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O年五月二十九日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张光健副检察长受苏祖根检察长的委托所作的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检察院为我市的改革、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继续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廉政建设。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进一步稳定。要认真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要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全面抓好各项检察业务,为稳定大局,保障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