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1〕2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素质培训工作转型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基础上,深入开展“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打造生态家园”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提升农民的转移就业能力和创业致富能力,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实用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构建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培养造就规模较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重点是抓好农业生产型、农村创业型、农村经营型、技能服务型等四个方面的实用人才培训,切实把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全市计划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到2015年培养带动能力较强的优秀实用人才5万人以上。其中,各县(市、区)每年培训普通农村实用人才1500人以上,市本级每年培训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以上。

三、培训对象

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两创”实用人才。重点对象是从事农作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种养业大户或营销大户、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业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的经营者、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农家乐经营业主、家政服务员、物流从业人员、汽车营销员、网上营销员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其他各类实用人才。

四、培训内容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养目标,分别制订不同的培训内容。

农村种养业经营大户重点加强对农民学习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农业新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产品品牌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农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重点加强对相关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产业发展新技术、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管理、财经素养与经营核算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重点加强对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市场营销知识、财务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来料加工经纪人重点加强对市场营销知识、电子商务、合同法、市场行情分析、典型经验交流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农家乐经营户重点加强对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主要发展模式与成功案例、农家乐规范发展与特色经营、农家乐营销策划与品牌创立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高级家政服务员重点加强对家政服务必备的家务安排、家居保洁、烹饪及营养搭配、家庭护理、家务管理等技能的培训;

物流专业重点加强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物流、国际物流、仓储与配送管理、供应链与采购管理、物流成本核算与服务质量、运输管理等相关内容培训;

汽车营销员重点加强汽车维护、营销礼仪、顾客心理学、汽车营销法律法规、汽车营销技术、汽车营销实训等相关内容培训;

网上营销员重点加强市场营销、消费心理学、图形设计等相关内容培训;

新农村建设实用人才重点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各类人才的培训,如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万名农村人才培训工程”是农民素质培训的转型提升,由市“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分层办学模式,市本级主要负责抓好中高级农村人才的培养;县(市、区)主要负责抓好普通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同时继续抓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后备劳动力“双证制”培训。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在人员组织、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2、基地建设。“万名农村人才培训工程”原则上由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县“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能胜任培训任务的师资库。授课老师原则上从师资库中挑选,师资库组成既可以是培训机构的专职老师,也可以聘请市内外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来授课。

根据相对集中原则,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校由市农业信息与教育培训中心、衢州中专、市工程技术学校分别承担。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其他类型实用人才培训由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其他各类职业学校承担。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送农民到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接受更高层次的培训。

3、培训管理。“万名农村人才培训工程” 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年初,由市“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和具体方案。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培训机构要明确培训时间、参训人数、课程设置、授课地点和经费预算等,经市、县两级“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开班。按照培训专业的特点和农民培训的实际需求,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35个学时。培训过程中,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尽量选择适合农民的培训教材,可以采取集中上课、实践学习、市场考察、创业设计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因人施教,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在实际能力考核的基础上,培训机构要对学员发放由市、县两级“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市、县两级“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并以此作为财政报账的主要依据。对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虚报培训人数的培训机构要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办班资格。培训机构要自觉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培训台帐资料,写明每次办班的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建立每个学员基本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4、资金保障。“万名农村人才培训工程”补助经费从原来的农民素质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市本级的补助金额按培训实际所需的费用据实结算,一般在本地培训每期不超过1000元/人,省内培训每期不超过2000元/人。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期间的教材费、讲课费、实训费、场租费、学员食宿费,以及培训机构用于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台帐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管理服务方面的支出。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免费培训、免费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培训机构对农民培训要建立单独财务会计帐,做到证帐齐全。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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