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11〕10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衢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1年4月18日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目   录

 

 序言

一、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标准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二)高质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三)多样化优质发展普高教育

(四)专业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

(五)跨越式内涵发展高等教育

(六)全纳型持续发展特殊教育

(七)立体化全面发展终身教育

三、教育改革和创新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整合发展农村教育

(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五)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七)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八)培育学校文化精神

(九)健全教育普惠机制

(十)完善教育开放体系

四、教育现代化九大工程

(一)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三)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工程

(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六)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

(七)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八)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九)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队伍建设

(二)经费保障

(三)依法治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衢州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寄托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市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衢州是南孔圣地,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15年基础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基本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幅提升,“人人有书读”目标全面实现;6个县(市、区)均跨入省级教育强县行列。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存在着较大差距;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亟待解决;教育投入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衢州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全市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突出战略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内涵发展,着力建设水平更高、体系更加完备、惠及全民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建设和完善“理念先进、结构合理、均衡优质、科学和谐”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工业立市”主战略,为衢州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工作方针

在推进衢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改革创新、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强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公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有所教、学有优教,使每一个受教育者得到发展。坚持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调整优化教育结构,突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提高质量。确立现代教育理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转变育人模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倡导“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快乐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全方位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在提高质量中的突出作用,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执教能力。

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体制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优化教育区域布局,提升区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强化服务。全面提高育人水平,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密切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形式联系,在普通教育中强化动手实践、创新思维;在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高等教育中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科技支撑和文化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建成更为完善的教育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结构趋向合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等明显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和高等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形成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到2020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协调发展,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格局全面建立。

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主要劳动年龄(16-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全面开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主要劳动年龄(16-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提供更加全面的优质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教师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创新教育观念、内容、方法和评价体系,教育的选择性进一步扩大,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形成更加广泛的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教育资助制度,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和辍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全面保障。建立学生学业、心理等更多样的帮扶体系,维护每一名受教育者的学习尊严。办好每一所学校,到2015年,标准化中小学校和等级幼儿园比例分别达到85%和80%;到2020年,标准化中小学校和等级幼儿园比例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完善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撑。现代信息技术在各类教育中得到广泛应用。到2015年,全面建成省、市、县、校四级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中小学建成校园网比例达到90%,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2∶1,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1,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配备基本达到“一类”标准,生均图书达到“I类”指标。到2020年,中小学建成校园网比例达到100%,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计算机生机比达5∶1,100%的中小学实现“班班通”,100%的公办幼儿园实现“园园通”。高校实验实训设备达到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健全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更加完善。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更加健全。教育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

衢州市教育事业2010年指标及2015、2020年预期目标

指   标       单 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3.76      96    98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9 99.9 99.9

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  %    93.56      95    98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3.6   4     4

高等教育在校生  万人       1     1.4   1.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42    56    62

 

二、主要任务

(一)标准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落实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统筹管理和扶持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属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县级政府要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办幼儿教师事业编制。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幼儿园(班)原则上以村集体举办为主,各中心村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办好规范的幼儿园(班)。

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建设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发挥其指导示范作用。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全面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省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公办或民办公助中心幼儿园。

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资格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教育部门监管,家长、社会监督的幼儿园质量监控体系。健全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安全卫生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高质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市、县两级发改、教育、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建设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住宅区配套中小学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学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提高师资水平,切实缩小校际差距。严格规范招生秩序,着力解决择校问题。继续探索均衡发展方式,有序推进教师的交流及校际流动,加快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完善落实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学习环境。深入开展“轻负担高质量”教改实践,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学生,落实帮扶制度。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社会、家庭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切实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三)多样化优质发展普高教育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促进规范化办学。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1:1的招生比例。完善高中招生政策,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逐步取消公办高中“三限生”招生。加强现代化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艺术设施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强化办学规范,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加强多样化建设。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优势,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展多样化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开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创建活动,争取到2015年全市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达到50%。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多选择。探索融合职业教育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培养普通高中学生的各项职业技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推进优质化发展。坚持优质发展,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努力实践教育专家、行家办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打造学校优质品牌。加强人文教育、科学教育、实践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参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特殊潜质个性化学生培养途径,促进各类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四)专业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

