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学习最美教师,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11〕79号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最美教师,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向“最美教师”陈霞姜文江忠红同志学习的决定》(衢委发〔2011〕33号)和全市“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在民政系统形成“扬正气、献爱心、讲责任、比贡献”的良好风尚,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真情暖民心,满意在民政”创建活动,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学习最美教师,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的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陈霞、姜文、江忠红同志先进事迹,传承中华美德,弘扬大爱精神;着力培养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规范意识,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社会责任,发扬团结协作、克难攻坚、奉献在先的职业操守,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安排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要与民政年底各项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深化“真情暖民心,满意在民政”这个主题,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做一个讲道德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要在学习方式方法善于创新,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立足岗位,在平凡中创佳绩。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有成效。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从12月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要抓好“四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对待服务对象有爱心、对待本职工作有责任心”的大讨论。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学习最美教师、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学习动员部署会。广大民政干部要重点学习贯彻好《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向“最美教师”陈霞姜文江忠红同志学习的决定》和市委书记赵一德在“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学习“最美教师”陈霞、姜文、江忠红同志的感人事迹。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岗位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二)进行一次自我剖析活动。每个干部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以开展向“最美教师”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省市重点关注和各项考核目标,认真分析总结今年工作,理清明年工作思路,对照最美教师的事迹,围绕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规范意识,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方式,深入查找差距,努力加以整改,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增强自身履职素养和职业操守。

    (三)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在深入学习、自我剖析的基础上抓好整改,从思想认识、队伍建设、服务水平、勤政廉政等方面落实举措,结合各自职能和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使单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和提升。要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形成长效机制。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一次学习实践活动经验交流会,探讨学习心得,把学习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

    (四)集中开展一次征求意见活动。通过深化“真情暖民生,满意在民政”创建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针对群众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反映出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机关事业干部深入到农村、社区,集中开展一次为民政对象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开展系列“学习最美教师”活动,切实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工作责任、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民政局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封万青任组长,冯德荣任副组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安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在全市民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一是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把学习“最美教师”活动深入到民政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中去;二是要与深化“真情暖民心、满意在民政”创建活动相结合,提升民政服务意识;三是要与推进重点工作和各项考核相结合,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四要与学习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相结合,寻找身边的闪光点,宣传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通过各种形式全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以“最美教师”为榜样,从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出发,加强学习、崇尚实干,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讲责任、讲服务、讲协作、讲奉献,进一步增强为民政事业努力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民政人。

    (三)强化宣传,善于总结。各单位要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把开展向“最美教师”学习实践活动情况,通过局网站、信息简报以及报纸、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查找本单位身边人物的闪光点,宣传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加强学习交流。12月底前,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悬挂出宣传横幅,丰富宣传橱窗内容,并把学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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