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1987年6月22日在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祖根
各位代表:
我代表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各县(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任务,本着保护改革、开放、搞活,加强法制,惩治犯罪,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检察业务的全面开展。
一、继续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来抓,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抓系统、系统抓”,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大要案线索。从去年4月至今年4月止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2件;立案侦查10l件;决定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分子42人;提起公诉61件70人,免予起诉38件51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0件。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7.8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为上年度的3.8倍。一年来的“经打”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我们的主要做法第一,突出重点,抓大案要案。去年4月以后,全市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明确,共查处大案要案十件。常山县检察院受理原化工厂党委委员、供销科长徐起东贪污、受贿一案,在徐拒不认罪,关系网络复杂的情况下,县院领导亲自负责查处,通过内查外调,查清了徐在任职期间以权谋私,食污受贿7千元的犯罪事实。江山县检察院在办理江山荣莉花公司负责人陈维德特大受贿案时,集中力量查清了陈的基本犯罪事实,去年。月底送市院办理,市院受案后,办案人员在江山县院侦查的基础上,经过调查,又有了新的突破,最后查清了陈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业务费”为条件,索取人民币和照相机等物,共计价值8.5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并依法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有期徒刑15年。
第二,“抓系统、系统抓”。全市检察机关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先后与粮食、供销、商业、农行、建筑等系统密切配合,层层发动,深挖犯罪。龙游县检察院通过系统发动,挖出汽车中心站叶高才、王式光贪污受贿2万余元的大案,推动了系统“经打”斗争的深入开展。柯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市粮食局叶裕行投机倒把案时,善于组织力量,排除阻力,终于查清了叶倒卖单位钢材25咕,非法得利1.28万元的犯罪事实。衢县检察院配合县委开展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从中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2件,推动了农村财务整顿和整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依法查处乡镇企业经济犯罪案件,支持农村改革。我市乡镇企业起步历史不长,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犯罪分子乘机利用乡镇企业在生产上、管理上的漏洞,侵吞集体款物的现象严重。根据上述情况,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力量,查处乡镇企业经济犯罪案件22件,占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的21.8%。柯城区检察院在立案查处黄家乡俞金土贪污案件中,认定俞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后,并不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追赃,协助乡政府清理债务,理顺合同关系,从中为集体追回款额1.22万余元。常山县检察院发观二都乡砖瓦厂供销员徐升在推销红砖业务中贪污业务费的线索,通过调查,徐不仅贪污业务费,还有其他重大贪污嫌疑,经立案,查请了徐以涂改发票,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集体款l万元的犯罪事实。为了堵塞漏洞,他们在该厂召开座谈会,帮助健全财务、管理上的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着重打击了杀人、爆炸、强奸、抢劫、流氓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到今年4月止,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人犯613人,移送起诉和免诉527件69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31人,决定起诉448件603人,不批准逮捕55人,免诉24件41人,不起诉3人。通过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向公安、法院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违法意见9次;向法院提出抗诉5件,其中1件已由法院作了改判,其他4件正在审理中。在“严打”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贯彻“双从”方针,对重大刑事案件基本上做到依法提前介入,坚持忙中求稳,快中求准,依法做好批捕、起诉工作,体观“从重从快”,不在检察机关贻误战机。市院受理江山县王朝录故意杀人案,同江山县院提前参与公安的现场勘查和预审,公安移送后,市院在G天内就作出起诉决定。“11.16”特大盗枪案发后,市院领导带领部分干警及时赶到江西玉山,参与围歼罪犯,掌握案情,同时又派出承办人员提前介入,为批捕、起诉作好了充分准备。
第二,结合办案,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开化县院在办理县化肥厂刘樟标等8人流氓团伙案中,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并与该厂党委研究,帮助恢复了厂保卫股,成立了厂“综合治理小组”,对全厂300多名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对29名帮教对象采取了一对一的帮教,通过多方的努力,一年来,该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流氓犯罪不再发生,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去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80万元,比上年增长6.86%。
第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工作是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检察机关重视了这项系统工程,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如举办宣传窗,向报社、广播站、电视台投稿,上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经常派人去机关、工厂、学校、部队等单位上法律课,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工作。此外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揭露犯罪,教育群众,达到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第四,加强“两个监督”把好批捕起诉关。在批捕、起诉环节上主要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通过认真阅卷,讯问被告人,补查取证等活动,对定性不当的案件及时纠正。如在办“11.16”特大盗枪案中,经承办人员认真阅卷,提审主犯郑雪华、郑连生,查明两被告人不具有反革命目的后,市院对该案原来的定性作了纠正,以盗窃枪枝弹药罪批准逮捕。其中在审查这两被告人的盗窃罪行时,还发现柯城公安分局管辖区内的其他几个人参与郑雪华、郑连生盗窃、销赃活动,就及时作出查处其他人犯盗窃罪行的检察建议。
