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O年五月二十九日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卢锦良院长所作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为我市的改革、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指出,人民法院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民事、经济审判和告诉申诉工作;大力加强执行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准备和施行工作,积扳开展行政审判。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保持清正廉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改善执法条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保障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