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日衢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达)

 

各位代表;

    本次会截至八月二十九日九时,共收到代表议案二百十六件,其中柯城区代表团二十九件,衢江区代表团六十二件,龙游县代表团四十件,江山县代表团三十四件,常山县代表团十八件,开化县代表团二十八件,驻衢部队代表团五件。在二百十六件代表议案中,属于体制改革方面的十四件;属于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方面的六十八件;属于农业方面的二十一件;属于财贸和市场方面的十二件;属于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四十一件;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十四件;属于人民生活福利方面的二十三件;属于政法、民政及其他方面的二十三件。另外,在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的意见、建议九十二件,人民来信十五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提出的上述议案、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各项工作,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议案将分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单位办理。为了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指定一位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指定一位副市长分管这项工作,要求所有承办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并确定具体承办人员,认真办理。对代表议案和意见,凡是应该而又有条件解决的就应当迅速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订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可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向代表解释清楚;如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问题,主办单位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决不能互相推诿、拖拉不办。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要以政府或部门的名义,由领导同志审阅答复;与有关单位合办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要由主办单位拟稿,与合办单位联合署名。议案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逐案及时地用书面答复代表,同时报告市人大常季会和人民政府,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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