三、加强法纪检察,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国家利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抓好“两打”的同时,加强了法纪检察工作,依法办理了一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168件,其中立案侦查21件,结案19件,依法提起公诉13件16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免诉6件11人。在立案查处的法纪案件中,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9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6件,其他法纪案件6件。通过法纪案件的查处,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国家利益,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法纪检察工作提到重要位置,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通过办理一些大要案,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检察机关的威望,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衢县检察院在查处原举村乡党委副书记李加松诬告陷害案时,深入基层调查取证,依法查清了李为了打击报复,伪造证据,诬告乡线务员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并向法院起诉,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李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常山县检察院发现原球川镇委书记徐家豪在农村财务清理中,强行拍卖村民余冬古的房屋家产,造成余一家无家可归的后果时,迅速立案侦查,查明了案情,根据被告人的认态罪度,依法作了处理,并在当地公开宣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积极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一年来立案的重大责任事故中,死亡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元。其中,今年3月4日,江山电机厂电扇车间油漆工段长王以政违反规章制度,点火吸烟,将未熄灭的火柴梗丢在喷漆台上,导致了一场特大火灾的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61.74万余元。对此,市院和江山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力量,及时立案查处,并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 向该厂发出检察建议。三是全市检察机关上下一致,依法办案。开化县检察院在办理县日用化工厂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时,由于在处理厂领导的问题上,与有关部门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案件的查处。面对这一情况,市劳动人事局、市总工会和市院联合召开事故研讨会,市院领导并带领同志四次到该县与有关部门统一认识,向县委领导汇报案情,得到了县委的支持。该案除了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外,对厂领导作了行政处分。四是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在法纪检察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除依靠党委领导外,还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取得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如衢县检察院在办理白水乡副乡长余松木、党委副书记祝延林非法拘禁案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县院立案查处,并派员调查案情,帮助办案人员排除阻力和干扰。县院查清案件事实后,对祝延林作了免诉决定,对余松木依法提起公诉,衢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另外,在今年的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全市检察机关配合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办公室,对8起破坏选举的案件及时依法查处,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障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所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我市有4个省属大中型“两劳”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法律政策监督,坚持在不放松打击“三类”人员(劳改、劳教、留场就业人员)犯罪的同时,把打击经济犯罪放在首位,监所检察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两劳”系统开展“经打”斗争,打击该系统的经济犯罪活动。一年来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3件,其中起诉l件,免诉l件,撤案l件;同时帮助“两劳”单位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因而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表扬,衢县检察院驻十里丰检察组作为全国十六个特邀代表之一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二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
第二,坚决打击“三类”人员的犯罪活动,保障监管秩序的稳定好转。一年来共批准逮捕“三类”人员犯罪的9人,起诉36件43人。
第三,加强监管、改造机关执行政策法律的检察。通过驻场检察和驻所检察,一年来查处了一些管教干警违法乱纪事件,促进文明管理,提高了改造质量。如去年龙游县驻十里坪检察组针对管教干警违法乱纪现象严重,配合支队纪委建立管教干警违法登记卡,积极查处管教干警违法事件,通过办学习班、开座谈会等形式帮助违法干警纠正错误。通过一年的努力,今年一季度该支队只发生l起干警违法事件,而且脱逃案发生率也大大低于往年。今年3月驻省一监检察组针对该监狱内出观的反改造现象, 以及工段领导软弱的状况,积极配合监狱开展监规纪律整顿,并提出一系列建议和措施。通过整顿,严肃处理了一批反改造尖子,监管秩序有了好转,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4月份产值比去年同期上升23.28%,产品合格率达99.49%。
第四,认真受理犯人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复查、纠正了一批错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开化县检察院驻省一监检察组去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l件,转办8件,自办13件,其中平反l件1人,改判l件1人。原省一监犯人洪宗明1977年9月24日被建德县法院以盗窃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洪入监后,先后向有关法院、检察院申诉400余次,当检察组了解这一事实后,深入调查研究,使这起久拖13年零4个月的冤案获得平反,洪被无罪释放。
五、认真处理公民的控告申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26lo件,控申部门自行查办的案件502件;同时认真做好复查历史老案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检察机关对历史老案的复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共清理文革前经检察机关免诉处理的历史老案275件, 已复查纠错200件,纠正错案63件。通过历史老案的复查纠错进一步落实了党的政策,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六、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年来,市检察院把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首先是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央今年的一系列文件,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其次是开展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去年开展“向徐庆行同志学习和继续争先创优”活动以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涌现,继徐庆行之后,又有三位同志光荣立功,如徐勇同志奋不顾身智擒杀人凶犯,荣立三等功。一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共评出先进集体l0个,先进工作者46名,优秀党员6名,其中2个集体和9人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衢县、常山、江山检察院党支部被评为1986年度先进党支部。第三是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整顿作风,严格纪律,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刚直不阿。对个别干警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的还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第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干部,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市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电大学习,院领导亲自给电大班上辅导课。电大教学班认真负责,精心组织, 目前全市检察系统共有87名干警参加电大检察班学习,第三学期全市参加电大学习的检察干警考试成绩及格比例再次荣获全省第一。
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够的方面,有待于改进提高,主要是:业务指导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部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效果不够理想。希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完善。
各位代表,这次会议以后,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加强同国家工作人员中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为维护经济的稳定,政局的稳定,为改革、开放、搞活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