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衢州—巨化一体化战略支持巨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11〕11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衢州?巨化一体化战略支持巨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要求,深入实施衢州?巨化一体化战略,支持巨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巨化)加快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衢州与巨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1、进一步发挥巨化的优势和作用。巨化的发展是衢州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巨化是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是衢化新城建设的重要主体,长期以来在衢州工业经济发展特别是重大工业项目引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工业立市战略深化和巨化的改革发展,巨化对衢州发展的贡献,已经从单纯经济份额的支撑转向对新兴产业培育的支撑,从主要对工业发展的带动转向对绿色产业新城建设的带动。支持巨化做强做大是我市各级各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全力支持巨化全面融入衢州,在一体化发展中实现互促共赢,跨越发展。

二、实施衢州?巨化一体化战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原则

2、推进三个“一体化”。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建立规划编制和执行协调沟通机制,着力推进衢州与巨化产业、空间和社会管理一体化。一是以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为导向,协同推进产业一体化,做到产业规划衔接、技术和人才共享、招商引资捆绑、转型升级同步。二是以提升功能品位为导向,协同推进空间一体化,坚持特色产业与特色新城联动,促进资源集约利用,设施共建共享。三是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协同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推进衢化片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安全稳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公共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3、确立三大目标。通过实施一体化战略,推动巨化制造业与服务业、特色产业与绿色新城、资本运作与资源控制联动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在产业层面,形成一个国家级氟硅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在空间层面,形成一个衢州中心城市和绿色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团?衢化绿色产业新城;在企业层面,形成一个工业产值超400亿元的大型企业和带动氟硅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龙头。

4、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互利共赢,把双方合作建立在共同发展、共同推进、共同受益的基础上。二是各方联动,按照省市联动、部门联动、空间与产业联动的思路,构建合力推进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格局。三是有序推进,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要求,实现发展速度、改革力度与社会承受度的有机统一。

三、加快推进衢化新城建设

5、建立健全衢化新城开发管理体制。按照衢州中心城市城南组团和氟硅新材料产业集群核心区的定位,成立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衢化新城约10多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积极争取省里对该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6、支持巨化实施棚户区改造。要把巨化老生活区的棚户区改造作为“十二五”重点民生工程,在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下,由巨化为运作主体,加快推进实施。市政府要与巨化共同争取国家和省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并在拆迁安置用地保障、存量土地盘活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7、拓展和整合、优化巨化产业发展空间。为支持巨化“十二五”期间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同意将衢化片区“厂中村”搬迁后的新增区块规划为巨化制造业新发展区;支持巨化将区域内用于物流等的生产性服务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并依法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

四、全力推动巨化转型升级、做强做大

8、提升对巨化的服务水平。为便于政府服务和政策对接,将巨化(含制造业新发展区和原101厂厂址建设的功能性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企业整体纳入市高新园区服务和管理,并将巨化新上项目纳入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体系,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服务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9、鼓励巨化新上项目。对巨化在市高新园区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享受市高新园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0、推动巨化存量企业改造提升。对巨化控股的2010年底前的存量企业,给予“核定基数,超额奖励”的财税扶持政策,基数按照巨化“十一五”期间实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平均数每年递增5%确定,当年超出基数部分的45%奖励给巨化用于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11、支持巨化改革重组和资本运作。鼓励巨化通过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对巨化资本运作、再融资或培育新的上市公司以及改革改制、资产重组、组织架构调整涉及的相关税费享受市属企业同等政策。

12、促进市域内萤石资源的有序开发、集约利用。根据国家、省对萤石资源控制管理的有关精神,制订实施衢州市萤石资源管理控制办法,采取准入门槛限制、生产配额控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遏制非法开采和无序开采行为。支持巨化对市域内原有萤石资源的并购重组和新探明萤石资源的控制,促进有序高效开发利用,做强做大氟硅新材料产业。

五、积极支持巨化融入地方发展

13、共同争取省委、省政府对巨化改革解困的政策支持。为支持巨化减负脱困、加快发展,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财政(国资)、经委、人劳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共同研究制定包括巨化社会职能移交以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企业发展扶持基金等内容的整体改革解困支持方案。

14、深化干部互派工作。建立衢州与巨化的“干部互派、人才共享”交流机制,每年由市委组织部和巨化协商选派干部互相挂职、柔性流动,促进双方人才、技术和管理的互动融合。

15、支持巨化技术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巨化与地方共建氟硅研究院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与衢州高校、职校建立产学研联盟和校企合作基地。鼓励巨化分离发展服务业,支持巨化在西区设立营销中心和企业展示中心,参与衢州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地方金融机构组建等。

六、附则

16、本《意见》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衢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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