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88年4月28日在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全家福

 

各位代表:

    我受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委托,  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从去年六月市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以来,迄今已将近一年。一年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和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决议,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积极开展工作,依法行使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加强了法律监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在逐步健全,国家颁布了新宪法和一系列的法律,地方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尽管我们的法律还不够完备,但是在主要方面,  已经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目前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是不少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充分的执行和遵守;有的干部包括领导干部,法制观念薄弱。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方面依然存在。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和实施,一年来,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去年9月至l0月, 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先后到市级机关35个单位和6个县(市、区),  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土地管理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税法、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次执法检查,对我市法制建设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反映在:一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揭露了一些重要案件,发现了一些平时不易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二是推动了案件的查处和问题的解决,例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乱砍滥伐森林的严重情况,通过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整顿木材市场、其他木材流通渠道和木材加工厂,制止个体商贩收购木材,健全管理机构,使乱砍滥伐森林情况开始得到控制;三是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自觉性,特别是通过检查经济合同法执行情况,发现近年来由于经济合同管理不严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案件大量增加的事实,认识到法制建设对发展商品经济、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作用,增强了法制观念。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前后,常委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去年7月,常委会组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调查了干部和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的柯城区南区建设征用和使用土地的情况,先后到有关单位和乡村,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勘察,查清了1985年7月建市后,南区征用和使用土地的情况和有关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问题。据调查,这个新区建设共用地775.08亩,其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是230.78亩,占总用地数的30.48%;由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批准的524.30亩,占总用地数的69.52%,征用这片土地中,有的是弄虚作假,有的是批少用多,有的是未征先用、先征持用,有的是征后转让。根据调查情况,常委会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亚向市委作出报告。这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使干部受到了一次法制教育,也为市委和省委检查组检查和解决南区建设中的问题提供了情况。今年1月,常委会组织在市区的委员、省人大代表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衢州化学工业公司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视察。通过听取衢化公司治理污染情况的介绍,视察该公司4家工厂治理污染设备,  调查公司周围花园乡农田和两个村村民的身体财产受害情况,既看到了衢化公司近年来治理污染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了解到由于历史等原因,在治理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调查和视察的情况,常委会提出了抓紧落实省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治理污染的项目等三条意见。对此,衢化公司很重视,目前正在执行之中。

    2、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和基础工作。去年常委会第10次会议,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作出了关于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决议,强调要在全市人民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公民意识。此后,市、县(市、区)普遍修改了普法教育计划,把组织干部和群众学习宪法列为普法教育的核心内容,作出了部署,从而使全市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扎实地开展起来,并已逐步地由城市向农村、由干部向群众延伸。全市已参加普法学习的有85万人,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15万人,城镇居民4.6万人,农村村民22万人,大、中、小学学生40万人。

    3、抓好重大申诉案件和重要来信来访的督办和查处工作。一年来,在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有不少属于反映地方国家机关、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宪违法重大申诉案件和重要人民来信。认真督办和查处这些申诉案件和人民来信,对于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办公室从326件信访中,将72件反映违宪违法信访申诉案件列为重点查处。l987年9月,在全市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常委会根据13件群众来信中申诉控告衢县石梁区联防队和区公安派出所部分干警非法拘禁、殴打公民等问题,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了衢县人大常委会和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了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证明这些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在涉及的11名公民中,分别被非法拘禁,体罚殴打,乱用成具,其中5名纯属无辜。经过调查,对这些违法乱纪案件,逐件分清性质,提出处理意贝17有关单位已开始逐步处理。通过查处这批申诉案件,对当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问题起了刹风作用,对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4、参与有关法律和法规草案的讨论。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需要讨论韭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条例(草案)、浙江省公路管理暂行条例(草案)、浙江省乡镇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浙江省科技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等8个国家和地方性法规,由常委会财政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先后组织20多个市级有关部门进行逐件逐条研究,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60多条较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分别报上级人大常委会修改时参考。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市的重大事项。

    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基本方式。一年来,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情况,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个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15项报告,并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了7项决议。

    在监督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方面,常委会第13次会议根据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授权,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l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关于衢州市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时,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指示,广泛开展“双.增万节”运动,继续加强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抓好税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我市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和财政预算的全面完成。常委会第16、17次会议先后分两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8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87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在监督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关于全市土地管理工作的报告。委员们指出,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由于近几年来不少单位对此认识不足,片面强调建设的需要,乱占滥用耕地,致使耕地逐年减少。委员们建议各级政府要采取强行力的措施,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此后,各级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上级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层层开展检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区别情况,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违犯土地管理法,滥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严肃的处理,从而对制止乱占滥用耕地起了一定的作用。1988年1月,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审议衢州化学工业公司有机氟化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和厂址选择问题的议案。对此,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科技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时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审议中,委员们对衢化公司建设有机氟化工工程表示支持,同时要求在建设有机氟化工工程项目时,要尽量少占用粮田,保持市区大气洁净,并作出了同意布人民政府认为该项目应在衢化公司西南方向选址为宜的议案。2月,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对衢化公司有机氟化工工程项目厂址问题予以复议的议案,常委会在举行第17次会议期间,委员们进行了再次认真的审议,认为常委会第16次会议对衡化公司有机氮化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和厂址选择所作出的决议是正确的。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对该项目复议议案的要求.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该项目统筹调整方案的议案。衢化公司在建设该项目时,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对“三废”治理,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由市人民政府督促实施。

