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在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家福
各位代表: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八月,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到现在,已有九个多月了。常委会在这九个多月中,按照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履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积极开展各方面的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九个多月来,常委会坚持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执行。
去年十一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关于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后,把普法教育的重点放大报动干部学法上。常委会首先抓好自身的学法,将学习法律常识列入每次常委会例会的内容,现已学了三个法律;会同司法等有关部门举办了两期骨干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有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一百十六人;要求各县(区)举办类似的骨干培训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常识;编印普法学习资料一千八百册,为市级机关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干部学习、宣传法律常识提供方便。目前,全市县(区)以上党政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正在全面展开。在普法教育小,为了使干部学法取得更大的成效,常委会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确立法制观念,弄清三个关系:一是权与法的关系。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说话办事都要考虑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二是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明确政策是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为准则,而法律是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政策和法律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不能把政策和法律对立起来,也不能只重视政策,而不重视法律。三是改革与法制的关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证改革的健康发展。搞改革,必须注意依法办卒。实践证明,只有帮助干部弄清这些基本关系,才能提高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才有可靠的保证。
在抓干部学法的同时,常委会通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向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现在六个县(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各县(区)和乡(镇)还制定了普及法律常识的实施方案,培训了宣传员、报告员和宣讲法律的教员三千二百多名,全市各地的普法教育正在展开,到目前止,干部和群众通过教育达到合格程度的有四万入千多人。在这个过程中,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衢县、柯城区和一部分厂矿企业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对一些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单位,及时总结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从而对全市的普法教育起了促进作用。从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方和单位来看,干部和群众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多了,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多了,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坏人坏事、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多了。随着普法教育的开展,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 “两打”斗争进一步深入,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
我市的普法教育工作,虽然有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们要推动和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讲究效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九个多月来,常委会加强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十一个工作报告。委员们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有的由常委会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
工作监督,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的工作报告。常委会把注意力放在经济工作方面。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计委、财税局、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卫生局等单位,分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汇报》、《关于一九八五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六年财政预算的汇报》、《关于市场管理的汇报》、《关于市区交通管理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查处制造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目的是为了保证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监督本身也是一种支持,寓支持、帮助于监督之中。常委会按照这一基本原则,在听取政府各项工作报告后,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积极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常委会第二女会议上,委员们针对去年一度出现零售物价指数上升较大的情况,在听取物价局《关于物价检查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指出:在坚持开放、搞活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控制,加强物价管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反对放任合流的倾向,并提出了改善市场供应,加强物价管理的意见。常委会财政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还与有关部门分析情况,研究具体措施,刹住乱涨价的歪风。委员们对查处制售假劣药问题也非常重视,在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查处制造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后,委员们严肃地指出,制售假劣药是一种违背社会公德,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对制售假劣药的情况,必须彻底查清,坚决打击,不留隐患,从而推动了《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
法律监督,主要是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九个多月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个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九八五年工作情况和一九入六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市环保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市妇联《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的汇报》。从九个多月的实践看,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要采用三种形式:一是对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常委会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通过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常山、江山、龙游等县贯彻达两个法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调查了常山港的水污染问题;提出了防止污染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城市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浙江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也进行了督促检查。二是对法律的适用、法律程序等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监督。对定罪量刑正确的,坚决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办事;对定罪量刑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对政策界限不清的,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慎重处理。三是发现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如有的地方违反选举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不按法律规定罢免代表的问题;有的乡(镇)没有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按期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问题;有的乡(镇)正副乡(镇)长在任期内变动过多的问题等。常委会发现这些问题后,依法采取了适当的办法予以纠正和解决。通过这些工作,对增强法制观念,保证依法办事,起了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努力注意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敢于监督的问题。由于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则是法律监督机关,因此我们在监督的指导思想上,明确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士作的监督,不是哪个人对哪个人的监督,而是人民选举的国家权力机关,对自己选举产生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的监督,目的是为了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更好地工作,减少失误,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监督的工作上,凡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应该监督的事项,就坚持原则,大胆监督,同时对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切实抓出成效来,决不能该办的不分,马虎了事,以真正体现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的权威作用。二是善于监督的问题。做好监督工作,不仅要敢于监督,还必须善于监督,这就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式,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第一,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从共同的目标来说,都是为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因此,我们在监督工作中,注意互相支持、配合和协调。第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地方人大常委会是检查监督机关,我们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主要是看他们在工作中有没有违反宪法、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的问题。在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意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就是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大力支持、帮助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第三,大事和小事的关系。监督工作要着眼于法。我们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是以宪法、法律和一些重大决议、决定作为依据,而不是事无巨细,一律检查,更不是直接干预他们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第四,监督权和处理权的关系。我们在监督中发现了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他们去纠正和解决,而不是由人大常委会直接处理。这样既能发挥人大常委会在重大问题上的把关作用,又有利于尊重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的权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密切联系人民代表,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尊重人民代表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九个多月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初步制订了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一些办法和制度,办理了人民代表的议案、意见和建议,接待和处理一批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试行办法》。此后,为了贯彻实施这个《试行办法》,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编好代表组。将市一届人大四百二十八名代表,以县(区)为单位编成六个代表中心组和二十八个代表、组,确定了组长、副组长,并安排各代表小组在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前,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一次活动。二是走访代表。去年十一月和今年春节前,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分别到江山、龙游、常山、开化县和柯城区,同当地人大常委会领导一起,登门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我市的政治、经济形势,介绍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并听取他们的反映、意见和要求。三是组织代表视察。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先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六次视察活动,视察了江山、常山、龙游、开化等县和衢州化学工业公司、七七一矿、柯城区花园乡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和城市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情况、代表议案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比较关心,意见比较集中的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常委会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分别对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在这些视察活动中,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农村、厂矿、学校、街道,与人民辜众广泛接触,既看了许多好的单位,也看了一些差的单位,统充分地肯定成绩,又坦率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四是认真地办理了代表的议案、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二百一十六件议案和九十二件意见和建议,除十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办理外,其余的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转交给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加法了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市政府将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善始善终抓好这项工作。今年四月中下旬和五月上句,常委会又组织部分代表,对承办议案较多部门的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而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工作。现在,各项议案、意见和建议,已全部作了答复,有的已组织实施,有的正在组织实施。市交通局、水电局等很多单位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处理是认真的,但也有一些单位存在不约认真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此外,我们还接待和处理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一百九十三件,来访八十四人次。
