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锦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1991年的工作和今年主要工作的安排,请予审议。

1991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严打”,狠抓执行,积极清理未结案,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严肃执法执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办结各类案件9024件,比上年上升12%,是建院以来办案数最多的一年,其中市中院办结各类案件333l件,比上年上升20.25%,超额完成年岗位责任指标的64.14%。较好地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政法工作“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方什,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全年共办结一、 二审刑事案件l099件,判处罪犯l270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突出打击重点。根据我市社会治安状况,各法院把打击锋芒着重指向对社会治安危害严重的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及惯犯、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根据“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需要,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敌情观念,及时打击一切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反盗”斗争开始后,各法院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法律界限,把打击盗窃犯罪特别是重大盗窃犯罪活动,当作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仅第四季度,全市法院就依法办结盗窃案件54件,判处罪犯86人。由于“反盗”斗争的深入开展,盗窃犯罪得到了遏制,特别是重大盗窃犯罪比上年下降了64.3%。

2.坚持“双从”方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两级法院都做到严惩不贷。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杀的坚决依法杀掉。全年共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50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52人,占50.2%,无期徒刑的有6人,死刑(包括死缓)的有40人,判处死刑的罪犯比上年上升60%。 同时,各法院采取提前介入等有效方法,力求从快,对应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都认真地适用《决定》,以震慑犯罪,张扬法制.市中院审结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基本上适用了《决定》。其中最快的只用五天时间即办完全案,社会效果良好。

3.注重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全市法院在坚持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十分重视审判质量,强调一个“准”字,努力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做到不枉不纵,保证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体现罚当其罪的刑事原则。全年全市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中,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有46件,商请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有15件,法院自行补充查证材料的有1142份,发现漏犯4人,漏罪4条,宣告无罪的有6人,免予刑事处分的有6人。

4.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讲究审判策略。一年来,全市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认其开展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各法院都建立了“少年法庭”,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采取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方法,立足于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全市各“少年法庭”共依法审结少年刑事案件55件,教育挽救了一批少年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同时,全年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宣告缓刑248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774件。通过回访考察,被宣告缓刑、减刑、假释的罪犯,除个别外,绝大多数都能积极改造。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而且有利于调动家庭、单位、社会参与帮教的积极性和罪犯接受改造的内在积极因素,有利于教育挽救轻微犯罪人员,促进社会稳定。

3.加强“经打”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维件182件,判处经济犯罪分子241人,其中,判处死刑的有2人。

为国家、 集体她回经济损失80万元在“经打”工作中,全市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准确定性,适当量刑,并特别注意从经济上给予处罚。如常山的李克卫、徐家福贪污、诈骗案,常山法院除依法追究两犯的刑事责任、追缴赃款外,还判处没收两犯房屋七间,决不让其在经济上占便宜。据统计,全年全市法院共追缴罪犯赃款赃、赃物、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58.18万元。

二、以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为中心,认真做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

去年四月九日,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 它标志着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年来,全市法院以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为中心,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第二次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五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全年共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851件,比上年上升6.7%,其中审结离婚案件1553件,债务案件1272件,赔偿案件693件,这三类案件占了审结案件总数的91.4%; 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142件,诉讼标的总额达2611.73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23.3%和23.7%。全市法院还依照《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受理支付令l62起,标的额达74.49万元通过审判活动,保护了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制裁了违法行为,为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在民事、 经济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国家主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必须遵循的操作规程。去年四月九日《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全市法院把学习贯彻工作当作做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市中院在抽调骨干人员送省法院培训学习的基础上,专门举办了由各基层法院民庭、经济庭、告申庭、 执行庭四长及全市三十四个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的《民事诉讼法》培训班,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的若干统一意见。各基层人民法院也都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民事诉讼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从全年审判情况看,效果是好的。

2.进一步强化服务窟识。正确解决矛盾和纠纷,依法调节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经济关系,调动公民和法人的生产积极性为发展经济服务,是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去年九月中央工作会议后,全市法院把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服务摆到了重要位置,除及时审理好有关案件外。还深入有关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探素服务途径。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一切以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经济建设为标准,既当“包公”又当“红娘”, 既解决纠纷,又促进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如省保险公司与龙游化工厂、横山水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烦达320多万元。市中院受理此案后,深入当地,反复调查分析,正确确立诉讼主体,依法追加有关单位为此案的当事人,从有利于企业发展入手,经过大量的工作, 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担保单位明确了责任,使陷入困境的企业“起死回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集中清理民事、经济纠纷未结案。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量多面广,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的矛盾比较突出,尽管各法院都尽了努力,但未结案件居高不下。去年四月九日颁布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限作了明确规定,即一审案件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三个月内审结。针对这一情况,为保证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使民事、经济审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全市法院于九、十两月(有的八、九两月)普遍开展了清理民事、经济纠纷未结案活动。各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充分挖掘潜力,调动干警的积极性。经过两个月的苦战,共审结民事、经济纠纷案件1669件,诉讼标的额达783万余元,其中审结四月九日前的案件371件,基本完成了“老案”的清理任务,为进一步贯彻《民事诉讼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努力改进审判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改进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是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全市法院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在“强化庭审意识,减少诉讼环节;严格证据制度,落实举证责任;改进庭审方式,讲究庭审效果”等方面都作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江山、常山、柯城等法院还专门向诉讼当事人印发了“举证须知”,告知当事人应举证的范围及举不出证的法律后果等,指导当事人根据举证范围,及时提供必要的证据。由于审判方式的改进,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调动了当家人的举证积极性,也使人民法院逐步从“取证难”的困境个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证据的审查核实上,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

