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衢州市服务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服务业办公室文件

 

衢服办〔2011〕3号

 

关于下发衢州市服务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服务业办资金的管理,保证服务业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衢政发[2006]18号)精神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经研究,特制定该财务管理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衢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管好用好市服务业办的各类资金。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市服务业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负责。

三、严格财务制度。市服务业办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分别由市发改委财务人员兼任。任何发票或其它报销凭证都要经过经手人、财务人员核实,市发改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四、建立审控制度。市服务业办资金审控分别按一万元以下、一万元至五万元和五万元以上三个档次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控后,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审批。

五、建立季报制度。每季度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服务业办财务支出情况。

六、该制度由市服务业办负责解释,并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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