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衢市爱卫发〔2011〕5号

 

 

关于印发《2011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市直各部门、巨化集团公司、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衢州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综合性防制措施,有效巩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标成果,使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二、职责分工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1、市爱卫办负责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及协调各部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巨化集团公司、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田、湖区、河流、林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和相关营运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街道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提供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并对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价。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人员投放鼠药前的技术培训。

     6、市直各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及所监管行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将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7、社区督促落实小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病媒生物防制,并做好对消杀公司在社区实施杀虫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做好物业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有关工作。

    8、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防制方法,并注意用药安全。

        三、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病媒生物防制不仅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国卫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兼)职防制人员,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得到落实。病媒生物专业消杀公司要对客户认真负责,按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市(区)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

        2、保障经费,落实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保证药械采购和防制设施建设,并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根据《2011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全面落实环境整治、药物杀灭的综合防制措施。各区块要结合国卫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清洁家园、村庄整治等环境治理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进一步完善宾馆、餐饮店、农贸市场、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落实防鼠、防蝇措施。

        3、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和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经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除害防病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施药和有效防护的宣传,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

       4、加强督查,提高防制实效。市爱卫办采取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认真组织实施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甚至媒体曝光。各区块爱卫办、各部门负责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查,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自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完善市区道路、绿化带、公园、大型水体等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农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餐饮等单位积极引入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加强对病媒生物专业消杀公司(PCO)的管理。

        6、加强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加强对重点单位,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粮库等)、窗口单位(医院、机场、火车站和汽车站等)以及重点区域,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食品加工间和原料及废料存放处、室内外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公共厕所、下水道、死水塘、污水沟、大中型水体、废品存放处、杂品库房、建筑工地、公园及绿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开展春、秋两季集中灭鼠活动。市区春季集中灭鼠时间为4月12日至26日,秋季集中灭鼠时间为10月12日至26日。要求全市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原则开展春、秋季灭鼠,统一使用高效低毒灭鼠剂:溴敌隆颗粒毒饵和溴敌隆蜡块,严禁使用“毒鼠强”等急性剧毒鼠药。

       2、巩固灭蚊、灭蝇达标成果。早春组织人员检查登记孳生地。采取疏浚水渠、清除积水等措施减少蚊蝇孳生地。每月发动单位和住户饭盆倒罐,清除积水。4-11月是蚊蝇繁殖季节,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药物消杀活动。

      3、巩固灭蟑螂达标成果。采取清理污物、堵洞抹缝、清除蟑螂卵荚等措施减少蟑螂的食源和栖息环境。各单位部门根据蟑螂密度实际情况,开展集中药物消杀活动。推荐使用乙酰甲胺磷颗粒,投放毒饵应量少、点多、面广、长期保留。烟雾熏杀可在密度高时密闭采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4、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各监测点按照《2011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种群季节消长监测,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积极配合。每月汇总监测结果,定期对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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