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衢人大常〔2011〕19号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1年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思想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使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

2.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关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两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巩固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季一次的全市人大主任学习研讨会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法律、经济、现代科学等知识,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悉掌握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和其他业务知识讲座,有计划地安排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注重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研究问题和实施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5.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意愿,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6.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接待代表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视察实效。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制度,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重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树立严谨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社情民意,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会前组织好调研和视察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可靠依据。

8.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注重听取县(市、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指导。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继续深化人大工作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常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集体行使职权。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多数意见,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或决定。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督促和抓好落实。

10.制定和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委会有关规则、办法、守则等。根据形势发展和人大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1.建立健全监督运行机制。依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和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和监督方式,做到监督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对各项议案、报告和决议、决定进行审议,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自觉维护、带头执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努力促进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13.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力。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执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4.营造团结有序的工作氛围。树立常委会工作“一盘棋”思想,密切常委会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加强团结,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民主和谐、依法有序的良好氛围。

15.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培养。充分发挥中青年干部的作用,注重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进一步加大人大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干部交流的力度,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16.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努力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办公环境。加强机关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关心机关干部职工生活和健康,增强集体凝聚力。进一步做好人大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五、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17.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防止和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18.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始终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实施。坚持和完善监督公开原则,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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