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在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锦良
各位代表:
现在, 我向大会报告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大力加强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 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8054件,比上年上升7.5%,其中,市中院办结各类案件2770件,比上年上升l2.2%。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决定和部署, 与公安、检察、 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 积极投入“严打”斗争,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办结一、 二审刑事案件1098件,比上年上升8.5%,判处罪犯1590人,比上年上升17%。较好地发挥了专政职能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把打击锋芒着重指向对社会治安危害严重的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流氓等刑事犯罪分子以及惯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大要案、特别是突发性恶性案件,各级法院做到提前了解案情, 及时审理。全年共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459人,比上年上升81.4%,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55人,占55.6%,无期徒刑的2人,死刑(包括死缓)的25人(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处死刑的罪犯比上年上升150%,如开化县发生的余黎明等5名罪犯在公共场所轮奸1名女青年一案。市中院及时审理,依法判处余黎明等4人死刑(1人死缓),1人有期徒刑。又如柯城的唐忠伟及吴志林2件故意杀人案,市中院提前了解案情,起诉后分别用了8天和3天时间就依法审结,2名罪犯均被依法执行死刑,充分体现了“严打”精神,社会效果良好。
全市法院在坚持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十分重视办案质量,认真总结开展“严打”斗争以来的经验教训, 快而不乱, 强调一个“准”字, 努力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认真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有法定从轻、 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轻微犯罪、偶而犯罪、社会危害不大的,能不判刑的就不判刑,能适用缓刑的就适用缓刑。 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中, 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有51件;商请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有l9件;法院自行补充查证材料的有1346份,发现漏犯11人,漏罪12条。全年判处缓刑的有133人,免予刑事处分的有16人,宣告无罪的有6人。去年,市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37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107件,其中改判16件,发回重审2件,保证了重大案件的办案质量。如常山县邮电局球川支局局长许国你挪用公款、贪污一案。原常山农行球川分理处主任李文凯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策划、盗用其他单位名义贷款一万元供许国你进行营利活动,构成共同犯罪。检察机关未对李文凯提起公诉。市中院在二审中发现问题,在市检察院的支持配合下, 经发回重审,依法追究了李文凯、许国你的刑事责任。
一年来,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同时,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的斗争也有了新的进展。全市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245件,判处经济犯罪分子353人, 比上年上升9.6%,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5.1万元。在经济犯罪案件个,非法所得在万元以上的有21人。判处县处级干部1人,科局级干部2人。在“经打”斗争中,全市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两院《通告》的规定准确定性,合理量刑,依法收缴赃款赃物,必要的还判处罚金, 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各法院认真搞好公开审判,特别对大要案,从场地安排到开庭审理,都认真作好充分准备,力求取得最佳社会效果。全市法院还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努力克服“就案办案”、“关门办案”的简单做法,注意从办案中发观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同时,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件,深入发案地进行公开审判。去年,全市法院共召开宣判大会41次,旁听群众13万余人,印发布告l万余份。市中院及开化、常山、衢县、 龙游法院还积极配合辖区内劳改单位做奸劳改犯人的改造工作,促使劳改犯人矫正犯罪心理,认真改造,积极自新,为促进社会的稳定,作出了努力。一年来,市中院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278件。
二、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安定。
民事审判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 为把这项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和社会安定的审判工作做好,全市法院进一步贯彻《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试行)》等民事法律政策,坚持严肃执法,悉心为民排优解难。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895件,审结3336件,分别比上年上升了5.2%和9.6%。在审结案件中,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1669件,债务案件652件,赔偿案件5l0件。这三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4.9%。通过民事案件的及时、正确审理,解决了一大批社会矛盾,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和发扬了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 努力多办案,办好案。一年来,全市法院巡回就地办结的一审民事案件有834件,占结案数的25%;调解结案的一审民事案件2053件,调解率为61.7%,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原则。
随着法制的健全,新型民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难度也相应增大。为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保证办案质量,各法院十分注重审判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及审判经验的积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等业务文件下发后,各法院都认其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在审判实践中掌握好政策界限,正确贯彻执行。对著作权、名誉权,不当得利等新型民事案件,各法院都持慎重态度,注意发挥集体智慧, 认真组织探讨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一年来,各法院努力改进宙判方式,认真搞好公开审理,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依法将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有机结合,注意发挥律师的作用。从全市看,审理民事案件重实体轻程序,疑难案件久拖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重查证轻举证等倾向有了较大改变,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据去年第四季度执法检查的情况表明, 案件质量总的是好的,基本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分明,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材料齐全。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 各法院还把防止矛盾激化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来抓。从调整人身、财产关系入手, 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扶正抑邪,声张正义,维护家庭稳定,促进邻里和睦,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努力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审结了矛盾易激化的民事案件452件,防止凶杀、自杀和械斗等事件168起。柯城、龙游等法院还对有潜在矛盾或有反复可能的当事人进一步进行教育,防止引起新的矛盾或纠纷。同时,各法院十分重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 注意调动法庭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去年,全市34个人民法庭依法及时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2944件, 占全市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8.2%。广大法庭干部,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为维护社会的安定,作出了贡献。
三、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经济审判工作,坚持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经济关系。全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134件,审结93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7.7%和11.1%。审结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2111.3万元,使大量呆滞资金重新流转。通过经济审判活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了违法行为,对促进物资、资金的合理流通,维护经济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在经济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 努力克服人少案多、经费不足等困难,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注意审执兼顾,及时为当事人调处纠纷。对与治理整顿关系密切,特别是那些关系到企业生存或正常经营的经济纠纷案件, 各法院更为注意诉讼经济原则,做到急案急办,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量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因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经济审判活动, 为我市有关企业单位追回外地拖欠货款451万元。如浙江电工器材厂诉广东省汕头市红卫电器厂购销合同货款纠纷一案,市中院受理后,及时派出合议庭到汕头就地调查,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仅用l0天时间就依法审结并执行完毕,为浙江电工器材厂追回拖欠货款24万元,受到了该厂的好评。各法院还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本地和外地当事人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认真办理外地法院委托的有关诉讼事项。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清理“三角债“活动, 继续加强依法收贷工作,促进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维护了法制的尊严。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市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经济部门的联系,主动上门为企业单位宣讲经济法律政策, 说明签订经济合同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帮助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同时,针对经济审判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市中院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去年共写出质量较高的论文3篇,分别被华东六省一市经济审判研讨会、 浙江省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及衢州市经济体刘改革研讨会采用,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和好评,为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提供了有效服务。
