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衢委人才〔2011〕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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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工业立市主战略,创新育才政策,拓展引才渠道,优化用才环境,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工程,大力开发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人才强市”,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搭建大平台,大力培养引进经济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1、建设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依托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创业平台,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政策优势,建立大学科技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村落”,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衢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四个一百”引才政策,加强招商引资政策与招才引智政策的衔接配套,使开发区(园区)成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重要基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直接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2、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做好产学研合作情况的调查,摸清院士专家与我市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和教科研单位的合作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衢州学院、衢州氟硅研究院、衢州市人民医院以及重点企业与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在衢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技术咨询、决策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力争设立1-2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科协)

3、大力培育重点创新团队。认真实施重点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研究制定创新团队建设的政策意见。以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技术中心、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吸纳集聚创新型科技人才,培育一批企业创新团队。优先支持研发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团队。加强科技、文化领域创新团队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全年计划培育企业重点创新团队5个,科技重点创新团队1个,文化重点创新团队1个,申报省级创新团队1家。加强现有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积极引进高校院所科技人员进站研发新技术。(责任单位:市人劳局、市科技局、市经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4、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海外引才“千人计划”。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强与在衢外籍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的联系。发挥归国留学人员和家属俱乐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衢州引才政策,吸引海外人才来衢发展事业。做好国家和省海外引才“千人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力争新入选3人。进一步优化服务,完善窗口服务制度,认真落实入选国家和省海外引才“千人计划”人员的住房、医疗、保险、子女就业、配偶安置等待遇,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

5、支持和鼓励企业赴外引才。坚持“走出去”战略,以衢州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支持和鼓励企业多途径赴海外引才。动员企业组团参加国家、省以及杭州、宁波等地区的大型科技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创造条件赴欧美等地招才纳贤。注重以用为本,用好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领带动本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开发。(责任单位:市人劳局)

二、组织大培训,全面加强人才能力建设提升人才素质

6、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以“衢州企业家大学苑”为重点的企业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企业家的培养培训。在大型骨干企业及主导产业企业推荐选送200名左右的企业主及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内著名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学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以战略管理、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等为重点内容的各类工商管理知识和国际化知识培训,开展以企业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的专题培训和管理辅导,全年计划培训2000人以上。加强非公经济领域党外人士的教育培训,建立党外人士后备人才库。(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委统战部)

7、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打造“四省边际职教中心”为目标,支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中专、衢州工程技术学校等院校建成浙西地区一流职业院校,打造浙西职业教育品牌,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紧扣产业需求,开展更为紧密的校企合作,建成若干个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岗位能手评选、技能创新比试等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争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700名,其中技师540人,技能鉴定3.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劳局、市教育局)

8、实施“专技人员素质培训计划”。 抓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推荐一批教师前往国外以及外地名校交流学习。以“青蓝工程”为抓手,加强城乡教师结对帮带,促进城乡师资互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强名医(专家)、学科带头人队伍及重点专科建设,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和管理中培育一批省内有影响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深化“百千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强农村卫技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劳局)

9、实施“万名农村人才培训”工程。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农民创业素质、职业技能和综合文化素质为核心,结合城乡人才结对帮带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市本级每年重点培训1000名农业生产型、创业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等农村中高级实用人才,各县(市、区)每年培养1500名以上普通农村实用人才,努力造就规模较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农办)

10、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壮大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以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民间服务性团体人员为主体,举办各类专题培训。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促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计划”。新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做好新上岗大学生“村官”的培训。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在政策、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扶持,联合高校举办创业培训班。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坚持年度考核制度,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的评比表彰。落实绩效挂钩的薪酬待遇,激励大学生“村官”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才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

三、实施大合作,携手高校院所提升区域创新力

12、实施新一轮市校全面合作。巩固深化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合作。召开市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全面合作第五次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部署新一轮的市校合作。健全完善市校合作、县院合作、校企合作的工作机制,确立更为紧密、更加长效的市校全面合作格局。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其它高校院所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探索建立新的市校(院)合作模式。加强政府引导,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校院所的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责任单位:市校全面合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13、创建浙工大专家工作站。借助浙工大丰富的科技、人才资源,在各县(市、区)产业协会或企业建立专家工作站,由浙工大新选派6-8名中青年专家人才进站工作,直接为产业或企业解决科研、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企业难题库,根据专家工作站进驻专家的专业特长,确定1-2个企业最迫切解决的技术难题,作为专家工作站的重点研发课题。注重政府协调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积极促成企业与浙工大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14、开展智力服务活动。适时邀请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来衢开展智力服务活动,以专家教授服务团、博士服务团等形式,到基层举办科技讲座、技术咨询、现场解难等活动,推动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基层的创业创新。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发挥专家联系点的辐射作用。组织高校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活动,到农村基层送教、送医、送科技、送文化。(责任单位:市校全面合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构建大格局,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机制

15、全面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完善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在育才引才用才方面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提高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积极争取将人才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和人才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重点工程考核评估体系,促进主管部门完善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6、做好人才的服务和评价。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资源调查,制定分类评价管理办法,提高评价管理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拔尖人才工作,定期走访慰问优秀人才。加强人才的生活保障和服务,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计局、市人劳局)

17、大力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加强人才理论研究,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借助各类媒体和党建刊物,加强人才工作宣传,继续开展“人才宣传月”活动,树立人才创业创新的典型,激发各类人才创先争优的活力。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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