三、注重审执兼顾,进一步抓好执行工作

经过前年的第一次执行大会战,“执行难”矛盾有所缓和。但由于执行收案增长过快加上力量不足,执行任务仍然相当繁重。去年全市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634件,比上年上升6.2%,其中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有353件,占收案总数的9.7%。为走出执行工作的低谷,全市法院在困难的情况下,发扬艰苦奋斗、忘我奉献精神,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及政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共执行各类案件2854件,执行标的总金领达1134.07万元,其中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有24l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执行工作中,全市法院普遍采取三条措施:

1.认真处理好审判与执行的关系,做到中执兼顾。审判与执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执行工作是否顺利,与审判时的工作好坏很有关系。一年来,全市法院把执行工作放在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在加强执行力量、 改善执行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审判必须考虑执行的指导方针,经常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全年全市法院审判案件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有162件,当庭给付的有520件,有效地减轻了执行工作量。为全面做好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精心组织赴外省(市)执行工作。涉外省(市)案件的执行,是近年来执行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不但量多、标的额大、分布广,而且人生地不熟,工作不易开展。一年来,全市法院把抓好涉外省(市)执行工作当作抓好整个执行工作的关键性一环来抓。省高院执行工作意见下达后,市中院及时召开了全市法院分管院长和执行庭长会议,布置了任务,明确了分工,提出了要求。全市法院先后组织了三次规模较大的赴外省(市)执行工作,采取“走一路办一线”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当地法院的支持和协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全年共执行外省(市)案件29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249.72万元,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涉外省(市)案件的执行工作积累了经验。

3.开展全市第二次执行大会战。前年八月,全市开展了第一次执行大会战,执行了一大批灾件。到去年十月底,全市未执行案件又高达1460件。为减轻执行工作压力,扭转被动局面,全市法院于去年十一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次执行大会战,共抽调干警236人,组成28个执行组,发布公告、通告及《公开信》等1100多份,广播、电视宣传讲话100多场次,召开规模较大的被执行人会议3次,参加人员120多人。会战中,广大干警不怕苦、不伯累、不怕赃、不怕骂,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各法院领导亲自带队执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特别是市、县(区)两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很大的关怀、帮助和支持,给执行会战带来了极大的鼓舞和推动。

一个月会战,共执行各类案件l343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477万余元。同时,还执行迁出房屋36问,退出土地388平方米,取得了显著战绩。

四、加强行政审判和告诉申诉工作,认真做好执法执纪检查

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行政案件连续两年大幅度上升。 去年共收治安、土地、交通运输、林业、渔业、环保、税务、计划生育等各类行政案件117件,比上年上升56%。

全市法院克服困难,勇于探索,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案件105件, 比上年上升72.1%。其中,维持的占38.1%,撤销或变更的占17.1%,撤诉及其它的占44.8%。在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注意把握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客观公正地审查各类行政争议。对于合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持,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该撤销变更的,就予以撤销变更,力求通过审判,取得更好的社会效呆。行政诉讼的积极意义已越来越被广大干部、群众所认识。但由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时间不长,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还不少,宣传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全市告诉申诉审判工作进一步健全了职能,完善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各法院从院领导到具体工作的同志,都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告诉有答复,申诉有回音。《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各法院严格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查立案和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工作。江山、开化、衢县和龙游法院还进一步加强了统一审查立案工作,为更好地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在制度上作了保证。全年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5298件,接待来访3856人次;审查处理申请再审案件1440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了l 3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一年来,全市法院继续认真贯彻《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审判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 决定,积极主动地报告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交办的案件及其它事项。全年各法院共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类案件39件。

为坚持严肃执法,促进廉政建设,去年十一、十二月,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这次检查领导重视,讲究实效,以真正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把有无办人情案、关系案、 以权谋私,有无违反诉讼费、赃款赃物的处理规定, 以及落实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等作为主要内容。采用自查、互查、抽查和座谈、走访等方法,使检查工作做得细致扎实。在大检查中,共检查各类案件2023件;召开各种座谈会60次,参加人员达256人;走访廉政、执法监督员和有关单位的干部群众149人; 回访当事人86人次;发出征求意见信65份。

检查情况表明,全市法院执法执纪是严肃认真的,总的情况是好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法院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了整改措施。

