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人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在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寿胜年

 

各位代表:

    自去年八月市中级法院开展工作至今年三月的八个月中,我市各人民法院不断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经济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积极地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加强法院队伍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治安的根本分转、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及兄弟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人民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下面我分五个方面向全体代表报告这一时期的工作:

    一、继续坚定不移地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坚决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促进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努力。

    八个月来,全市各人民法院积极认真地抓好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决定,坚持不懈地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一九八五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三百四十三件,判处罪犯四百四十名,其中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七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六十九件,严惩罪犯八十名。发生法律效力的七类严重犯罪分子有百分之七十一点二三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少数弄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则受到了严厉的制裁直至被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从重打击的精神。同时,为了及时惩处罪犯,保持“严打”的声威,各人民法院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办案速度。八个月中,全市各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刑事案件占全部审结刑事案件的百分之九十点四。对那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重大恶性案件都能做到迅速审理、及时宣判,从而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安定。如去年八、九月份,市中级法院克服建院初期的困难,及时审结了检察院接连起诉的多起恶性杀人案件。今年一月,又分别在江山、常山、衢县召开了较大规模的宣判大会,依法对五名罪犯执行了死刑。春节后,各人民法院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抓紧了第二战役第五仗的消化工作。八个月来,市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厉打击,本市社会治安有了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今年一季度刑事发案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为社会治安根本好转打下了基础。

    在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全市各人民法院还注意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一方面对那些累犯、惯犯或有脱逃重新犯罪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罪犯予以从重或加重处罚,另一大面对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则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尤其是青少年罪犯,更注重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挽救,促使他们转变思想进而走向新生。由于全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区别对待,作出不同的处罚,从而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我国的刑事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罪犯的改造,并促使那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走真诚坦台,悔过自新的道路。

    经济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只有对那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打击,才能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几个月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越来越引起我市各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八五年九月下旬,为了贯彻个央、省委及最高法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指示,根据省法院有关会议的精神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中级法院召集了有各县(区)法院领导参加的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布置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会议后,各法院都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对于起诉到法院的贪污、行贿、受贿和诈骗公共财物等经济犯罪案件,各法院在现有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都能统一组织力量优先审理。尤其是今年头三个月,工作有了明显的进展,局面逐步打开。今年一季度新收贪污、诈骗公共财物、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数为十四件二十人,比去年第四季度的案件、案犯分别增加百分之五十五和百分之一百二十二,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增加了七倍。通过审判,一批经济犯罪案件得到了查处,那些经济犯罪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受到了有力的制裁,并为国家集体追回脏款赃物价值一万四千余元,从而推动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斗争的深入发展,保卫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

    八个月来,全市各人民法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斗争中,注意统打得狠、又打得准,不断提高分案质量。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把好事实关和证据关。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或者深入实地,进一步调查核实,决不草率从事,做到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为了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各人民法院还注意落实案件质量检查措施。八五年九月份,各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对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发现处刑过轻,要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重新改判的指示,对八五年已判处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十月,市中级法院又对部分县法院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全市法院所办的刑事案件质量上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总的情况是好的。又据市中级法院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底审结的二审刑事案件统计,裁定维持原判的占上诉案件的百分之八十四点三七。由于全市人民法院较好地坚持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而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证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在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的同时,我市两级人民法院注意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以法院自身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八个月来,全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都能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主动地向有关单位发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选择典型案件召开规模不同的宣判大会并印发布舍。在“普汝”活动中,全市法院充分利用宣传窗、墙报、广播、法律咨询、派员到学校、机关、工厂作法制宣传报告或上法制课等形式,积极地向干部、学生、群众宣传法制。由于全市法院注意克服在工作中出现的就案办案的思想,努力在中判活动中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因而扩大了办案效果,既惩处了罪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了犯罪,促进了社会的安定。

    二、全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八个月来,全市各法院不断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及时、正确地审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八五年八月至八六年三月,共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一千二百三十八件。

    民事审判工作一直来都是人民法院一项繁重、艰互的工作任务。

全市法院由于审判力量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一段时间积存了较多的民事案件。为了改变被动局面,争取工作主动,各县(区)人民法院在积极审理新收案件的同时,想方设法,发掘潜力,于去年八、九、十月统一领导,深入基层,突击办理了一批民事积案,还清理了一些老大难案件,一度使民事积案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各法院还大力抓了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八个月共执行民事案件四百零丸件,切实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准确合法地审理民事案件,全市各人民法院注意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八五年九月,市中级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以会代训,讨论初究了在去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贯彻执行意见。去年底,有的法院还组织力量对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检查,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为了使民事审判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人民法院还加强了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并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在解决民事纠纷小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区)法院始终注意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抓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大量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