九个多月来,常委会加强了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今年一月,我们在江山召开了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了解县(区)人大工作情况,学习江山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江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经验,讨论了如何贯彻王芳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作的《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的重要讲话,以及怎样开展好人大工作和加强人大建设的问题。今年三月和五月,常委会举行四、五次会议时,邀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分别听取了喜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讨论了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好这次代表大会提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展,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和促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县(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督促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县(区)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参加和配合;同时在协助我们发挥市人民代表作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四)加强攻权建设,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衢州市升为省辖市的新情况,为了使新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展工作,在去年八月,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按照法律规定,先后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法制、财政经济建设、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二十八名;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各委、办、局主任、局长二十一名;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十四名;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十三名;同时,批准任命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名,从组织上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常委会还帮助衢县;柯城区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召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根据去年年底前各县(区)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度缓慢的情况,常委会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措施,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地方组织汝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提请市委批转各县(区)贯彻执行,从而推动了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五)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对人大常委会的思想和组织制度建设以及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使我们的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常务委员多数来自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使大家提高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常委会经常组织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学习中央、省委和上级人大的文件。去年八月的常委会第一攻会议;就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1984)8号、9号文件和省委(1984)17号文件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有关人大工作的讲话;在十一月的常委会第二次会上,全体委员学习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和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在今年一月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学习了胡耀邦同志在中央机关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彭真同志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和王芳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讲话;在三月份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又组织大家学习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李丰平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通过这些学习,使委员们提高了对人大工作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认清了形势,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与此同时,常委会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制订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法律常识的计划》,这对加强人大常委会思想建设都起了促进作用。
为了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了法制、财政经济建设、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在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常委会还讨论通过了《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试行办法》、《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使常委会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工作。
常委会还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各项工作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九个多月来,我们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调查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贯彻实施的情况,调查了普及法律常识开展的情况,调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调查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劳改工作的情况,调查了加强物价管理,整顿市场,市容的问题,调查了经济体制改革,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山区经济等问题,调查了加强地方人大建设,发挥人民代表作用的问题,等等。这些调查,使我们在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时,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取得了发言权和审议权,也使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总结了一些经验。同时,常委会还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民法通则》和《浙江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草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整理上报,供上级人大常委会修改这两个法律、法规时参考。
常委会还十分重视自身坚持依法办事。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凡是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坚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凡是属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日常工作,人大常委会不加干预。凡是遇到没有把握的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请示报告。常委会还经常教育和提醒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的答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并经领导批准同意,努力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各位代表,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依靠全体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市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一定的重要作用。但是,工作中有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反映在:对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某些职权尚未充分行使;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联系人民代表,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还很不约;常委会机关建设上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决心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今年是“七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各方面关系,为今后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性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常委会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要组织、推动有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做到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制,坚持依法办事。第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要根据这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检查各单位执法情况,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坚决予以纠正。第三,密切与人民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活动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不断提高活动的质量;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这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确定专题,组织代表视察,听取群众的反映和要求,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受理人民代表和人民辜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同时加强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经验,讲究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改进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第四,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要努力学习理论、法律以及各项专业知识,坚决反对不正之风,克服官僚主义,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一些实事;继续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实和加强机关的工作人员,健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把人大工作开展得更有成效。
各位代表,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很大的权力,全市人民对我们寄予很大的期望,责任是重大的。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积极工作,发扬愚公移山和秉公执法的精神,团结全市人民,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改革、开放,为胜利实现第七个五年计划,推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