整合资源提高基础能力。加快推进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突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龙头地位,加快该学院机电实训楼建设,确保通过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快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组,加快市工程技术学校建设进度,引导民办职校做强做大,开展中职学校合格评估。鼓励职业学校做精做特做强,重点培育6-8所国家、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继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0个产学合作的实训基地。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比例中职教育达到75%,高职教育达到85%。打通普高、中职、高职渠道,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对接产业打造精品专业。加强专业市级统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重点培育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促进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更好衔接。推进高职专业带动中职专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实现职业学校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创新体制深化校企合作。以校企合作协会为纽带,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常态机制。组建若干个依托职业院校设立、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产学研联合体。建立并实施职业院校本地就业年度考核制度,提高职业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职业院校丰富的资源,加强对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及学历教育;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初高中毕业生继续实施预备劳动力培训,提高城乡居民的学历层次和劳动技能,推进职业学校形成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双轮驱动格局。

对外合作拓展发展空间。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东西部合作和国际交流,扩大办学规模。鼓励重点职校走集团化、连锁式办学之路,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加强和周边地区的联系,建立多边共赢的合作机制,将我市建成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五)跨越式内涵发展高等教育

科学定位办学目标。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不断提升高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衢州学院办成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成全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省、市产业发展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专业协调、提高层次、稳步发展的原则,加强办学条件建设,努力把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成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省一、二、三类标准化学校比例分别达到10%、20%,55%;到2020年分别达到15%、30%、50%。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行动计划,到2015年,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省规定班额以内;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三)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推进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对接我市主导产业,调整专业结构,扶持建设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专业,培育骨干专业,促使各职业学校形成品牌专业群。继续开展市示范专业评选,加大实训基地建设,深化中职课程改革,推进中职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依托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强技能培训及学历教育。完善中职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年度考核制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好6至8所国家、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启动市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评选。重点建设10个省级中职教育新兴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省级骨干专业。扶持建设市级中职教育新兴专业和特色专业20个,建设市级骨干专业各20个。建设市中职教育示范实训基地20个。扶持建设20门中职教育精品课程。支持建设若干个依托中职学校、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产学研联合体,建设市级企业职工优秀培训和中职教育校外优秀实习实训基地各20个。

(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执教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完善班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教研组长等骨干教师的培养、激励机制,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在省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队伍。深化“青蓝工程”实施,扎实推进城镇中、高级教师与农村学校教师师徒结对工作。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启动“名师名校长访学计划”。

每年推荐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100人、省级培训400人,国际交流培训学习20人。组织市级培训1000人、县级培训3000人。每年选派10位名校长、30位名教师赴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等脱产研修。到2015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75%以上要成为“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每年要有不少于2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训。每三年组织5000名农村学校教师与城镇骨干教师结对,到2015年培养农村学校学科领头人500名,优秀青年教师1000名;到2020年,分别达到1500名和3000名。

(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数字实验室和探究性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师生享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对学生网络行为的指导和监管,净化网络环境,提倡“绿色上网”,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和行为规范。

到2015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网络、资源和服务全覆盖的衢州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数字校园建成率达到70%,2020年达到90%。到2015年,完成100%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全市普通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资源网注册用户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信息技术全面覆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的各领域,教育信息化成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因素。

(六)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

各级政府部门要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形式多样的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为中小学生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加强基地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基地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从制度、政策、经费等方面,保障基地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基地对学校教育的辅助功能。

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机制健全、特色鲜明、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建成一个市级独立建制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拥有一个县级独立建制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到2020年每个县(市) 拥有一个县级独立建制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七)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积极推行本科工程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争取尽早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加强教师教育改革,积极探索“平台+模块”的师范生培养模式、本科学历的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和卓越教师培养途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考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中高职贯通,积极构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立交桥”。不断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动态的三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围绕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加大精品课程、重点教材、教改项目建设力度,力争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现重大突破。

到2015年90%的实验(实训)室达到省标准化实验室的指标要求,到2020年达100%;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实现实验(实训)教学、毕业设计、校内外实习实训一体化。

(八)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整合和提升各类教育学习资源,优化市民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为市民提供便捷、丰富、可选择的学习机会和学习资源。充分利用数字电视、网络等平台,构建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城乡居民技能文化培训网络。设立政府资助、企业参与的免费技能培训点,设立奖励和资助资金,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开发一批适合城乡居民学习的课程教材和网络教学课件,建设一支以教师、技术人员志愿者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城市社区教育学校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推进市、县(市、区)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学习交流环境。