    八个月来,全市法院不但审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而且还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始终从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和家庭和睦、有利于发展生产和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出发,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谦互让,使民事案件合法、圆满地得到解决。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广大审判人员发扬人民司法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克服“关门办案”的“衙门”作风,不辞劳苦,长期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统便民利民,又利于案件的及时准确处理和执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八五年八月至八六年三月,全市法院巡回就地办理民事案件四百四十件,占全部民事结案数的百分之三十七。在审判活动中,还不断克服“孤立办案”的现象,积极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剥削阶级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影响,提高群众的道德观念;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在办案中,全市法院还注意发现矛盾可能激化的苗头,及时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从而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积极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发挥法律在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经济纠纷不断增多。目前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适应工作的需要,八个月来,各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进行人员调整,不断充实经济审判力量,一方面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从而保证了经济审判工作的完成。据统计,八五年八月至八六年三月的八个月中,全市各法院新收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二百一十九件,审结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一百五十九件,诉讼标的额达三百二十三万余元,有效地调节了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经济纠纷案件情况复杂,牵涉面广,这给这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准确合法地处理案件,全市法院不断提高对经济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和正确掌握法律和政策,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实践,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审判工作的开展。在审理经济案件中,既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又注意提高调解质量,做到是非分明、责任清楚、合法、自愿,不作元原则的“和稀泥”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也不久调不决,而是及时作出判决,从而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据统计,八五年八月至入六年三月审结的经济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为百分之八十九点三,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大部分已经执行或正在执行。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还十分注意办案效果,分别轻重缓急,对季节性强或对生产经营有明显影响的案件做到优先审理,对于遇到的技术性强的问题,主动与有关专业部门联系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从而避免或减少了经济损失,保证了办案质量。八个月来,全市法院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对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案件都能及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四、抓紧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促进了罪犯的改造,加强申诉信访工作,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政策的体现。由于我市辖区内的劳改单位较多,因此,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很大,审理这类案件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了配合劳改单仗做好罪犯的改造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及时审理了大量减刑假释案件。合八五年八月至入六年三月,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四百十三件。在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从严把握减刑假释的对象关、事实材料关和减刑幅度关,从而保证了办案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各劳改单位对劳改罪犯的改造。

    申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在保证工作重点的同时,认真抓好申诉信访工作,加强审判监督,改判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据统计,八五年八月至八六年三月共审结申诉信访案件一百四十九件(含刑、民事),其中改判的五十二件。在办理申诉信访案件中,各人民法院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改判元罪、需做善后工作的,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对上级交办和统战方面的申诉信访案件做到优先办理。另外,一九八五年八月至一九人六年三月,全市各法院共处理人民来信四千二百四十七件,接待客众来访七千二百七十八人次;既为民排难解纷,又密切了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五、加强法院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各项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

    随着法院队伍的不断壮大,法院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八个月来,全市各法院都十分重视抓好这项工作。国务院撤地建市决定下达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衡县、柯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一方面对干警进行理想纪律教育,一方面抓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使各项工作很快走上正轨。去年以来,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各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进行了整党和巩固整党成果的工作。经过’整党,广大党员增强了党性,加强了纪律,进一步端正了业务指导思想,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加牢固。广大干警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一九八五年,全市法院共评出先进个人六十二名,先进集体十三个,并有七名同志和五个集体被评为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我市各法院还不断充实干警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八五年以来共招收新干警四十六名,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十九名,调整提拔了一批中层领导干部,使法院队伍在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为了改变法院干部队伍文化、业务知识水平偏低的状况,经彭真委员长和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的批准,并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支持,全国法院系统于去年九月创办了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各人民法院对开办业余法律大学的工作十分重视,积极鼓励干警报考。经过考试,我市有一百零入名同志被录取为学员。在第一学期中,各人民法院党组积极支持,加强领导,引导学员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经过努力,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普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法院在认真办好“业大”,重视对干部正规化教育的同时,还积极举办干部培训班或选送干部参加各种专业培训。

    八个月来,全市各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些案件审理不约及时,特别是民事积案还比较多;少数案件质量还不够高;政治思想工作比较薄弱,干部违纪案件也有发生;  “业大”开办后工学矛盾此较突出,对工作有一定影响。这些问题都已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干部违法乱纪经查证属实也作了党纪或行政处分。另外,我市各法院在工作中还不同定度地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主要有:办公用房紧张,审判法庭缺乏;相当一部分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业务经费紧张,交通工具缺少;大部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这些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目前,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都十分重视,我们希望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一九八六年是实施“七五”计划的头一年,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显然十分繁重。根据市委的指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全市法院一九八六年的工作要点是: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前提下,继续坚定不移地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和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尤其是要抓紧抓好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事和经济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力争把民事、经济积案降低到最低限度;认真做好中诉信访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在上述各项审判工作中,坚持严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教育干警带头遵纪守法,继续办好业余法律大学,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的工作,使法院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们相信,全市人民法院一九八六年的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经过全体干警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一定能做得更为出色,一定能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争取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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