四、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诉讼法》已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该法的顺利实施,全市两级法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全市七个法院都建立了行政审判庭, 共配备行政审判人员22人。二是认真学习,抓好培训。年初,市中院就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法院认真组织学好《行政诉讼法》;全市法院先后选派了14名行政审判骨干参加了省法院的业务培训; 市中院又组织了未参加省法院培训的行政审判干部和告申庭、 执行庭有关人员共34人集中一周时间进行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 市中院还专门组织了专题考试。 三是走访了解,做好宣传。各法院专门走访了工商、公安、土管等部门,了解行政执法现状,征求工作意见。 同时,普遍采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讲座,上辅导课,举办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工作; 四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各法院就《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除向党委汇报外,还普遍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这些,都为顺利实施《行政诉讼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2件,比上年上升67.7%,特别是10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诉至法院的行政案件,不仅在数量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案件种类也不断增多。去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6件,其中,土地、治安、林业及乡政府罚款等行政案件占绝大多数。
去年,全市法院共办结一审行政案件4l件,比上年上升41.4%。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占58.5%,撤销的占4.9%,变更的占2.4%,撤诉的占21.7%。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 全市法院注意正确处理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客观、公正地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该维持的予以维持,依法该撤销或变更的予以撤销或变更。各法院还十分重视在实践中摸索行政审判工作的经验,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请示汇报。对全市第一起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的行政案件, 市中院及时组织全市行政审判干部到龙游法院进行观摩学习, 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了经验。各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对行政案件的质量严格把关,以确保行政审判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一方面,政府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受到法律保障,并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执行,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强后盾; 另一方面,政府机关某些不适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受到法律制约,使政府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更加慎重、稳妥,使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行政诉讼的积极意义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由于这项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如有的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对法院发送的起诉书副本不签收、不答辩、不出庭、不应诉;有的群众有顾虑,怕得罪不起,不习惯对簿公堂,撤诉率高;同时,由于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全线紧张,行政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等等。这些情况表明,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五、狠抓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矛盾。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最终保护的重要工作。近几年来, 法院判决(或调解)后涉及财产部分需要执行和行政执法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越来越多。尽管法院尽了很大努力,但执行难的矛盾仍未能缓解,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妨碍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法院形象。
为了改变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都把执行工作放到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经常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处理好审判与执行的关系,做到审执兼顾。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各法院坚持在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其自觉执行的基础上,辅之必要的强制手段,把教育与强制有机结合,坚持依法执行,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以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同时,全市法院坚持一盘棋思想,对行政部门申请执行的案件统筹兼顾,依法执行。全年全市共执行各类案件2730件,比上年上升60.2%。
去年八月份的执行工作大会战,是全市法院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的?个重要转折点。全省执行工作会议后, 市中院及时作了具体部署,各基层法院精心准备,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大造执行会战声势,并主动向党委 人大及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部门更多的领导和支持。会战个,广大干警不辞辛劳,忘我奉献,严肃执法,依法执行。
通过会战,全市共执行各类案件l045件,标的额达360多万元。一个月的苦战,不仅执行了一大批案件,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矛盾,而且进一步树立了法制的权威,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会战表明: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府的重视支持,部门的密切配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是做好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矛盾的有效方法。久做好告诉申诉工作,开展执法执纪检查。
近年来,告诉申诉工作已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全市法院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注意发挥告诉申诉工作的窗口、门诊作用。基本做到告诉有答复,申诉有回音。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告状难问题,江山、开化法院试行了告诉申诉庭统一审查立案制度,市中院专门作了总结推广。柯城、衢县、江山等法院建立和坚持了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亲自听取群众意见,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各类申诉案件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各法院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当事人无理申诉的,各法院在依法驳回申诉的同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5l55件,接待来访4983人次;审查处理申诉案件l14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了26件,从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诚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审判工作。市中院就进一步贯彻执行该规定下发了文件,提出了五条意见。多数法院基本做到重要会议邀请人大领导参加,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及其他事项。