重点建设20个社区学校,建设80个乡镇(街道)学习点。以衢州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建设衢州开放大学,建立终身教育资源库,开发1000个网络学习课件、100门终身教育特色课程。

(九)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市、县、乡镇、村四级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学校安全防护体系。

各级政府要将校园安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实施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认真落实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与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全面扩大学校集中供水管网覆盖面,落实自备水自动化消毒措施;推进放心食品、放心店进校园,实行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消除无证照摊点;实施通校道路硬化、亮化工程;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进行校园保安调配与管理,配齐配足专职校医,乡镇中心学校以上要建成符合要求的校医室;规范学生接送车制度,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实现安全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实现校园师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的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落实校园安保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建立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处置各种事件的安全工作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心态教育纳入教师培养培训的基本内容,引导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培育良好教风、学术作风,力戒浮躁,严肃查处学术不端等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设立“衢州市师德楷模”荣誉称号,表彰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教师。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评价内容。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础建设,整合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完善市、县、校三级培训网络,逐步形成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重点加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德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入职教师培养质量,衢州学院要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创新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对有志于到中小学、幼儿园从教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建立到师范院校接受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和实践训练机制。完善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以5年为一个周期,以专业发展为重点,对校(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建立相对灵活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培训机制,依托相关普通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完善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将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全面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创新校本培训办法,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提高。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完善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等工作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核定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确保编制核定、使用到位,配齐配足各类专兼职教师,优化师资配置。重点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增核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采取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和聘用办法,探索建立教师转岗、退出等机制,逐步打破教师资格和职称终身制。建立实施特教教师持双证上岗制度,开展在职教师与新教师特教岗位证书培训与考核。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完善教师职务评聘机制,逐步推行竞聘上岗。制定校(园)长任职资格标准,探索推行校(园)长职级制,促进校(园)长专业化,提高校(园)长管理水平。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域流动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以促进均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建立完善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序流动机制。坚持双向交流原则,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城区学校教师晋升职称,要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教师流动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进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与实施力度,研究制定区域教师流动方案,细化流动计划,逐步实现区域内教师队伍质量与水平基本均衡。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山区、库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配套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公民办教师的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教师权益。

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市、县教科研机构建设,增加教科研人员编制,优化人员配置,重点加强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德育等专职教研人员的配置。实行教科研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培训进修,切实提高教科研人员素质,努力建立一支职业道德好、学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教科研队伍。加强学校教科研机构组织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教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完善市、县、校教科研网络。加强学校教科研骨干培养,积极发挥教科研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科研积极性,切实增强学校教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经费保障

依法保障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公共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两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对于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上级核定标准,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逐步达到或高于省平均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步使从事特殊教育的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及以上学校分别按不低于同类普通学校的10倍、5倍标准安排财政生均公用经费。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逐步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征足用好国家、地方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相关政府性基金用于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年度预算和决算确保教育经费支出达到法定增长水平。市、县财政应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各中小学校应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实行培训经费收支公告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政策,健全完善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监督机制,对职工教育经费进行一定程度的统筹。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补助经费。

完善多渠道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建立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受教育者培养成本分担比例。实现办学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总量。盘活闲置教育资产,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人华侨捐资助学。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教育经费筹措途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报办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建立教育收费检查和教育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实行学校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各级政府要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选址、校园规划、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等方面的责任,按照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控制基建规模和成本,建设标准化学校。鼓励创新学校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方式。“十二五”期间市本级重点实施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二期建设、衢州高级中学改扩建、衢州一中扩建、衢州市聋哑学校扩建、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衢州市新湖学校新建、衢州市双水桥小学新建等7个项目。

(三)依法治教

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里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提高依法办学水平。学校要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实施奖励与处分。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引导师生员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提高依法督导水平。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制定《衢州市教育督导办法》,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专职督导队伍建设。强化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强化跟踪督导。开展教育现代化达标县(市、区)、乡镇评估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建立和落实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

提高依法维稳水平。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与网络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与安全防范能力;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教育、综治、公安、工商、文化、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校舍安全工程。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组织领导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战略负总责,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规划、科技、人口、文化、税收、社保、建设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城区、集镇规划的制定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的需要;新建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交通设施、商业网点、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要向教育倾斜。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把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具有教育特色的惩防体系,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坚持廉洁从教、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纲要是科学谋划未来十年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学校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并抓紧组织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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