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衢市爱卫发〔2012〕2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市直各部门、巨化集团公司、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现将《衢州市区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衢州市区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衢州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卫生防疫和救灾防病工作的需要,坚持经常性工作和突击行动相结合,落实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性防制措施,使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和省标准范围内,有效巩固市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成果,确保顺利通过“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省级复查。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长效管理
1.健全组织网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兼)职防制人员,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市(区)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要对客户认真负责,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2.保障经费投入:各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辖区内病媒生物日常防制经费和巩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经费,保证药械采购和防制设施建设,并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所需除四害药械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防制意识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橱窗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开展防制工作,普及防制知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病媒生物防制动态,营造舆论宣传氛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做好安全施药和有效防护的宣传,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
2.组织技术培训:开展市区病媒生物监测人员培训;举办病媒生物防制大型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区各区块、市直各部门、单位、街道、社区等病媒生物防制技术骨干,并要求其对本部门防制人员进行逐级培训;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
(三)加强监测和督查,引导科学防制
1.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按照《衢州市区2012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加强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种群季节消长调查;开展蚊、蝇、蟑螂抗性监测;落实“灭鼠、灭蟑”先进城区迎检两次自查。
2.加强防制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防制工作自查,确保重点场所和一般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和防范、杀灭设施达到《浙江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试行)》的要求;市爱卫办采取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区块、部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
(四)开展环境治理,落实防制措施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级各部门组织人员检查辖区内四害孳生地,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密闭化和处理无害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改造城市破损道路;结合爱国卫生月、清洁家园行动周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减少四害的食源,清除和破坏孳生点。
2.开展集中除四害活动:按照“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配置毒饵、统一检查),开展集中灭鼠,有效防制鼠害。在春夏秋季组织开展集中灭蟑、灭蝇、灭蚊活动,科学使用防制药械,确保工作效果。
(五)突出工作重点,巩固达标成果
1.做好除四害先进城区巩固: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的标准,开展除四害先进县城巩固工作;今年市区要迎接“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复查迎检工作计划,及时做好自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查验收。
2.加强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公园等)、容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粮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公共厕所、下水道、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以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六)开展监督执法,规范市场化运作
1.开展防制监督执法:按照《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监督执法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现状调研,掌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业的基本情况,督促做好人员培训、备案和规范化操作,提高服务质量。
2.推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化服务:开展建成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化服务,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鼓励农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餐饮等单位积极引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化服务。
三、职责分工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1.爱卫办负责市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考核各部门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技术培训,提供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并对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 3.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巨化集团公司、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衢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及所监管行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制措施。
5.水利、住建、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城区湖区、河流、公园、绿地、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负责相关营运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6.街道(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7.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认真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将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8.居民委员会督促落实小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并做好对服务单位在实施消杀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并负责做好物业小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工作。
9.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防制方法,并注意用药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1.市爱卫办会同市疾控中心制定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监测方案和市区迎接“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省级复查方案。
2.组织召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市区年度防制工作以及“灭鼠、灭蟑”迎检工作。
3.召开市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市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员开展培训。
4.开展建成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项目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和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现状调研。
(二)全面实施阶段(
1.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项措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媒体宣传,资料由市疾控中心提供,市广电总台、衢州日报社负责落实栏目播放和刊登。
2.在4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组织开展春季集中灭鼠活动。
3.在5月份,组织开展集中灭蟑活动;开展“灭鼠、灭蟑”第一轮自查。
4.在6月份,邀请省专家组对巩固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举办病媒生物防制大型培训班。
5.在7月份,根据调研组的整改意见进行补课。
6.在8月份,组织开展集中灭蟑、灭蚊、灭蝇活动。
7.在9月份,开展“灭鼠、灭蟑”第二轮自查;向省爱卫会提出要求“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的申请。
8.在10-11月份,组织开展秋季集中灭鼠活动;迎接省爱卫会“灭鼠、灭蟑”复查。
9.在12月份,撰写病媒生物监测报告,总结年度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