    在监督司法机关执法方面,常委会举行第12次、第14次会议时,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纪检察工作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我市公安、审判、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办理法纪案件,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和两个文明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要求各级公安、审判、检察机关进一步抓好公安、司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作出了关于加强法纪检察工作的决议、关于认真实施民法通则的决议,  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法纪检察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实事求是,注意调查研究;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查处各项法纪案件,尤其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重大责任事故和玩忽职守的大案要案,更应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求司法机关积极宣传民法通则,为广大干部、群众所热悉和自觉遵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和尊重律师的作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建设和业务指导。使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国营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春节市场安排等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时,都分别肯定了成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不同程度地促进了这些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任免干部,选举出席省七届人大代表,

    依法任免干部,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一年来,按照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的要求和工作需要,依法任命了副市长、代理市长1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名,市政府办、局负责人r)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副庭长9名、审判员4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检察员5名;批准任命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名;免去市人民政府的办、局负责人3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名。在任命干部时,常委会还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被任命的工作人员当面颁发任命书,并提出希望和要求,这对被任命的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国家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是非常有益的。

    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于去年12月,常委会主持召开了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名。这次选举的省人大代表,不仅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而且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代表的素质比以的往有了提高。在这次代表大会上还补选了王余良同志为衢州市市长。

    在选举产生出席省七届人大代表的周时,常委会进行了推荐我市出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经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市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5名,比上届增加2名。

    四、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加强同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和代表共提出议案26件,意见和建议155件。在26件议案中,属于工交方面的5件、农业水利方面的6件、教育卫生方面的8件、城市建设方面的2件、机构设置方面的2件、环保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的2件。这些议案和意见、建议,大量的是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办理的。因此在办理过程中,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期间,专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办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办理较差的单位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速办理好议案和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室还向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的代表发了信,征求代表对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结果的意见。到目前止,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已全部处理完毕。

    一年来,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1)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到各地视察,调查时,请当地代表参加,或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  (2)常委会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时,征求有关代表的意见,或邀请熟悉情况的代表列席会议;(3)召开市人代会前,常委会将本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4)常委会办公室为代表提供《会刊》、《人大工作通讯》等资料;(5)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与本县(市、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使常委会了解广大群众的要求,办事能符合人民的愿望,也加强了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有所加强。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到各地视察和调查研究时,都注意同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各地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去年9月,常委会还在开化县召开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会议,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常委会召开例会时,邀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已形成制度。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相互的联系。

    五、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议政水平。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是常委会完善职能,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一年来,常委会和机关在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方面逐步有所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注意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三大会议之前,主要是学习新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弄懂各条文的内容,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以利于指导人大的实际工作。党的十三大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听取了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了赵紫阳同志的报告。此后,常委会机关干部又分两次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三大文件,并制订了机关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计划和制度。在学习中.大家深深感到,赵紫阳同志的报告,不仅为全国人民制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和宏伟蓝图,而且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搞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从去年第四季度起,常委会及其机关都按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地进行工作。实践证明,加强学习,是搞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提高政治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更好担负起新形势下繁重的人大工作。

    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一年来,常委会召开了六次会议。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一般在半个月前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的议程,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对提请审议的议案,在审议前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在会议期间,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依法任免干部,都不是个人说了算,不搞“一言堂”。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认真发扬民主,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遇到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不急于通过,经过调查研究,一般是在下一次会议上再审议,力求集思广益,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注意围绕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议题进行调查。不少同志深入基层,对工农业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行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环境保护,  甲型肝炎防治,市场“菜篮子”等方面的问题,听取群众意见,  写出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事项和改进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常委会为适应工作需要,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衡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衢州市人大常委会1988年工作要点,使人大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也制定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分清职责,强化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是前进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在日益提高。这是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指示和宪法、法律的结果。但是常委会的工作,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和形势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监督工作、人事任免、同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等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加强。常委会工作部门,机构不健全,干部编制和配备偏少,工作制度还不完善,调查研究也不够。这些都应在政治体制改革和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加以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以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是我国地方政权组织的一项重要改革。实践证明,加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环节,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将越来越显示其优越性和发挥重要作用。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会议上的报告,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五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今后应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与代表的联系,使人大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监督。”进一步指明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结合衢州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加强法律监督,今年继续有重点检查几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同时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也要经常检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认真纠正违法现象;要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自觉依法办事;要按照党政分工的精神和法定的职责范围,进一步处理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加强工作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同人大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并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尽快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力求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让我们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引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