款,要制定完整的工作制度。 与企业的联系还要进一步加强。条件成熟的法院,可成立调解中心,采取即告即收、即收即结的方法,调处经济纠纷。

五、加强法院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服务机制。一是要加强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狠抓案件审判的规范化工作。要以庭审规范化为重点,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力争做到审判方式公开化,审判活动标准化,审判管理科学化,审判效果优质化,把整个审判活动过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审判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达到保证办案质量,缩短办事周期, 更准确、更迅速、更有效地调整各种法律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目的。二是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强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执法执纪。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干警的理想、 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要严格把好进入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审判任务的完成。 三是要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推行错案追究制度。建立高效服务的竞争机制,调动广大干警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积极性。 四是要加强法院物质建设,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五是进一步开展争创“五好法庭”活动,加速我市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以新的姿态,努力做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 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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