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2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 州  市  档  案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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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市档职改字〔2011〕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2011年度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档发〔2011〕22号)和市职改办衢市职改字〔2011〕2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具备《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以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全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专业人员。申报人员均须取得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同意。
二、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条件
⑴研究馆员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档案研究馆员资格。
⑵副研究馆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档案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档案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4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档案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档案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档案馆员资格后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原则上提前时间不超过一年),其档案工作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
⑴任现职期间,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被授予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申报者所主持的档案部门获得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⑵从事档案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馆员资格满7年;从事档案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取得馆员资格满l0年。
研究馆员原则上不得破格申报。
3.转(兼)评申报条件
具有非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工作需要,需转评、兼评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实际从事档案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本评审条件,可申报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条件
(一)职称外语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推荐评审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档案专业人员,须通过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详见浙人专〔2007〕80号文第一条);年龄在4 0周岁以上申报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2.符合浙人专〔2007〕80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申报对象,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
3.符合免试条件(详见浙人专〔2007]80号文第六条)的人员,需填报统一的“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4.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推荐评审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档案专业人员,须持有全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根据我省实施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实际情况,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2.符合省人事厅规定的免试条件(详见浙人专〔2006〕351号文第31条)的人员,需填报统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年平均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公需课)是否合格按规定作为职称评审、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需提供当年公需课培训论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的继续教育由各系列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应登记在《浙江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上。未经登记的对象,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条件要求
1.专业理论知识
申报者应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
②熟悉国内外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提出开拓性的见解和建议。
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精通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②对其管理、指导和研究的各类档案所涉及的主要专业知识有深入和独到的见解。
2.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申报者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档案业务研究能力,具有组织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或本单位开展档案工作调查、整理、分析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能力。
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①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起草过档案行政规章和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起草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在较大规模单位负责档案室工作,主管档案工作5年以上。    .
②参加过大专以上档案专业教材的编写;或在大专院校主讲过一门以上档案专业课;或在全省档案局(馆)长培训班、继续教育培训班等讲授过一门以上档案专业课。
③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档案研究课题l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档案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审定档案学著作、大型史料(30万字以上)的编研与出版,其中正式出版1部以上,内部出版2部以上。
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①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负责起草本地区、本单位档案工作法规、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等5项以上,对本地区、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②在较大规模单位负责档案室工作,主管档案工作3年以上。
③参加过大专以上档案专业教材的编写;或在大专院校主讲过一门以上档案专业课;或给大专以上学生做过一个月以上的档案实习指导老师;或在档案局(馆)长培训班、继续教育培训班等讲授过一门以上档案专业课。
④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承担过档案研究课题l项以上;或主持、审定档案学著作、大型史料的出版或者编研工作。
3.工作业绩
任现职以来,在本系统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明显成效。
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①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所管理的档案数量多、规模大,开发利用成绩和效益显著,能充分应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改善本单位档案管理条件,在档案管理现代化中解决疑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②在组织、指导本系统、本地区档案工作中,创造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省内外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或在本地区档案业务指导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表彰。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③获得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被授予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申报者所主持的档案部门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l项以上:
①收集、整理、鉴定档案数量较大,档案开发利用成绩和效益显著,能充分应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在档案保护和抢救、档案数字化、档案网站建设等工作中取得实际成效。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②在组织、指导本系统、本地区档案工作中,创造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在省、市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或在指导本地区档案工作中,档案馆(室)通过省级以上考核认证与验收,取得明显实效。
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档案管理获得省级先进的单位负责人。
4.论文、著作
申报者应具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的研究水平,能撰写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或出版档案专业著作(有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译作(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并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标识)。
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档案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论文3000字以上),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不少于2篇,并公开出版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学术著作1部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人独立撰写或翻译部分在8万字以上(其中合编档案专业教材在10万字以上,档案编研著作在30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档案学术论文5篇以上(每篇论文3000字以上),其中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的不少于3篇。
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l项以上: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档案学术论文、被公开出版的档案学术论文集收录或在全国、国际性档案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论文l500字以上)。
②公开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独立撰写或翻译部分在5万字以上(其中合编档案专业教材8万字以上,档案编研著作20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5.研究成果
任现职以来,申报者获得的学术成果丰厚,并得到推广和应用。
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①个人的档案学术成果获得省社科联或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l项以上;或省档案学会档案学术优秀成果一等奖l项以上;或获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②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其课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省档案局档案科技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
③个人为主完成的编研成果获得省档案局优秀编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以上。
④主持或承担档案信息研究开发或者其他档案业务研究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对本系统、本地区档案工作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其经验得到推广。
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l项以上。
①个人的档案学术成果获得省社科联或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三等奖l项以上;或省档案学会档案学术优秀成果二等奖l项以上;或获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市档案学会学术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②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其课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省档案局科技优秀成果二等奖l项以上。
③编研的成果获得省档案局优秀编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编或参加编辑的主要负责人。
④承担或参与档案信息研究开发或者其他档案业务研究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对本地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得到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晋升人员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要求,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需递交材料如下:
(一)评审材料部分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单位送审报告及市或省直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书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25份(用A3纸,表样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1份;
6.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8.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及专业技术类获奖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各2份(须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如外语要求审定的,需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份;
9.《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格审批表》25份(只限于破格对象填报),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0.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的复印件2套(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复印件须经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申报者需选择有代表性的2篇(本)著作、论文经同行中具有高级技术资格的专家评审、鉴定,鉴定表一式25份(采用A3纸,表样附后);
11.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套(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12.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水平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7-12项要装订成册,与2-6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中。
(二)资格审查材料部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格审批表》);
3.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及专业技术类获奖项目证书等复印件(须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如外语要求审定的,需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
4.破格对象的破格理由佐证材料(只限于破格对象填报);
5.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复印件须经职改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有效);
6.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7.《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均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与评审材料一并装入评审材料档案袋中。所需表格可通过“浙江档案网”下载(网址:www.zjda.gov.cn)。《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等表格,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网址:www.zjrs.gov.cn).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反映被推荐评审对象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并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
2.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推荐理由(参照本通知规定的破格条件)。
3.《综合表》“论文、论著”一栏需写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刊号及刊期、作者排名,备注可根据需要而填。
4.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可对照本通知第五条评审条件规定的要求填写)。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岗位要求:凡参加档案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在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在岗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申报。审查是否在岗的主要依据是:本人简历、年度考核表及单位证明等。
6.论文要求:申报高级的,应提交任现职以来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档案学术讨论会发表、交流的档案学术论文。
7.计算机、外语审核要求。申报对象非本人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计算机、外语合格证的,申报时须提供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职改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本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要求计算机、外语成绩审定或免试的,在申报材料送审前,县(市、区)须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后送市职改办审定。市本级须由申报人直接送交市职改办审定。经审定通过后报市档案局。
8.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评审结果。为便于监督,体现“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名单及评审结果都将通过“浙江档案网”、“衢州档案信息网”和衢州市115人才论坛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评审收费。按照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上述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10.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份数,于8月15日前报送市档案局,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予受理。
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联系电话:3085543
附件:1.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采用A3纸)(见PDF文档)
2.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PDF文档)
3.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见PDF文档)
4.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见PDF文档)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见PDF文档)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PDF文档)
7.推荐评审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著作、论文同行专家鉴定表(采用A3纸)(见PDF文档)
 
注:凡报名参加2011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购买培训考试参考资料的人员请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联系。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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