五、医视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年来,特别是去年五月全省人民法庭庭长会议后,全市法院进一步重视加强了人民法庭建设。 市中院调整充实了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力量,加强了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各基层法院也都坚持“精简机全、充实基层”的原则,充实加强了法庭力量,并精心选派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到法庭任职。两级法院的领导共建立法庭联系点22个,经常深入法庭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市法院还下大力帮助指导法庭全面开展民事、刑事自诉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加强各项规范化管理。 去年七月份,市中院专门组织了“两庭”管理大检查,对促进“两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年来,全市34个人民法庭依法及时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2672件,刑事自诉案件73件,经济纠纷案件266件。广大法庭干部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为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生产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抓好“超前预防”、“寓教于审”、“跟踪教育”、“成果巩固”等主要环节,认真做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预防犯罪、法制宣传、 司法建议、 回访考察、落实帮教等各项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推动社会力量,搞好群防群治。全年全市法院共召开宣判大会34次,旁听群众达11.42万人,印发布告2.5万余张;依法及时审结矛盾易激化的民事案件263件,防止凶杀、自杀和械斗事件187起;考察缓刑犯、假释犯并落实帮教措施228人。为促进社会的稳定,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一年来,全市法院有效地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工机构的职能作用,坚持党内“三会一课”和其它政治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紧紧围绕“稳定、鼓劲、加强、创新”的政工方针和“从严治党”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加强对党员和其他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一年中,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干警认宾学习了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文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主义的若干问题,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 《毛泽东选集》等;进行了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和平演变等教育;认真开展了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工作。通过加强思想政治二作和思想作风整顿,全市法院干警进一步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增强了党性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经受住了严峻复杂的政治斗争和紧张繁重工作任务的双重考验,涌现了许多好人好事。去年全市法院有4个集体和14名个人被荣记三等功,有5个单位被评为市、县级机关先进集体或机关先进党支部,有87名干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一年来,全市法院继续加强廉改建设,并作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认真贯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完善各种监督机制, 自觉将廉改建设和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与政协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各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去年,全市法院干警中受到党纪处分的有2人,政纪处分的有2人。通过认真查处违纪事件,严肃了党纪、 政纪。教育了其他干警,推动了廉政和执法执纪制度的更好落实。

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的同时,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各法院在抓好“业大”正规化教育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干警知识的更新和审判经验的积累工作。市中院专门组织了各业务庭人员的业务考试, 以增强干警提高业务水平的紧迫感,适应新的形势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总之,1991年全市法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履行法体贴予的职责。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干警对自己要求不严,违法乱纪,造成了不良影响;少数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对办案的社会效果注意不够; 轻程序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还未实行开庭审理,办案超期限的情况还有发生; 有的法院经常性的执行工作抓得不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业务指导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市中院对各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同时,有的法院在审判力量、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物质装备、办案经费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还请党委、人大、政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国际上西方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国内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依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还相当严峻,不安定因素不少;在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有待于解决,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增强综合国力。这不仅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还需要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当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方面,作出自己的努力。今年,全市法院要以中央2号文件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新的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去年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人民法院担负的任务十分繁重, 需要有一支坚强的队伍去完成。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全市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干警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理想宗旨、职业道德、勤政廉政等教育。今年要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去年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要继续抓好廉政建设、执法执纪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要十分重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干部易地交流和岗位轮换工作。继续办好法律业大,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要本着“标准要严、教育管理要严、处理要严及从严治‘长’”的精神,努力把全市法院队伍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秉公执法、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相爱展农村经济服务

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的前提。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骨干力量。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标准,把维护社会稳定,为国营大中型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1)刑事审判工作,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深入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和“反窃盗”斗争,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的同时,要继续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认真做好缓刑、减刑、假释和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2)民事、经济审判工作,要进一步贯彻《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认真改进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和办案质量,严格审结期限。要及时审理好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案件,?保障中央制定的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技“术进步等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对有关国营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要认真审理好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注意依法维护承包合同的效力。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出现的各类案件,要本着促进流通、科技兴农的精神,妥善处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与服务对象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真正把服务落到实处。

(3)行政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及行政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对侵犯企业自主权, 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以及涉及企业的工商、税务、物价、环保等各类行政案件,凡依法应当由法院审理的,要及时立案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4)告诉申诉和执行工作,要继续重点解决好“告状难”和“执行难”问题。要充分发挥告诉申诉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信访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要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对人民代表或群众意见较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加强依法监督。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到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要审执并举,常抓不懈,认真组织做好全市第三次执行大会战。

三、立足审判实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实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都要从综合治理的大局出发, 除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司法建议等工作外,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缓刑、管制、假释罪犯的交接工作。促使罪犯认罪服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要认真搞好少年法庭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好少年犯罪案件。 同时,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综合治理的优势,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尽可能把各类纠纷解决在事发之初, 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各位代表,今年,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将更为繁重,我们决心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稳定社会和发展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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