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1〕49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暴露出了我市部分化工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自身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等问题,直接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火灾防控工作。我市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多、数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并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容易引发严重后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把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严把项目审批、监督检查关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季节易燃易爆化学品容易发生泄漏和燃烧、爆炸等特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大排查,深入分析化学危险源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工集聚地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重点检查化工企业集聚地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要进一步论证本区域供水管网设施、企业消防设施是否满足实战供水的需要,对供水能力不足的要加大投入,抓紧改造。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建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消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生产装置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事故隐患。

三、全面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要把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岗前培训,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工种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通过组织集中授课、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防范、初起火灾扑救、自救逃生知识,提升员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组织易燃易爆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增强其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切实加强应急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加强公安消防站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建设,重点配置应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的车辆和堵漏、洗消、输转等专勤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适量的泡沫等灭火物资。要督促、指导化工园区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队伍,合理配备符合处置本园区化工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消防装备。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要储备必要的泡沫、防毒面具等灭火救援物资,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维护管理和内部检查、巡查,提高事故预防和抢险救灾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要专门建立由本企业专业技术力量为核心的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易发的实际,进一步强化“六熟悉”训练,加强安全防事故教育,注意危化品事故处置中的个人防护,认真制定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积极开展模拟训练和化工园区联合演练,努力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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