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文件

 

衢两新〔2011〕1号

 

 

关于印发《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制度》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列席单位:

现将《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1年10月9日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中共衢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制度

 

按照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要求,根据市委意见和市编委《关于市委组织部增挂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的批复》(衢市编〔2011〕20号)精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由委员单位和固定列席单位组成。其中,委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固定列席单位包括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在市委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及时向市委提出加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市委、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固定列席单位的职责

(一)委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指导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承担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市委统战部:指导新经济组织创先争优等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等。

市工商联:协助抓好新经济组织创先争优等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做好直属商会和协会的党建工作等。

市民政局:指导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等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参与指导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事业单位、基金会的党建工作;结合新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评估,配合做好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等。

市工商局:参与指导民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结合新经济组织的登记、年检,配合做好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等。

市经信委:参与指导归口管理的两新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抓好新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等。

市财政局:参与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党建工作,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和必要的经费保障等。

市司法局:参与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等。

市商务局:参与指导外资企业、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作等。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贯彻落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负责抓好各辖区内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等。

(二)固定列席单位职责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指导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做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劳动关系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

三、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1、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年度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对各委员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委员单位与县(市、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例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工作述职制度。将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

4、督查通报制度。各委员单位定期对各县(市、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对重点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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