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2〕1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省、市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服务”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工作分工和职责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导,成立衢州市“双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汛波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建林同志牵头我市“双服务”专项行动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建立市“双服务”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双服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与市直服务组、各地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做好指导协调、问题破解、综合服务及项目推进等保障工作,同时坚持在市直服务组集中服务后的次月,轮流牵头召开联席会议。
从54个市直部门(单位)抽调63名干部分成9个组,每个组由6个部门(单位)组成,牵头部门(单位)抽调2名干部(1名为在职副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1名为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每个成员单位抽调1名干部(要求为职能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和金融、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人才),分别到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服务。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服务组(服务地:柯城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银行
第二服务组(服务地:衢江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广电总台、市农发行
第三服务组(服务地:龙游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成员单位:市纪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协作办(招商局)、市信用联社
第四服务组(服务地:江山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第五服务组(服务地:常山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民航局、市农业银行
第六服务组(服务地:开化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浦发银行衢州分行
第七服务组(服务地:市开发区):牵头单位:市国土局,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市工商银行
第八服务组(服务地:市高新园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卫生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市中国银行
第九服务组(服务地:市西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成员单位: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建设银行
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双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工作阶段和内容
2012年市直服务组集中服务的时间为3月、5月、7月、10月,每次服务时间10天左右。根据形势变化,参照省直服务组集中服务的内容,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协商确定每次集中服务行动的主要内容,市直服务组围绕主要内容开展服务。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上旬前)。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全市“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安排,制定衢州市“双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2、落实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根据市直服务组分工安排,于
3、收集汇总问题。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根据全市“双服务”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收集本地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服务组及时与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做好前期对接工作,梳理本组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形成“服务目录”,先由牵头单位汇总后,于3月底前统一汇总到市委组织部。
4、落实走访企业。各地与市直服务组对接确定需走访企业的要求和数量,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根据要求上报走访企业名单。
(二)服务实施阶段(3月下旬?11月底)
市直服务组实行到点集中服务,分别在3月、5月、7月和10月以服务组为单位集中10天时间到各地走访企业、开展调研、解决问题。各地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
服务组各成员单位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下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服务组对面上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全市“双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双服务”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双服务”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双服务”专项行动,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要明确一名办公室负责人为“双服务”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市“双服务”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双服务”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各单位积极选派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双服务”专项行动,选派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选派期内一般不作调整。各服务组和各县(市、区)及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之间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双服务”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双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组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的人才、信息、政策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从企业和基层最关心、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送服务的实事办好,把解决难题的好事办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落实责任,增强实效。为切实做好“解困、帮扶、服务”工作,提高活动实效,“双服务”专项行动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把“双服务”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各成员。服务组各成员要珍惜“双服务”活动的锻炼机会,积累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阅历,提升工作能力。
(四)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直服务组要紧紧依靠所在地党委政府开展服务;各地在开展本地服务行动时,要做好配合市直服务组的工作。同时,要结合我市开展的“项目推进突破年”、“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协同推进“双服务”工作。
(五)积极探索,完善机制。要着眼长远,不断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创新,进一步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双服务”行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良好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