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 共 衢 州 市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衢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
衢纪发〔2011〕13号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现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衢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0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21号)和省纪委《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1〕1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要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科技发展、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四个方面2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重点任务的落实,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是否与上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方面是否符合上级“十二五”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监察局)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各级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8月)
1、成立机构。成立衢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市级各有关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工作方案于2011年8月底前报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
1、开展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照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本级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工作和本级本系统专项检查,开展相应责任内容的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分别于2011年11月底和2012年9月底前书面报告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督查。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0 -11月)
及时总结并推广各地各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11月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市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切实加强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单位抓紧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要按照“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立足工作职能,协助驻在部门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派驻机构之间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精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要注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同时,要注意做好舆情收集和新闻报道工作,做到既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宣传监督检查的成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