去年十、十一月,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开展了执法执纪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各法院普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市中院及龙游等法院还向案件当事人发函征询意见。检查结果表明,去年全市法院执法执纪情况总的是好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法院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七、加强法院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方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四定一奖”的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学习, 改善执法条件,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全市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抓好法院各项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各法院普遍建立了政工机构,坚持了党内“三会一课”和其它政治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为弘扬雷锋精神,用雷锋精神激励全市法院干警扎扎实实地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 市中院专门下发了“学习雷锋精神,当好人民法官”的通知,要求各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 充分认识新时期学雷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争取立功创优。龙游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冰川县利店人民法庭庭长彭学文的优秀事迹,号召全院干警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江山市法院提出了“远学杨浦,近学兰溪,开创1990年工作新局面”的口号,在全院掀起了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通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提高了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增强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导审判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年,全市法院有3个集体和22名干警被荣记三等功。还有9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全市法院继续把廉政建设、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从严治院的重点并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经常性地对党员、干警进行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及廉政教育。经常运用正反而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干警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肃执法。各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上级精神, 积极开展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各法院进一步贯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强化监督机制。江山、 常山、开化等法院从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若干名廉政执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他们介绍法院的廉政执法情况,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自觉地将廉政建设和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同时,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在市中院“业大”分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市法院7个教学班,认真抓好各个教学环节,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目前全市在校学生有110人,继首届学员97人毕业后, 到今年七月又将有l00多人毕业或结业。 这样,全市法院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将占干警总人数的60%以上,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各级政府在财政团难的情况下,仍给予法庭建设以大力支持。全年共新建人民法庭6个,即将建成的1个,在建的3个,市中院审判法庭于去年八月建成使用。 到目前,全市34个人民法庭,已经建成的有27个,正在兴建的有3个,已建和在建的占总数的88.2%。
总之, 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 与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年来,全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很大的关心和支持, 对保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起了重要作用。我们深深体会到,全市法院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
一年来, 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法院的队伍建设还跟不上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还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执行法律还不够严,有的案件超过审结期限,应公开审判而没有完全公开审判;有的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到去年年底,全市法院未执行案件还有69l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需要到外省、市执行及难度较大的案件,执行工作的任务仍相当艰巨;调查研究及业务指导还比较欠缺, 对各项审判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分析不足;市中院对各基层法院的综合性业务指导不够有力;全市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力量严重不足,通讯及物资装备落后,办案经费也比较困难, 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充分重视和重点解决。
一九九一年是执行“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第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及本次大会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帘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参与综合治理,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七中全会精神,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 科学地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十多年的基本经验,确定了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指导方针,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是今后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全市法院要把学习七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来抓。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七中全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奋斗目标上来。要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因此,全市法院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和肩负的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坚持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充分运用审判职能, 强化对敌专政,坚决同一切厌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二五”普法教育,维护安定团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全市法院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认真克服人少案多、 力量不足的矛盾,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法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要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能心慈手软。同时,要讲究斗争策略,注意宽严相济。要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审理少年犯合议庭, 结合审判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审理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要继续贯彻从严惩处的方针,做到“一要坚决, 二要慎重,务必搞准”,认真区别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保护合法经营活动。
在抓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密切联系群众观念,加强民事、经济、行政、告诉申诉审判工作。要着重审理好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密切相关的重大民事、经济及行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 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同时,要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在抓好本省范围内案件执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狠抓 外省的执行工作。
三、严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意识,增强严肃执法的观念,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办案,要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政策关及法律文书质量关,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注重办案效果。要坚持以公开审判为重心,提高庭审质量。除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外, 都要做到公开审理。通过公开审判,带动诉讼程序的全面执行。要着重在提高庭审质量上狠下功夫,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要针对审判工作中出观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市中院要化大力抓好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各基层法院也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领导。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及时报告结果。同时,要认真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审判工作。
四、加强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名项管理制度,毫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努力把法院建设成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各法院要认真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学习平阳等法院的经验,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干部易地交流任职工作,并关心和帮助解决干部易地任职后带来的有关困难。要进一步办好法律业大。市中院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把“衡州市法官培训中心”在今明两年内建起来,以加速培养法律人才。
物质建设方面,各法院要着重抓好“两庭”建设的扫尾工作。目前还有4个人民法庭未列入建设计划,要继续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扫尾任务。同时,要努力改善装备及通讯条件,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各位代表, 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健全, 人民法院的各项任务将更为繁重。我们决心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观“八五”计划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