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九O年五月二十九日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企审议了金家福主任代表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 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 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认真的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 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尤其是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的执法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督促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抓紧大案要案的查处,促进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和社会的稳定。要推动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密切同全市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联络制度,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 高度重视并切实改进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工作,做到件件都有妥善的处理和交待,使常委会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加强与各县(市、 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组织交流人大工作经验。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法律水平。要加强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充实和健全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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