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档案馆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2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10〕48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档案馆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收集、保管、利用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对于全面反映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档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市档案局研究决定,将今年已经或即将竣工的西区月亮湾公园工程等7个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确定为今年全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的试点项目(具体项目详见《衢州市档案馆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附后)。为确保此次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衢州市档案馆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第一批)的各地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经费,确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和移交工作。
二、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备份,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完整、系统、准确与安全。
三、移交时间。各单位自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档案馆移交全套项目纸质档案及其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或电子档案,并同时移交一式三份档案目录(含文件级和案卷级纸质目录各一份,电子目录光盘一份)。
四、移交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要求。各有关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必须移交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或电子文件。其中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主要技术要求:全文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一般应≥300dpi;采用多页TIFF文件格式存储,文件命名为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室编档号。目录建库应符合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要求(见附件2),采用DBF文件格式保存。
五、移交档案的质量验收。移交档案前,应由当地档案局对移交的纸质档案、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或电子文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书。在此基础上,市档案馆予以接收进馆。
开展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是确保项目档案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筹划,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扎扎实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我局联系。联系人:陈美玲、何志华,电话:3085543,3080531。
 nbsp; 附件:1、衢州市档案馆重点建设项目接收名册
  nbsp;      2、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
     nbsp;   3、档案数字化存储格式和技术参数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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